工会参与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以市为例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主体之一,并为中国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与此同时自己的利益却往往没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工会到底能否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因此,工会问题也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国内和国外有关工会的文献颇多,但是不同学者的观点却不相同。本文以南京市为例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关系调查问卷得到的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参加工会并没有显著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能等因素与农民工工资水平之间都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目录
摘要 4
关键词 4
Abstract 4
Key words 4
引言 4
一、相关概念 5
(一)农民工的概念 5
(二)工会的基本职责 5
二、文献综述 5
(一)国外研究综述 5
(二)国内研究综述 6
三、数据来源与农民工的基本状况 6
(一)数据来源 6
(二)农民工的基本状况 7
四、参与工会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 8
(一)计量检验结果分析 8
(二)存在的不足 9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9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0
附录 11
工会参与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以南京市为例
引言
引言:总体来讲,中国的工会组织在近几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根据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9月底,中国的工会基层组织已达到280.8万个,其中,工会的会员人数就有3.03亿,而农民工在总会员人数中占比接近50%,有1.4亿人。一方面农民工群体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着社会转型问题,社会矛盾不断发生,农民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与此同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一直相对较低,工资制度也存在很多缺陷,因此如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就成为了关键问题。工会作为维护农民工基本权利的社会组织,要更多地着眼于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因为只有工资才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是农民工生活的基本保障。
工会作为一种能够帮助农民工提高工资的重要组织。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企业的工会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权益,但在现实中,工会到底是否能否尽到责任很值得研究,同时对于学历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更需要工会的保护。在西方,工会机制已经成熟,而在中国,工会才处于起步阶段,各项保障措施其实并不完善,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工会的作用,让其真正能为农民工改善生活状况才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尽管工会在国内的发展较快,但是在工会组织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其实也遇到了各种难题,尤其对于工会的维权职能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有一种观点[1]认为工会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福利,而另一种观点[2]认为工会的作用仅仅在于过节的时候发放礼品。在没有确定结论的情况下,工会如何发挥维权作用才能使农民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该课题的现实意义也十分巨大。
因此,研究工会参与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一方面对于农民工来说能够维护他们的权益,另一方面对于工会工作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指导意义。同时,处理好农民工与工会的关系也有助于减少一些经济因素诱发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相关概念
(一)农民工的概念
在中国,农民工是一个广泛出现的词汇。《中国现代社会学辞典》中将“农民工”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被雇佣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人口。现在好多学者在文献中将其定义为:户口在农村、但并非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而是去城镇或者其他地方工作的劳动者[3]。简单来说,他们的定义中包含三个特征:一、户口在农村,但工作地点在城镇,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二、在农村拥有土地或者经营其他农业活动,而以城镇中的工作所获得的工资为生;三是生活地点不固定,会根据工作情况而发生改变。农民工的出现其实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产物。
(二)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指工会作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组织所应该承担的最根本的责任,这是工会存在的意义。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颁布的《工会法》确立了工会有四种职能:维护职工权益、让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帮助职工提升文化素质[5]。伴随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会法规定,“工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在维护人民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员工的基本权利,并将其作为最基本的任务”。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是员工自愿参加的社会组织,他们想通过工会这种组织来维护自己各个领域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内部雇主与劳动者力量的不均衡会使员工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员工需要工会这样一个组织来保护自己。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工会始终坚持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途径。工会通过维护农民工权益使得他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党和国家服务。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复杂多变的复杂环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组织形式和劳动关系都发生了复杂的变化,特别是在一些私有制企业,侵犯员工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因此,对于工会来讲,调节各级矛盾,缓解企业、员工、雇主之间的冲突,就成为目前的迫切需要。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在西方,工会参与对工资水平的影响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且在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方面都比较成熟,但国内关于此类话题的实证研究比较少见,且研究数据、方法等方面一直存在较多缺陷,工会是否存在工资溢价效应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所谓工资溢价是指在保持参与工会和非参与工会的劳动者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两个群体的工资存在显著性差异,就说明存在着工会的工资溢价。
国外学者的大部分文献集中于关注内生性的影响,即他们认为工会的产生并不是随机的,可能本身也会受到工资的影响,这对于回归模型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好多学者采用多阶段最小二乘法(OLS)等控制内生性。通过这种方式的改进,不少研究结果都表明工会的设立对于工资水平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以英国为例,Blanchflower(1971)通过国际纵向数据,采用样本偏差性模型,进行最小二乘法估计得到的工会的工资溢价效应为33.1%。Tao and Wang(2010)也得到结论:工会能够导致更好的员工福利并且能够增加就业合同签署。
目录
摘要 4
关键词 4
Abstract 4
Key words 4
引言 4
一、相关概念 5
(一)农民工的概念 5
(二)工会的基本职责 5
二、文献综述 5
(一)国外研究综述 5
(二)国内研究综述 6
三、数据来源与农民工的基本状况 6
(一)数据来源 6
(二)农民工的基本状况 7
四、参与工会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 8
(一)计量检验结果分析 8
(二)存在的不足 9
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9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0
附录 11
工会参与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以南京市为例
引言
引言:总体来讲,中国的工会组织在近几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根据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9月底,中国的工会基层组织已达到280.8万个,其中,工会的会员人数就有3.03亿,而农民工在总会员人数中占比接近50%,有1.4亿人。一方面农民工群体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着社会转型问题,社会矛盾不断发生,农民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与此同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一直相对较低,工资制度也存在很多缺陷,因此如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就成为了关键问题。工会作为维护农民工基本权利的社会组织,要更多地着眼于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因为只有工资才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是农民工生活的基本保障。
工会作为一种能够帮助农民工提高工资的重要组织。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企业的工会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权益,但在现实中,工会到底是否能否尽到责任很值得研究,同时对于学历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他们更需要工会的保护。在西方,工会机制已经成熟,而在中国,工会才处于起步阶段,各项保障措施其实并不完善,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工会的作用,让其真正能为农民工改善生活状况才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尽管工会在国内的发展较快,但是在工会组织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其实也遇到了各种难题,尤其对于工会的维权职能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有一种观点[1]认为工会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福利,而另一种观点[2]认为工会的作用仅仅在于过节的时候发放礼品。在没有确定结论的情况下,工会如何发挥维权作用才能使农民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该课题的现实意义也十分巨大。
因此,研究工会参与对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影响,一方面对于农民工来说能够维护他们的权益,另一方面对于工会工作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指导意义。同时,处理好农民工与工会的关系也有助于减少一些经济因素诱发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相关概念
(一)农民工的概念
在中国,农民工是一个广泛出现的词汇。《中国现代社会学辞典》中将“农民工”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被雇佣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人口。现在好多学者在文献中将其定义为:户口在农村、但并非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而是去城镇或者其他地方工作的劳动者[3]。简单来说,他们的定义中包含三个特征:一、户口在农村,但工作地点在城镇,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二、在农村拥有土地或者经营其他农业活动,而以城镇中的工作所获得的工资为生;三是生活地点不固定,会根据工作情况而发生改变。农民工的出现其实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产物。
(二)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指工会作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组织所应该承担的最根本的责任,这是工会存在的意义。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颁布的《工会法》确立了工会有四种职能:维护职工权益、让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帮助职工提升文化素质[5]。伴随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会法规定,“工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在维护人民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员工的基本权利,并将其作为最基本的任务”。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是员工自愿参加的社会组织,他们想通过工会这种组织来维护自己各个领域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内部雇主与劳动者力量的不均衡会使员工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员工需要工会这样一个组织来保护自己。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工会始终坚持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途径。工会通过维护农民工权益使得他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党和国家服务。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复杂多变的复杂环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组织形式和劳动关系都发生了复杂的变化,特别是在一些私有制企业,侵犯员工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因此,对于工会来讲,调节各级矛盾,缓解企业、员工、雇主之间的冲突,就成为目前的迫切需要。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在西方,工会参与对工资水平的影响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且在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方面都比较成熟,但国内关于此类话题的实证研究比较少见,且研究数据、方法等方面一直存在较多缺陷,工会是否存在工资溢价效应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所谓工资溢价是指在保持参与工会和非参与工会的劳动者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两个群体的工资存在显著性差异,就说明存在着工会的工资溢价。
国外学者的大部分文献集中于关注内生性的影响,即他们认为工会的产生并不是随机的,可能本身也会受到工资的影响,这对于回归模型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好多学者采用多阶段最小二乘法(OLS)等控制内生性。通过这种方式的改进,不少研究结果都表明工会的设立对于工资水平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以英国为例,Blanchflower(1971)通过国际纵向数据,采用样本偏差性模型,进行最小二乘法估计得到的工会的工资溢价效应为33.1%。Tao and Wang(2010)也得到结论:工会能够导致更好的员工福利并且能够增加就业合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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