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家暴法视角下的人身保护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加入了一项中国立法上全新的制度--人身保护令制度,这是我国在防治家暴的立法工作中的重大进步。但此部法律在内容上仍存在欠缺之处,如在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中的执行程序不够清晰、缺少有效监督、相关违法处罚不明确等问题,使这一制度很难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本文将对《反家暴法》中的人身保护令制度展开深入地剖析与论述,通过探究其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以此提出相应的解决与完善措施。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人身保护令的概述2
(一)人身保护令的概念2
(二)人身保护令的作用2
(三)适用人身保护令防治家暴的必要性3
二、我国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司法实践3
(一)案例一: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过程困难3
(二)案例二:人身保护令的执行4
(三)案例三:违法人身保护令后的处罚4
三、人身保护令制度实行的现实状况及问题4
(一)申请人身保护令阻力重重4
(二)人身保护令执行不力5
(三)人身保护令处罚不当5
四、人身保护令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5
(一)申请人身保护令困难的原因5
1.法院对于证据的审查严格5
2.家暴受害者自身原因5
(二)人身保护令执行不力的原因5
1.执行机关分工不明确5
2.执行过程缺少相关配套措施6
3.执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6
(三)人身保护令处罚不当的原因6
1.违反保护令的法律责任可操作性弱6
2.违反保护令的处罚规定有待完善6
五、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完善措施7
(一)细化人身保护令的立法内容7
1.扩大家暴证据认定的可采性范围7
2.完善执行内容7
(二)强化执行力度7
1.完善相关配套措施7
2.建立人身保护令听证制度8
3.建立执行监督机制8
(三)转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变司法理念8
1.简化人身保护令的申请过程8
2.加大对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宣传力度8
六、结语8
致谢9参考文献10
试论《反家暴法》视角下的人身保护令制度
引言
随着《反家暴法》的出台与实施,人身保护令制度也在实践中得到运用。这一制度有利于对家暴中受害方的人身权利进行更好地保护,更好地体现国家尊重与保护人权的立法理念,从法律程序上阻止家暴的发生,有利于减少与抑制家暴在我国出现。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仍然存在不足与问题,如执行程序不明确、缺乏执法力度、缺乏有效监督、相关违法处罚内容不明显等,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将在《反家暴法》视角下对人身保护令制度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中人身保护令制度的运用,从中发现存在问题,从而对我国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促进这一制度的健全与发展,促进《反家暴法》的不断健全与发展,推动我国反家暴事业的不断前进。
人身保护令的概述
人身保护令的概念
人身保护令是司法令状的一种,是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个人自由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人身保护令还仍然属于民事意义上的保护令,因为颁发保护令的合法主体是民事法庭的法官。人身保护令的目的在于让家暴受害者避免施暴者造成的财产和人身威胁。在《反家暴法》出台后,只要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申请人身保护令。因此,允许婚内申请人身保护令,而不像此前要求必须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才可申请,大大扩宽了人身保护令的申请范围。只要当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受到另一方的家暴侵害,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而法院经过审查确认后,将会以裁定的方式向施暴方发出一份内容包含限制性、禁止性行为的保护令状。人身保护令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保护了家暴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对家暴施害者起到警告、制止的作用,还确保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当前,人身保护令已经成为反家暴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应该明确这一制度的价值目标,才能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运用,发挥其应有作用。[6]?
人身保护令的作用
如今,家庭暴力事件的频发已经引起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度重视。而在现代社会,女性在家庭中仍相对处于弱势一方,基于男女性别的不平等,家庭暴力仍然以男性对女性的暴力为主,因此世界各国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尤为关注。通过一项关于中国家庭性别暴力的调查报告显示,亲密伴侣之间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多为女性,家庭暴力最大的伤害是侵犯妇女基本人权和自由。[2]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手段为防治家暴做出努力,但这些努力还没有取得理想的成效,家庭暴力仍然常常发生,家暴侵害者仍然生活在痛苦煎熬与焦虑恐惧之中,甚至会因此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出现与设立,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反家暴事业的进展,为家暴防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做出人身保护裁定的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告诉施暴者,法律将会主动介入干预家庭暴力,实施家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家暴受害者带来了一线希望,在无形中给受害人提供了更有力的保护与支持。
总体而言,人身保护令对防治家暴所起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身保护令可以起到警示震慑施暴者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家暴行为的发生。施暴者之所以可以如此有恃无恐地实施家庭暴力,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家暴行为属于家庭私事,其他人无权干涉,法律无法对其进行制裁。但在人身保护令出现后,从法律上明确规定禁止家暴行为,施暴者将有可能受到警示、经济处罚、司法拘留,行为或后果严重者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等一系列的法律制裁,这使得施暴方因为害怕受到法律惩罚而有所收敛,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家暴的发生。第二,人身保护令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保护家暴受害者的人身权利是人身保护令的首要目的,在《反家暴法》中在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人身保护令可以采取的措施,不仅规定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甚至还可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在第四项中还有兜底条款,这些规定明确了为保护受害者人身安全而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扩大了保护内容与范围,将更有利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第三,人身保护令让国家公权力真正有权介入家庭暴力之中。在《反家暴法》颁布之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暴力被根深蒂固地认为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即使家暴受害者求助甚至报警,警察等国家机关人员采取的方式多为调解劝导,没有权限对施暴者做出处罚,很难有效制止家暴的再次发生。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实施,表明国家公权力有权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干预,国家机关可以为防治家暴提供有力资源,利用公权力阻止家暴发生,这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方提供更好的保护,这于长期在家暴淫威之下隐忍沉默、无力求助的受害者来说十分必要。[4]因此,人身保护令将更有效的防治家庭暴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最后,人身保护令可以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者。人身保护令的出现,将有效减少由家暴导致的“暴力分手”、“以暴制暴”等悲剧事件的发生,将会给予家暴受害者更好的人身安全保护。同时,申请到的人身保护令也将为由家暴产生的诉讼案件提供证据,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与执行,促进司法实践中家暴诉讼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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