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继承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对于继承法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海内外很多专家、法律工作者等从未停止过钻研。主要原因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涉及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但是,在遗产继承的实践中,常常发生债权人利益受侵害的事件,追根究底还是我国《继承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存在明显的弊端,本文通过对继承法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研究,针对我国遗产继承制度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的弊端,结合我国现实情况,从实际利益需求出发,对我国的继承法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及相关立法完善问题进行详细论述。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继承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1
(一)继承法中有关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制度1
1.继承取得 2
2.遗产取得方式2
(二)继承法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表现2
1.生前侵权2
2.普通侵权2
3.规避侵权2
二、境外继承法中有关债权人保护的立法例2
(一)境外继承法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概况2
1.直接继承制度下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3
(1)无限继承为原则3
(2)有限继承为原则3
2.间接继承制度下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3
(二)对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3
1.关于对继承人继承放弃自由限制的立法3
2.关于对继承人怠于行使继承回复请求权处理的立法3
3.因遗产和继承人的财产混同而损害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立法4
三、我国继承法中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不足和主要分析4
(一)现行继承法中有关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4
1.无条件有限继承不合理4
2.没有确定遗产范围 4
3.对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期限没有做出规定4
4.债权人缺乏保护自己的法律手段4
(二)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不足的原因4
1.现行继承法受立法时社会条件限制 4
2.继承法理论研究的薄弱 5
四、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完善我国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5
(一)改无条件的有限继承制度为有条件的有限继承制度 5
(二)完善遗产继承范围的界定 5
(三)完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与放弃继承制度5
1.完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5
2.完善放弃继承制度5
(四)完善救济手段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5
1.遗产管理请求权5
2.损害赔偿请求权6
3.撤销权6
(五)建立遗产管理制度6
五、结语6
致谢6
参考文献7
论继承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引言
在继承法律制度中,比较重要的是对遗产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保护的问题,针对我国遗产继承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讨论。
(一)继承法中有关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制度
对取得遗产过程中接受遗产的人和收取债款的人利益的平衡保护从来都是继承法中重要内容,如何平衡和保护它们的权益,不但突出体现继承法的指导思想,也与继承法的制度设计密切相关,对收取债款人的利益进行保护,是一定要让继承法解决。[1]所以,研究获得遗产过程中收取欠款人的利益保护相关的基本制度具有重大作用。
1.继承选择
继承选择指的是接受与放弃取得遗产,在开始接受遗产后的一段时期,应该取得遗产者说想或者不想成为接受遗产者,而且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制度不仅克服了强制继承制度拥有的缺点,也比较有效果的对接受遗产人和收取遗产欠款人的利益进行保护。[1]在早期的罗马,继承的首要意义是承受牺牲和身份,以保证家庭的延续。[2]
时代是在不断进步的,随着时代的变化,家庭成员也从身份继承为主向财产继承为主慢慢变化,获得遗产也慢慢由强制变为自愿。[3]106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为了保护继承人利益,大法官赋予了正统继承人“不参与遗产权”,继承人一旦不插手遗产,他就可以不承担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和取得遗产。同时,大法官也把请求分离财产的权利给予了收取遗产债款的人。这样做是想对收取债款人的利益做到公平的保护。
2.遗产取得方式
应该接受遗产的人采取什么手段获得遗产决定了遗产属于谁和遗产与接受遗产人的固有财产是否分开。对这个问题表现的态度与处理方式,直接决定着是否对取得遗产中收取遗产欠债的人给予保护。依照法律法规,能够划为间接与直接获得家长的财产。古罗马的强制继承是指家长死后,子女就理所应当地取得家长的身份与这种身份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3]107
(二)继承法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表现
在现实中,收取遗产欠款人的利益被损害的形式大概有以下三类:
1.生前侵权
生前侵权内容是指家长一辈子逃避还债,削弱债务,债权人想办法进行破解。这样做是死者故意的,例如将自己的财产不收费的送给别人,或以非常低的价格卖掉等,这样就使债权人没有办法在死者活着时,得到其应有的债务利益。
2.普通侵权
普通侵权指的是家长死后,孩子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损害收取欠款人的利益,但是他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它有很多的行为主体,也许是一个接受遗产的人,也许是整个集团。普通侵权侵害的手段与生前侵害不容易区分,然而存在侵害可能一直存在到财产清偿完,它存在的时间长,侵害手段也非常多。[4]
3.规避侵权
规避侵权指的是应该获得遗产的人故意逃避赔偿责任,其中有法律规定接受遗产的人人或者接受遗产赠与的人,他们可能单独,也可能集体行动来逃避属于他们应该偿还的欠债,运用产权转让,收取欠款人没有法在法律规定接受遗产人获得属于他的债务利息,并运用继承,逃脱责任索赔,获取非法的钱财。
二、境外继承法中有关债权人保护的立法例
遗产采用什么方法转移与各个国家的继承法中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立法密切关联。现在许多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希望能够完善继承法中对收取遗产欠债人的保护,这是因为它们特别重视对继承法中收取遗产欠债人利益的保护。
境外继承法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概况
在间接与直接继承制度中,不能忽视保护家长的收取欠款人的利益。不少国家(地区)出台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和中国的香港。
1.直接继承制度下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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