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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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产生原因以及司法功能 2
(一)审判委员会的产生原因 2
(二)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司法功能 3
二、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缺陷 4
(一)违背直接审理的原则 4
(二)违背法官独立审判原则 4
(三)违背审判公开原则 4
(五)忽视审判经验总结 5
三、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完善 5
(一)完善回避制度 5
(三)设立专门办事机构 5
(四)符合司法改革的潮流 5
致谢 6
论审判委员会制度及改革建议
引言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特定时期发挥特定作用的一种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法律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尽管不断遇到挫折,但仍然取得了一些进展。我国独树一帜的审判委员会制度为我国的法制体系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之而来的便是民主法治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审判委员会制度与经济民生时代形势所要求的法治理念冲突越来越加强,审判委员会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的法治权威的建立。因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社会实践部门都有很多人主张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
由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可知,我国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模式采取民主集中制,从实践的情况看,该制度对于发挥整体司法工作者的集体智慧,提高审判案件息讼率,保障司法独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时代是不断进步的,该制度在讨论决定案件时浮现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委员会的法律权威地位和公信力,集中表现在人民群众对审判委员会与日俱增的不信任。
由上文可知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功能存在严重异化,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功能已经是严重的不合时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我国当下的法律实践告诉我们审判委员会的废除已经是势在必行,从而促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向前发展。[1]
本文,笔者试图通过对以上观点的系统梳理,在研究方法上,本课题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特别是从实践中出发,并结合国内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相关专家和学者的研究并且借鉴国外的审判制度,通过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现状和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探求学界对该制度提出的不同观点及其存在的各种问题,力争提出具有实际可行性的的论据,以保证研究结论的可行性。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研究
1、文献研究法。本课题通过对文献资料的阅读和整理,对各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研究和归纳总结。
2、案例分析法。本课题与实践存在着紧密联系,因此,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研究相关案例,进而了解实践中的做法,为得出相关结论提供一定的案例基础。
本文一方面讨论了审判委员会制度功能在过去的司法审判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全面分析了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这种利弊对比分析能让我们更为全面客观地认识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在抵御外部对司法审判的干扰、发挥集体智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又存在着行政化气息浓厚、违背审判公开原则、违背法官独立审判等时代局限性,所以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功能重构迫在眉睫。
一、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产生原因以及司法功能
(一)审判委员会的产生原因
1.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沿革
目前的理论界普遍认为,司法委员会起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当时的司法审判制度是裁判委员会的前身。1932年,当时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司法临时组织”和“裁判条例”规定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开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从1940年起,由于战争和革命工作的形势,所以审判委员会一般都建立在革命根据地。解放战争结束时,法院开始建立的审判委员会在成立时非常受欢迎。[2]
1950年,新中国召开第一次司法会议,提出在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的员工会议。1951年颁布的“人民法院暂行条例”首次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将针对审判委员会制度制定规定。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颁布了《人民法院组织法》, 通过1983年、1986年两次修订, 不仅是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能够坐席和可以在场。
不仅是案文的变化,更是完整和有意义的司法委员会制度成熟的标志。
随着审判委员会各种工作制度的完善,其工作职能得到充分实现。目前主要负责总结审判经验的是省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起草部门进行法律解释,中级人民法院下属的审判委员会主要负责复杂难题案件的讨论决定的工作现状。
2.审判委员会制度的产生原因
(1)具体国情的影响。
审判委员会制度滥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革命斗争是时代主题这一的大的趋势下,作为上层建筑的审判委员会必须适应当时的形势和任务,无条件服从这一需要。
(2)传统文化的影响
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也说过,法律同一个民族、生活方式存在密切关系。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集体决策这一中国历史传统源远流长,这一传统滥觞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体制,把司法置于行政之下是它最鲜明的特点。在法律全球化的大趋势之下,法制与传统的冲突日趋激烈,行政领导者们使用小组讨论来处理案件这一传统模式已经与当下公开公正透明的现代法治要求格格不入,协调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在历史上,这一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工作模式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审判委员会制度实际上是这种工作模式的结果。
(3)外来因素的影响
虽然审判委员会制度对中国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但它的存在和发展仍受外界因素影响,尤其是前苏联对我国有着巨大的影响。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一样是对前苏联的学习和模仿,而前苏联的法律体系又属于大陆法系,由此可知,审判委员会制度肯定带有鲜明的大陆法系的特点,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做比较的话,我们可以发现两者很大的区别在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审判组织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行政化的倾向。而滥觞于大陆法系的审判委员会制度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无可避免的存在着浓厚的行政化气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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