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与具有多种融资渠道的大企业相比,资金短缺一直是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障碍。如果将中小科技型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出质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实现规模化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贷款资金。本文通过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详细定义,全面比较分析国内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总结了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以及制约因素,并提出了知识产权优化模式的构建以及外部运行环境的建设,以期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顺利开展。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 1
Key words1
一、知识押融资识产权概述2
(一)知识产权2
(二)质押融资2
(三)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
二、国内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比较分析2
(一)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比较分析2
(二)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比较分析2
三、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4
(一)知识产权准确价值难以评估5
(二)现行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不完善5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高5
(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本高5
(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效率低5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化模式的构建5
(一)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规则之优化5
(二)担保登记制度之优化6
(三)知识产权质押流转机制之优化6
(四)构建集合财产担保模式6
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化模式的运行环境建设6
(一)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法律制度7
(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纠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7
六、结语8
致谢8
参考文献9
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法律系 张迪
引言
在国内外经济形式的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企业融资作为热点问题,一直深受理论和实务界重点关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通过将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资金,能够变“知本”为“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本”。[1]中小科技型企业可以将自身所具有的知识产权优势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融资,谋求自身发展。但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难以评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质押标的物心存顾虑,加之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备,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顺利展开仍然是缓慢的。因此,我们必须紧密地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行的外部环境、内部系统两方面的建设着手。从登记制度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方面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进行优化,以期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化与可持续发展。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概述
(一)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的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成果所拥有的收益、处分等的财产性权利。[2]各种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发明创造、文学作品等,都可被认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价值与使用价值,即知识产权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创作、研发等过程中的脑力与体力劳动的价值,还体现为它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质押融资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债权人在从事商品买卖、借款或者其他民事活动中,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需要债务人对债权提供担保。质押为其中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又可细分为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质押融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质押标的质押给质权人,为其债权提供担保,而从质权人处获得资金的融通方式。[3]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权利性质的质押,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的担保制度。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指的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将其所拥有的财产权利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为债务提供知识产权担保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因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该知识产权拍卖、变卖或折价的款额中优先受得清偿。其中,出质人所质押的知识产权为质物。[4]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将知识产权质押给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为其债权提供担保,而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二、国内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分析
1.美国模式
2.日本模式
3.韩国模式
韩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作体系基本上是由政府完全主导的,韩国政府出资成立各种融资机构,包括国家银行、投资基金、技术保证基金等,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和资金来源。
4.国外模式之启示
(二)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分析
1.浦东模式
2.北京模式
北京模式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其中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的“展业通”业务运作较为成功。该模式以银行为核心,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质审查,而后由担保公司决定是否对其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而债权人又无法就其所拥有的抵押权足额获得清偿,提供贷款的银行首先会追究担保公司的责任,其次便是律所和评估机构。与浦东模式不同,政府仅以局外人身份为知识产权质押搭建平台并给予贴息支持。北京模式的弊端是企业融资的门槛高,其融资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还款能力的中型企业,从而把小型企业拒之门外。
3.武汉模式
4.江苏模式
江苏模式中,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是参与协调的中间人角色,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效地推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展开。[9]企业以其知识产权授权的收益或者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作为担保的依据。该项交易业务的工作程序为:企业向交易所递交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申请;交易所初步进行筛选;交易所与银行共同实地调研,进一步筛选;由交易所牵头,组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的评估或相关技术论正;进入银行贷款程序;银行同意放贷,同时交易所协助企业去相关部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手续;签定贷款合同,正式放贷;如出现贷款呆帐,交易所协助银行处置相关知识产权,变现。
江苏模式的弊端主要在于银行要面临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以及之后的知识产权处置的问题,高风险的放贷行为与银行追求资金安全的目标相违背,所以,江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
4.国内模式之启示
通过前面对各地模式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各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各有其特色,这使我们得到了一些关于构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优化模式的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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