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该权利群体参与市场交易的前提,也是实现该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该群体理性消费和金融行业之健康发展。当下,金融机构以及部分具有金融功能的非金融机构为了利益最大化,存在隐匿关键信息,夸大信息甚至欺骗消费者等情况,导致该群体作出错误判断,损害他们的利益。本文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做法,对比论证了当前中国在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这一方面客观存在的一些不足立法缺失、监管不足、权利救济缺失、消费者金融知识储备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优化完善的对策,希望能有助于不断加强和提升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保护这一群体的合法利益。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概述2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界定2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理解2
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2
(1)获取金融信息公平自由权2
(2)获取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权2
(3)及时迅捷获取金融信息权2
2.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2
3.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重要意义3
(1)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正义3
(2)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风险防范的必然要求3
(3)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其他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提3
二、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境外经验3
(一)进行金融立法3
(二)专门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机构4
(三)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4
三、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缺陷4
(一)金融立法欠缺4
(二)金融监管不足5
(三)权利救济缺失5
四、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对策5
(一)完善金融法律规则体系5
(二)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5
(三)完善权利救济途径、救济措施6
(四)加强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6
结语6
致谢6
参考文献8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论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引言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概述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界定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理解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
(2)获取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权:权利主体在进行金融买卖过程中,是可以获得得到真实、准确、详细的信息的权利,从而该权利主体可以适度把握、合理分析、理性消费。当下金融产品与服务日新月异,有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快速出现在人民的视野中,较之传统的金融商品如储蓄、保险、股票而言,现在的金融产品结构更加复杂、风险更大;而且个别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盈利目的,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在推销新业务品种时,往往会强调高收益,对风险却避口不谈,影响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定。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经营者标明一些重要的内容,尤其是风险、安全注意事项、履行的起止时间等,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要谨慎,仔细查看了解各种信息,并且有权合理要求交易对方提供相关信息[6]。
(3)及时快捷获得金融信息权:权利主体在进行金融买卖活动过程中,享有迅捷获取关于金融产品与服务详细情况的权利[7]。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通讯方式 ,例如手机短信、电话、互联网、面对面、合同、公告等,快捷地获得相关信息。金融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商机是不可失的,一旦失去了就可能不会再来了,这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因此,在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及时快速获取信息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2.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
3.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现实中,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件层出不穷,我国应该更加注重如何切实保护该权利。例如银广夏案件:从 1994 年起,银广夏严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虚构财务报表、买卖合同、银行汇款单、财务凭证、进出口报关单等,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欺诈投资人和股东,导致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判断而投资失误造成巨大损失[9]。由此可见,尊重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只有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之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亦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在金融交易过程中,买卖两方知晓的信息是不平等的,因此知道情况多的经营者就会利用自己的长处,损害信息弱势的买家的权益[10]。同时强势与弱势这两种差异,还会导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降低市场运行的效率,而且对于充分保护本文讨论的权利可能就没有保障了。所以,强调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之法律保护是补强该权利主体信息弱势地位之重要基础,是平衡交易双方地位之重要保障,是金融市场有序稳健发展、维持金融市场公正平等的前提条件。
(2)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风险防范的必然要求
一般来讲,金融市场上的风险分为自然风险以及人为风险两种:自然风险具有客观性、不可知性,是人们难以掌控难以预测的;而人为风险是金融主体违反法律法规、习惯、行业惯例等导致的,该风险是可以根据常识、猜测等提前知晓,也可以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而防范。根据大家的常识,金融交易带来的结果往往是盈利与亏损,也就是说买卖双方肯定是风险对半。那么一般情况下,风险对于交易双方是公平的,这就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导致的后果;但是如果相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失是因金融服务机构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侵害了其知情权,那么相对方就应该受到司法机关的保护,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权利救济、弥补其受到的损失、伸张正义[11]。因此,政府应尽可能地使消费者树立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明白自身有知晓其交易产品的构成、运营、风险、盈利等信息的权利从而减少风险损失。
(3)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其他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提
金融权利主体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是权利主体享有知悉权,否则理性消费、公平交易就无从谈起。随着我国经济日益繁荣、国力不断强盛、城乡居民的个人财富逐渐增加,我国金融消费的需求也变得日益强烈。当下,金融商品以及服务形式多样、品种繁多,金融机构为了利益,不合理劝诱、虚假陈述、内幕交易、隐瞒重大事项等比比皆是,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该权利主体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也就侵害了该权利主体的公平交易权、选择权甚至是安全权。
二、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境外经验
(一)进行金融立法
美国在2007 年遭到次贷危机后,进行了一系列金融立法,具体包括:《信贷机会公平法》、《公平信贷报告法》、《住宅贷款信息披露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法案设置了统一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悉权的机构,一方面放松金融管制,另一方面也增加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力度。最为典型的是《金融监管改革:新的基础》(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 A New Foundation: Rebuilding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 (其核心是加强对产品消费及服务的监管,强化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重点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12]。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概述2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界定2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理解2
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2
(1)获取金融信息公平自由权2
(2)获取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权2
(3)及时迅捷获取金融信息权2
2.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2
3.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重要意义3
(1)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正义3
(2)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风险防范的必然要求3
(3)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其他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提3
二、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境外经验3
(一)进行金融立法3
(二)专门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机构4
(三)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4
三、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缺陷4
(一)金融立法欠缺4
(二)金融监管不足5
(三)权利救济缺失5
四、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对策5
(一)完善金融法律规则体系5
(二)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5
(三)完善权利救济途径、救济措施6
(四)加强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6
结语6
致谢6
参考文献8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论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引言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概述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界定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理解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
(2)获取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权:权利主体在进行金融买卖过程中,是可以获得得到真实、准确、详细的信息的权利,从而该权利主体可以适度把握、合理分析、理性消费。当下金融产品与服务日新月异,有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快速出现在人民的视野中,较之传统的金融商品如储蓄、保险、股票而言,现在的金融产品结构更加复杂、风险更大;而且个别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盈利目的,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在推销新业务品种时,往往会强调高收益,对风险却避口不谈,影响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定。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经营者标明一些重要的内容,尤其是风险、安全注意事项、履行的起止时间等,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要谨慎,仔细查看了解各种信息,并且有权合理要求交易对方提供相关信息[6]。
(3)及时快捷获得金融信息权:权利主体在进行金融买卖活动过程中,享有迅捷获取关于金融产品与服务详细情况的权利[7]。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通讯方式 ,例如手机短信、电话、互联网、面对面、合同、公告等,快捷地获得相关信息。金融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商机是不可失的,一旦失去了就可能不会再来了,这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因此,在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及时快速获取信息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2.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
3.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现实中,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件层出不穷,我国应该更加注重如何切实保护该权利。例如银广夏案件:从 1994 年起,银广夏严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虚构财务报表、买卖合同、银行汇款单、财务凭证、进出口报关单等,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欺诈投资人和股东,导致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判断而投资失误造成巨大损失[9]。由此可见,尊重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只有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之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亦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在金融交易过程中,买卖两方知晓的信息是不平等的,因此知道情况多的经营者就会利用自己的长处,损害信息弱势的买家的权益[10]。同时强势与弱势这两种差异,还会导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降低市场运行的效率,而且对于充分保护本文讨论的权利可能就没有保障了。所以,强调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之法律保护是补强该权利主体信息弱势地位之重要基础,是平衡交易双方地位之重要保障,是金融市场有序稳健发展、维持金融市场公正平等的前提条件。
(2)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风险防范的必然要求
一般来讲,金融市场上的风险分为自然风险以及人为风险两种:自然风险具有客观性、不可知性,是人们难以掌控难以预测的;而人为风险是金融主体违反法律法规、习惯、行业惯例等导致的,该风险是可以根据常识、猜测等提前知晓,也可以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而防范。根据大家的常识,金融交易带来的结果往往是盈利与亏损,也就是说买卖双方肯定是风险对半。那么一般情况下,风险对于交易双方是公平的,这就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导致的后果;但是如果相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失是因金融服务机构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侵害了其知情权,那么相对方就应该受到司法机关的保护,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权利救济、弥补其受到的损失、伸张正义[11]。因此,政府应尽可能地使消费者树立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明白自身有知晓其交易产品的构成、运营、风险、盈利等信息的权利从而减少风险损失。
(3)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其他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前提
金融权利主体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是权利主体享有知悉权,否则理性消费、公平交易就无从谈起。随着我国经济日益繁荣、国力不断强盛、城乡居民的个人财富逐渐增加,我国金融消费的需求也变得日益强烈。当下,金融商品以及服务形式多样、品种繁多,金融机构为了利益,不合理劝诱、虚假陈述、内幕交易、隐瞒重大事项等比比皆是,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该权利主体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也就侵害了该权利主体的公平交易权、选择权甚至是安全权。
二、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境外经验
(一)进行金融立法
美国在2007 年遭到次贷危机后,进行了一系列金融立法,具体包括:《信贷机会公平法》、《公平信贷报告法》、《住宅贷款信息披露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法案设置了统一维护金融消费者知悉权的机构,一方面放松金融管制,另一方面也增加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力度。最为典型的是《金融监管改革:新的基础》(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 A New Foundation: Rebuilding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 (其核心是加强对产品消费及服务的监管,强化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重点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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