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防卫过当
在我国,许多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件中,法官把握防卫限度过于严苛,常常判定为防卫过当,若出现不法侵害人伤亡,则更普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有大量判决把防卫过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学术界中,较为普遍的观点是,一般应将防卫过当认定为过失犯罪,只有少数情况下,可以认定为间接故意,但应严格依照刑法中减轻或免除的规定量刑。由此可见,关于防卫过当制度的立法中尚有局限,以致司法中存在部分不合宜判罚。本文试论防卫过当,以期使相配套的我国制度完善进步。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防卫过当概述2
(一)防卫过当的概念2
(二)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是过度的社会危害性2
二、防卫过当的立法及司法现状2
(一)防卫过当的法律性质2
(二)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2
1.客体2
2.客观方面2
3.主体3
4.主观方面3
(三)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3
1.定罪3
2.量刑3
(四)防卫过当典型案例及司法现状3
三、我国防卫过当现立法存在的缺陷4
(一)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4
(二)防卫过当的认定5
(三)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5
四、防卫过当立法的完善5
(一)明确分立限度条件5
(二)确定行为限度的具体标准6
致谢7
参考文献7
试论防卫过当
引言
于欢案一审判决中,山东省聊城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此案引起舆论潮流的同时,也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杨兴培学者指出,于欢虽然不能对已经停止的强制猥亵和侮辱行为进行无限防卫,但仍可以对正在进行的非法拘禁行为进行一般正当防卫;于欢致人死伤的行为由于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过当;由于正当防卫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所以于欢致人死亡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1]在我国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同该案相似的判罚屡见不鲜,说明防卫过当制度本身及其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相关配套制度的立法现状实则尚有局限,故不能对我们的实务部门及其办事人员提供明确、具体、清晰的判罚基准,那么这样一来,关于防卫过当案件的判罚往往是难以符合公众认知的。对于如此现状,学界理应首当其冲,从基本法理出发,或自主论证,或有效借鉴,促成相关立法和司法的改进和完善。
防卫过当概述
防卫过当的概念
防卫过当,是一种当我们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所采取的防卫行为,不过此行为是明显超过了我们的刑法典所允许的必须尺度的,同时导致了侵害人遭受重大损害,那么我们认为这时的防卫行为是一种须要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外的防卫行为,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对于鼓励公民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有着积极意义。
随着历史中正当防卫制度的不断发展,逐渐提出了防卫过当的概念。刑事古典学派在上世纪初被刑事社会学派所取代,后来后者的观点逐渐统治了刑法理论界,于是他们在范围、条件、合理限度等方面,从理性的角度对人们可以行使的防卫权进行了规定。在这之后,防卫过当这一全新的概念开始进入到人们的视野当中,理所当然地,针对该新观点,与之配套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也随之诞生了,这一切都最终促了有限防卫新时代的彻底到来。[2]
(二)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是过度的社会危害性
防卫过当与一般犯罪在社会危害性上存在显著差异。所谓的防卫过当这一行为所产生的侵害,其对象是原本对防卫人所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那么这样一来,当我们从公众情感的角度去看待这一问题的时候,针对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过当往往能获得人们的谅解。防卫过当行为究其本质,它是一种在不同具体情况下,保护其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甚至是国家或者公共的利益,免于遭受处在发生阶段的不法侵害或者危险,从主观故意上来讲是事出有因的。换言之,我们可以认为,实质上来说,防卫过当其实是在保护本人或者他人乃至国家、公共的合法利益的,那么这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理所应当要较其他犯罪行为小得多。[3]
二、防卫过当的立法及司法现状
防卫过当的法律性质
我们国家的刑法典对于防卫过当制度也是有较为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具体见于第二十条第二款。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对于防卫过当应属于违法阻却事由,还是责任阻却事由是有一定程度的争议的。
一种观点是责任减少说。因为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而非正当防卫,故没有违法阻却事由。在紧急状态下实施防卫过当,不法侵害者给予防卫人心理压迫,不能强烈地非难。违法减少说是第二种观点,尽管防卫过当没有全部具备正当防卫应该有的条件,但是它和一般侵害法益的行为是不一样的,它是正当利益遭受紧迫不法侵害时的行为,故其违法性理应减少。第三种观点是违法责任减少说,在防卫过当中,违法性和责任都减少了,成为刑罚的减免根据。
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我们通过判定防卫行为是否符合防卫过当犯罪构成的要件,来判断防卫过当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和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是一样的,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要件:
1.客体
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防卫过当的客体。不法侵害人在防卫人对其进行反击即对其有防卫行为时具有双重身份,在这里同时成为防卫对象和犯罪对象。但是除了刑法允许可以反击、可以损害的不法侵害人的权益,不法侵害人也拥有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质上防卫过当的行为就是损害了这部分合法的权益。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防卫过当概述2
(一)防卫过当的概念2
(二)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是过度的社会危害性2
二、防卫过当的立法及司法现状2
(一)防卫过当的法律性质2
(二)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2
1.客体2
2.客观方面2
3.主体3
4.主观方面3
(三)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3
1.定罪3
2.量刑3
(四)防卫过当典型案例及司法现状3
三、我国防卫过当现立法存在的缺陷4
(一)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4
(二)防卫过当的认定5
(三)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5
四、防卫过当立法的完善5
(一)明确分立限度条件5
(二)确定行为限度的具体标准6
致谢7
参考文献7
试论防卫过当
引言
于欢案一审判决中,山东省聊城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欢无期徒刑。此案引起舆论潮流的同时,也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杨兴培学者指出,于欢虽然不能对已经停止的强制猥亵和侮辱行为进行无限防卫,但仍可以对正在进行的非法拘禁行为进行一般正当防卫;于欢致人死伤的行为由于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过当;由于正当防卫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所以于欢致人死亡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1]在我国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同该案相似的判罚屡见不鲜,说明防卫过当制度本身及其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相关配套制度的立法现状实则尚有局限,故不能对我们的实务部门及其办事人员提供明确、具体、清晰的判罚基准,那么这样一来,关于防卫过当案件的判罚往往是难以符合公众认知的。对于如此现状,学界理应首当其冲,从基本法理出发,或自主论证,或有效借鉴,促成相关立法和司法的改进和完善。
防卫过当概述
防卫过当的概念
防卫过当,是一种当我们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所采取的防卫行为,不过此行为是明显超过了我们的刑法典所允许的必须尺度的,同时导致了侵害人遭受重大损害,那么我们认为这时的防卫行为是一种须要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外的防卫行为,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对于鼓励公民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有着积极意义。
随着历史中正当防卫制度的不断发展,逐渐提出了防卫过当的概念。刑事古典学派在上世纪初被刑事社会学派所取代,后来后者的观点逐渐统治了刑法理论界,于是他们在范围、条件、合理限度等方面,从理性的角度对人们可以行使的防卫权进行了规定。在这之后,防卫过当这一全新的概念开始进入到人们的视野当中,理所当然地,针对该新观点,与之配套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也随之诞生了,这一切都最终促了有限防卫新时代的彻底到来。[2]
(二)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是过度的社会危害性
防卫过当与一般犯罪在社会危害性上存在显著差异。所谓的防卫过当这一行为所产生的侵害,其对象是原本对防卫人所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那么这样一来,当我们从公众情感的角度去看待这一问题的时候,针对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过当往往能获得人们的谅解。防卫过当行为究其本质,它是一种在不同具体情况下,保护其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甚至是国家或者公共的利益,免于遭受处在发生阶段的不法侵害或者危险,从主观故意上来讲是事出有因的。换言之,我们可以认为,实质上来说,防卫过当其实是在保护本人或者他人乃至国家、公共的合法利益的,那么这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理所应当要较其他犯罪行为小得多。[3]
二、防卫过当的立法及司法现状
防卫过当的法律性质
我们国家的刑法典对于防卫过当制度也是有较为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具体见于第二十条第二款。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对于防卫过当应属于违法阻却事由,还是责任阻却事由是有一定程度的争议的。
一种观点是责任减少说。因为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而非正当防卫,故没有违法阻却事由。在紧急状态下实施防卫过当,不法侵害者给予防卫人心理压迫,不能强烈地非难。违法减少说是第二种观点,尽管防卫过当没有全部具备正当防卫应该有的条件,但是它和一般侵害法益的行为是不一样的,它是正当利益遭受紧迫不法侵害时的行为,故其违法性理应减少。第三种观点是违法责任减少说,在防卫过当中,违法性和责任都减少了,成为刑罚的减免根据。
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我们通过判定防卫行为是否符合防卫过当犯罪构成的要件,来判断防卫过当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和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是一样的,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要件:
1.客体
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防卫过当的客体。不法侵害人在防卫人对其进行反击即对其有防卫行为时具有双重身份,在这里同时成为防卫对象和犯罪对象。但是除了刑法允许可以反击、可以损害的不法侵害人的权益,不法侵害人也拥有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质上防卫过当的行为就是损害了这部分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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