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农业补贴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0200505152601]
摘要:农业补贴,是政府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维持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以一定的标准,把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发放给农民。然而,在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施行当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农业补贴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支出,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农业政策,一直缺乏完善的立法规范,而更多是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实施。政府补贴无法落实到实处,农业补贴发放的不平衡以及农业补贴程序过于繁琐等等都成为现实的问题。因此,本文就农业补贴制度的结构性完善,农业补贴成本的降低等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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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现状 1
(一)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制定背景 1
(二)我国农业补贴的主要内容 2
二、我国农业补贴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3
(一)农业补贴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3
(二)农业补贴的方式和结构不够合理 3
1.不合理的农业补贴方式 3
2. 不合理的农业补贴结构 3
(三)农业补贴的理念滞后 4
三、对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改进意见 4
(一)完善农业补贴相关法律 4
1.明确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目标与原则 4
2.规范法定的农业补贴项目 4
3.完善程序性法律规范 5
4.做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建设 5
(二)提高农业补贴效率 5
(三)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 5
(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6
四、总结 6
致谢 6
参考文献 6
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引言
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农业,一直是我国最为重要的命脉产业,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历史上历朝历代的政府都把农业政策作为最为重要的经济政策。自从1949年建国后,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第二、三产业已经取代农业成为了国民经济中的龙头老大,但是农业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依然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我国政府对于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政策的制定依然十分重视。[1]在这其中,农业补贴制度就是农业政策中的一项核心制度。但是,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现行的农业制度的缺陷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下面,我们就来讨论这些缺陷,并提出改进的方法。
一、 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现状
(一)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制定背景
农业是人们衣食的来源和生存的本钱,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基。由于农业是一种高风险的基础性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当代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对农业进行干预和调节,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手段就是农业补贴。在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的生产率与工业相比不断下降,农业的收益与其他行业相比不断下降,农村与城市相比越来越萧条,“三农”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从2000年开始,我国粮食生产出现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和人均占有量连年减少的局面,2004 年中央制定了包括减免农业税,粮食最低收购价,粮农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内的多项支农惠农措施,粮食取得较好的收成,2005年中央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支持,2006 年中央又制定了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政策,几年来我国实现了粮食总产量的恢复性增长。但是,从长远角度分析,我国粮食需求将呈刚性增长,粮食供求关系将偏紧。今后,人口增加,耕地减少,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是必然趋势。要保障粮食的稳定供给,就必须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解决了农民的增收问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就会相应提高。而维持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最低标准是要保证粮农的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所得,必须进一步完善直接补贴政策。因此,有时候出现粮食供大于求是阶段性的、结构性的、低水平的,粮食安全问题始终十分紧迫,需要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2]
(二)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农业补贴,在性质上属于财政补贴,是由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直接对于农业生产的相关环节和农民进行补贴的制度。[2]在现行的制度实践当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补贴
即粮食直补,就是指农民在上报自己种植粮食的面积之后,国家会依当地的标准对每一亩地发放补贴。其包含以下三个原则:(1)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2)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3)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2.农机具购置补贴
3.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简称农资综合补贴,是指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在综合考虑影响农民种粮成本、收益等变化因素,通过农资综合直补及各种补贴,来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4.畜牧良种补贴
这是农业部为加快畜牧良种改良步伐,调动养殖户使用良种的积极性,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品质和效益,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实施的补贴,包括生猪良种补贴、肉牛良种补贴以及奶牛良种补贴这三种。
5.农业保险补贴
农业保险补贴指财政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的对象是投保农户。农业保险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较高,要实现农业保险业务的财务平衡,保险费率会很高,靠农民自身难以承担。因此,需要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帮助农民支付保费,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使保费达到保险公司和农民都能接受的水平。这一般是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盟市财政、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6.价格支持补贴
这种补贴利用了行政和市场的双重手段,来进行对于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补贴。其方式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粮食临时收储政策。这种政策主要是应对一些特殊年份,农产品市场价格过低而设立的。当出现市场价格低于一定的标准时,国家会出面,以临时性的价格收购农产品。
第二,最低粮食收购价。除了临时性的收储,国家还会在每年制定最低粮食收购价,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向国家出售粮食,是一种常态化的保障农民免受市场风险的补贴措施。[3]
7.退耕还林补贴
这是指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包括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
二、 我国农业补贴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补贴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农业补贴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支出,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农业政策,一直缺乏完善的立法规范,而更多是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实施。[4]在目前的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农业补贴法》,有关农业补贴的相关法律规定只零散的见于《农业法》,《渔业法》当中,并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体系,法律的零散使得农业补贴依照法律实行时缺乏可操作性。[5]这就让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无法对于农业补贴的进行提前预测,对于农民切实利益的保护是不利的。同时,也不符合法制国家的要求和法的稳定性的要求。[6]
1 不合理的农业补贴方式
在如今的农业补贴过程中,农业直补是主流,且更重视的是解决局部问题,呈现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缺少一种全方面的思考。[9]同时,政策出台经常一刀切,并没有立足于不同区域的自身特性,有时也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 [10]
在实例当中,我们发现对于粮农的直接补贴,在全国都是通行按照面积补贴同时补贴的数量都大致相当。在东北平原,因为种植面积相对较大,粮农可以获得政府丰厚的农业补贴。而长江中下游平原的粮农,主要是通过精耕细作提升粮食产量,耕作面积相对较小,获得的国家农业补助也就少的可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粮农的积极性就无法得到充分的调动,这种一刀切的补贴方式,会造成地区补贴的不平衡,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对于农业补贴效果的发挥和整体农业的发展,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摘要:农业补贴,是政府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维持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以一定的标准,把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发放给农民。然而,在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施行当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农业补贴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支出,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农业政策,一直缺乏完善的立法规范,而更多是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实施。政府补贴无法落实到实处,农业补贴发放的不平衡以及农业补贴程序过于繁琐等等都成为现实的问题。因此,本文就农业补贴制度的结构性完善,农业补贴成本的降低等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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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现状 1
(一)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制定背景 1
(二)我国农业补贴的主要内容 2
二、我国农业补贴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3
(一)农业补贴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3
(二)农业补贴的方式和结构不够合理 3
1.不合理的农业补贴方式 3
2. 不合理的农业补贴结构 3
(三)农业补贴的理念滞后 4
三、对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改进意见 4
(一)完善农业补贴相关法律 4
1.明确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目标与原则 4
2.规范法定的农业补贴项目 4
3.完善程序性法律规范 5
4.做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建设 5
(二)提高农业补贴效率 5
(三)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 5
(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6
四、总结 6
致谢 6
参考文献 6
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引言
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农业,一直是我国最为重要的命脉产业,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历史上历朝历代的政府都把农业政策作为最为重要的经济政策。自从1949年建国后,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第二、三产业已经取代农业成为了国民经济中的龙头老大,但是农业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依然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我国政府对于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政策的制定依然十分重视。[1]在这其中,农业补贴制度就是农业政策中的一项核心制度。但是,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现行的农业制度的缺陷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下面,我们就来讨论这些缺陷,并提出改进的方法。
一、 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现状
(一)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制定背景
农业是人们衣食的来源和生存的本钱,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基。由于农业是一种高风险的基础性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当代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对农业进行干预和调节,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手段就是农业补贴。在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的生产率与工业相比不断下降,农业的收益与其他行业相比不断下降,农村与城市相比越来越萧条,“三农”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从2000年开始,我国粮食生产出现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和人均占有量连年减少的局面,2004 年中央制定了包括减免农业税,粮食最低收购价,粮农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内的多项支农惠农措施,粮食取得较好的收成,2005年中央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支持,2006 年中央又制定了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政策,几年来我国实现了粮食总产量的恢复性增长。但是,从长远角度分析,我国粮食需求将呈刚性增长,粮食供求关系将偏紧。今后,人口增加,耕地减少,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是必然趋势。要保障粮食的稳定供给,就必须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解决了农民的增收问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就会相应提高。而维持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最低标准是要保证粮农的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所得,必须进一步完善直接补贴政策。因此,有时候出现粮食供大于求是阶段性的、结构性的、低水平的,粮食安全问题始终十分紧迫,需要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2]
(二)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农业补贴,在性质上属于财政补贴,是由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直接对于农业生产的相关环节和农民进行补贴的制度。[2]在现行的制度实践当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补贴
即粮食直补,就是指农民在上报自己种植粮食的面积之后,国家会依当地的标准对每一亩地发放补贴。其包含以下三个原则:(1)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2)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3)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2.农机具购置补贴
3.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简称农资综合补贴,是指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在综合考虑影响农民种粮成本、收益等变化因素,通过农资综合直补及各种补贴,来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4.畜牧良种补贴
这是农业部为加快畜牧良种改良步伐,调动养殖户使用良种的积极性,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品质和效益,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实施的补贴,包括生猪良种补贴、肉牛良种补贴以及奶牛良种补贴这三种。
5.农业保险补贴
农业保险补贴指财政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的对象是投保农户。农业保险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较高,要实现农业保险业务的财务平衡,保险费率会很高,靠农民自身难以承担。因此,需要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帮助农民支付保费,缓解农业保险的供需矛盾,使保费达到保险公司和农民都能接受的水平。这一般是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盟市财政、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6.价格支持补贴
这种补贴利用了行政和市场的双重手段,来进行对于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补贴。其方式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粮食临时收储政策。这种政策主要是应对一些特殊年份,农产品市场价格过低而设立的。当出现市场价格低于一定的标准时,国家会出面,以临时性的价格收购农产品。
第二,最低粮食收购价。除了临时性的收储,国家还会在每年制定最低粮食收购价,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向国家出售粮食,是一种常态化的保障农民免受市场风险的补贴措施。[3]
7.退耕还林补贴
这是指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包括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
二、 我国农业补贴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补贴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农业补贴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财政支出,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农业政策,一直缺乏完善的立法规范,而更多是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实施。[4]在目前的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农业补贴法》,有关农业补贴的相关法律规定只零散的见于《农业法》,《渔业法》当中,并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体系,法律的零散使得农业补贴依照法律实行时缺乏可操作性。[5]这就让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无法对于农业补贴的进行提前预测,对于农民切实利益的保护是不利的。同时,也不符合法制国家的要求和法的稳定性的要求。[6]
1 不合理的农业补贴方式
在如今的农业补贴过程中,农业直补是主流,且更重视的是解决局部问题,呈现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缺少一种全方面的思考。[9]同时,政策出台经常一刀切,并没有立足于不同区域的自身特性,有时也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 [10]
在实例当中,我们发现对于粮农的直接补贴,在全国都是通行按照面积补贴同时补贴的数量都大致相当。在东北平原,因为种植面积相对较大,粮农可以获得政府丰厚的农业补贴。而长江中下游平原的粮农,主要是通过精耕细作提升粮食产量,耕作面积相对较小,获得的国家农业补助也就少的可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粮农的积极性就无法得到充分的调动,这种一刀切的补贴方式,会造成地区补贴的不平衡,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对于农业补贴效果的发挥和整体农业的发展,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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