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构想

食品安全是与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也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食品安全是需要法律来强化保障的,而召回制度又是食品安全法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我国目前已从立法上确立了食品安全制度,但相关的规定仍存在召回的前提不明确、召回的相关程序缺失、执法力度不够以及缺少强制保险规定等弊端,需要通过加强召回立法、强化执法力度、健全技术标准和体系以及建立强制保险制度等途径加以完善。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及其作用2(一)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制度2
(二)食品召回制度的作用2
1.全面贯彻了食品安全的预防理念2
2.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措施2
3.是食品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2
二、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现状3
(一)我国食品召回的相关立法3
(二)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存在的不足3
1.食品召回的前提不明确4
2.召回的相关程序缺失4
3.缺乏对企业的必要约束5
4.召回强制保险制度尚未建立5
三、发达国家食品召回制度之借鉴6
(一)美国食品召回制度6
(二)英国食品召回制度7
四、完善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建议7
(一)加强食品召回立法7
(二)强化食品召回执法力度7
(三)健全相关技术标准和体系8
(四)完善召回的相关程序8
(五)建立食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8
五、小结9
致谢9
参考文献9
完善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构想
引言
我国可谓是一个“舌尖上”的国家,所以中国人对“吃”这件事是相当重视的.但在中国还是出现了很多令百姓愤怒的食品安全事件,比如三聚氰胺事件、恒天然的肉毒杆菌、肯德基的冰块菌超标、湾仔码头的细菌、上海福喜的肉的问题。
最近几年以来,关于食品安全的事故不断发生,比如小工厂的敷衍了事的泛滥制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欺骗消费者,甚至不少知名大公司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产品在检测中也出现不合格的问题,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不得不使百姓对中国食品的安全产生深深的怀疑,信任危机已然出现。社会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食品的安全,然而近年来食品的安全问题并不是想象中的美好,其已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想要实现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便不能离开对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想要改善食品安全环境,那么政府、企业、公民都需要共同努力一起面对。当下,我国正在司法改革,民主与法治、公平与正义是我们所追求的, 这样才能为公众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在这个和谐社会里,头等大事就是对百姓基本生存安全的法律保障,社会无论如何发展,食品安全与之总是无法割裂的。为此,我国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和抑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并未完全抵挡住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似乎并没有消停的迹象。不可否认《食品安全法》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基于我国现状,还是无法仅仅就依靠几部基础法律法规去解决根源性的问题。
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存在的根本问题是重中之重,本文重点就在于此,以此为出发点进而思考如何建立系统且适合国情的食品召回制度体系,从而对食品召回制度体系做更好的完善。
一、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及其作用
(一)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制度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存与成长之必需品,重要程度毋庸赘述。但是据WTO的统计,在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1/2的人感染食源性疾病,而在发展中国家此现象更为严重。就我国而言,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的漏洞非常之大,已严重影响百姓的健康生活,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是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包括其中很重要的食品召回制度。尤其是主动召回,该措施可以快速高效的召回市场中的已流通的或待流通的问题食品,从而消灭一定的食品安全危害。不论国内国外,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已经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关注,被各国消费者和政府的所重视。
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定程序,对由其造成的不安全食品,通过退换货等各种方式来及时快速地消除或减少因食品不安全而带来的危害的活动。该制度可以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扩大来减少其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
食品召回制度在国外还是十分常见,比如2008年6月,日本东洋水产因冷冻“蟹粉烧麦”中混入一些塑料碎片而宣布将该产品全部召回,再比如2010年3月,美国凯恩食品公司因冷冻马铃薯产品中含有疑似被沙门氏菌污染的黑胡椒而宣布召回。但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相对一些发达国家建立的要晚些,而且食品召回制度最早还是由地方先设立。企业的主动召回是少之又少,即便是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企业仍会为了利益或别的原因寻找各种理由不实行主动召回,除非在压力下,由政府监管部门责令召回,所以说对于采取食品召回制度的强度和力度都还远远不够,这一制度也还未深入各个企业内部。
(二)食品召回制度的作用
召回和追踪系统两个方面是食品安全国际项目指南中有效食品安全项目的8个基本方面中的两个。由此可见,在是当今世界食品安全体系中是不可磨灭的一部分就是食品召回。
1.全面贯彻了食品安全的预防理念
我国现行的《消费者保护法》的侧重点是对消费者受到损失后的补救和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的进行法律处罚,而非注重在应该如何积极预防和抑制即将发生的损害。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虽然也有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经营者对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理、更换或者退货,但这具有局限性即只是让经营者向特定的消费者提供对特定产品修理、更换或退货,而非针对不特定的多数,所以可以说并不能有效的起到预防危害发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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