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问题研究
就业是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稳步增长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2018年820万高校毕业生已经享受不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工作”的待遇,面临的是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而就业市场的不完善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其中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的性别歧视就是其中非常普遍的问题。对整个社会而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让教育的经济功能无法完全实现,不利于女大学生群体的个人发展,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根深蒂固,是多方原因共同导致出来的结果,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需要社会价值观、政府、企业和女大学生自身做出改变,保证女大学生能顺利就业。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 引言 1
(一)研究的背景 1
(二)相关文献综述 2
1.国外研究现状 2
2.国内研究现状 2
(三)研究意义 3
1.理论意义 3
2.现实意义 3
二、 就业歧视相关理论分析 3
(一)就业歧视基本概念 3
(二)就业歧视问题的理论分析 3
1.社会性别基本理论 3
2.人权理论 4
三、 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就业歧视现象调查 4
(一)调查样本情况 4
(二)调查结果分析 4
1.就业观念的性别差异 4
2.女大学生就业过程受歧视状况 5
3.女大学生受歧视领域比较 6
4.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原因分析 6
四、 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成因分析 7
(一)封建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 7
(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7
(三)法律制度保护的缺失 7
(四)女学生自身的原因 8
(五)就业资源分配不均 8
五、 消除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就业歧视的建议 8
(一)改变传统两性的刻板印象 8
(二)用人单位要转变用人观念 9
(三)以法律规范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就业市场 9
(四)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9
(五)调整就业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 10
六、 结论 10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1
附录 12
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问题研究
引言
引言
(一)研究的背景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使更加公平、更加充分的就业成为我国发展的突出亮点。”[28]可以看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维护就业公平公正不单单是个人发展的问题,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相关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在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普遍存在。在平等自由主义运动的推动下,西方国家有关于女性就业状况的研究也比较早,关注的基本是女性群体就业歧视的现象,而非女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研究的角度也基本上从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的角度出发。
Becker提出的劳动力市场歧视理论提出了雇主、消费者和雇员存在歧视偏好的假设,认为雇主雇佣女性工作者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第一,可以接受比男性更低的工资报酬;第二,女性工作者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足矣抵消自身先天不足(生育及生理情况)所带来的负面效益;第三,因女性工作者可能产生歧视消费者的现象,导致消费者消费过程会给雇主带来经济损失,在支付女性工作者劳动报酬时,可以抵消因女性工作者因歧视消费者所带来的利益损失。[27]
Asigner, Becker, Arrow提出统计性歧视理论,认为企业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会受到信息不对称和招聘时间的限制,面试人员往往会对基本情况和职业发展的特征进行比较分析,女性应聘者会由于生理情况、工作稳定的不确定性容易被企业在招聘环节淘汰,更加倾向于在这些因素存在优势的男性应聘者。[15]Stigler提出了工作搜寻理论,认为目前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歧视女性工作者的现象,女性工作者为了找到合适的工作,需要付出比男性工作者更大的搜寻成本,高额的搜寻成本会让女性工作者入职后的流动性变小,而当企业掌握了这一规律之后,一般会给女性工作者安排较差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水平较低,相反给流动性较大的男性工作者安排较好的职位和较高的工资报酬,以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最大化,针对这种情况,消除女性工作者性别歧视的根源在于降低女性工作者工作搜寻成本,以减少企业的性别歧视行为。[16]
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有关于女大学生群体就业性别歧视的文献较多,大多以期刊文献的形式来发表自己的见解,研究的视角也十分广泛。
从经济视角出发,张抗私认为当前劳动力市场出现性别歧视,与经济关系存在较大关系,认为劳动力的价值在于个体的劳动生产效率,若产生的劳动力生产效率是低于平均水平的,就会导致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17]倪鑫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发表了自己对于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现象的看法,认为应该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制度来逐步消除这一现象。[18]
从法律视角出发,娄耀雄基于法理的角度,提出政府应该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来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歧视行为,要让用人单位明确清楚自己的就业歧视行为会给自己带来行政处罚的后果。[19]就目前来说,我国有关于就业歧视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了《宪法》、《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但是对于相关的规定归于宽泛,指导实践操作的能力不强。如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以及就业歧视处罚等都缺乏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受到歧视的劳动者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20]葛凡菲认为解决当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可以充分借鉴参考挪威和美国的立法经验。[21]李铁喜从国际立法的角度分析了就业歧视现象,当前我国反就业立法还处于空白阶段,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上消除就业歧视的更远。[22]
从社会学视角出发,谭卫华分析了当前女大学生的就业行为,认为当前女大学生就业行为的目标是逐步确定自己的职业定位,但在这个过程中出险了目标不明确、方法不正确就会导致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23]王伟琴从导致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入手,认为中华传统的“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当劳动者潜意识会认为性别的差异会导致就业的差异,这种错误的认知会导致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并且提出这种性别歧视与单位的经济行为并不存在关联,传统对女性的角色期待所形成的刻板印象阻碍了女性的个人发展。[24]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 引言 1
(一)研究的背景 1
(二)相关文献综述 2
1.国外研究现状 2
2.国内研究现状 2
(三)研究意义 3
1.理论意义 3
2.现实意义 3
二、 就业歧视相关理论分析 3
(一)就业歧视基本概念 3
(二)就业歧视问题的理论分析 3
1.社会性别基本理论 3
2.人权理论 4
三、 女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就业歧视现象调查 4
(一)调查样本情况 4
(二)调查结果分析 4
1.就业观念的性别差异 4
2.女大学生就业过程受歧视状况 5
3.女大学生受歧视领域比较 6
4.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原因分析 6
四、 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成因分析 7
(一)封建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 7
(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7
(三)法律制度保护的缺失 7
(四)女学生自身的原因 8
(五)就业资源分配不均 8
五、 消除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就业歧视的建议 8
(一)改变传统两性的刻板印象 8
(二)用人单位要转变用人观念 9
(三)以法律规范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就业市场 9
(四)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9
(五)调整就业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 10
六、 结论 10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1
附录 12
女大学生初次就业中的就业歧视问题研究
引言
引言
(一)研究的背景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使更加公平、更加充分的就业成为我国发展的突出亮点。”[28]可以看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维护就业公平公正不单单是个人发展的问题,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相关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在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普遍存在。在平等自由主义运动的推动下,西方国家有关于女性就业状况的研究也比较早,关注的基本是女性群体就业歧视的现象,而非女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研究的角度也基本上从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的角度出发。
Becker提出的劳动力市场歧视理论提出了雇主、消费者和雇员存在歧视偏好的假设,认为雇主雇佣女性工作者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第一,可以接受比男性更低的工资报酬;第二,女性工作者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足矣抵消自身先天不足(生育及生理情况)所带来的负面效益;第三,因女性工作者可能产生歧视消费者的现象,导致消费者消费过程会给雇主带来经济损失,在支付女性工作者劳动报酬时,可以抵消因女性工作者因歧视消费者所带来的利益损失。[27]
Asigner, Becker, Arrow提出统计性歧视理论,认为企业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会受到信息不对称和招聘时间的限制,面试人员往往会对基本情况和职业发展的特征进行比较分析,女性应聘者会由于生理情况、工作稳定的不确定性容易被企业在招聘环节淘汰,更加倾向于在这些因素存在优势的男性应聘者。[15]Stigler提出了工作搜寻理论,认为目前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歧视女性工作者的现象,女性工作者为了找到合适的工作,需要付出比男性工作者更大的搜寻成本,高额的搜寻成本会让女性工作者入职后的流动性变小,而当企业掌握了这一规律之后,一般会给女性工作者安排较差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水平较低,相反给流动性较大的男性工作者安排较好的职位和较高的工资报酬,以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最大化,针对这种情况,消除女性工作者性别歧视的根源在于降低女性工作者工作搜寻成本,以减少企业的性别歧视行为。[16]
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有关于女大学生群体就业性别歧视的文献较多,大多以期刊文献的形式来发表自己的见解,研究的视角也十分广泛。
从经济视角出发,张抗私认为当前劳动力市场出现性别歧视,与经济关系存在较大关系,认为劳动力的价值在于个体的劳动生产效率,若产生的劳动力生产效率是低于平均水平的,就会导致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17]倪鑫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发表了自己对于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现象的看法,认为应该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制度来逐步消除这一现象。[18]
从法律视角出发,娄耀雄基于法理的角度,提出政府应该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来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歧视行为,要让用人单位明确清楚自己的就业歧视行为会给自己带来行政处罚的后果。[19]就目前来说,我国有关于就业歧视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了《宪法》、《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但是对于相关的规定归于宽泛,指导实践操作的能力不强。如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以及就业歧视处罚等都缺乏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受到歧视的劳动者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20]葛凡菲认为解决当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可以充分借鉴参考挪威和美国的立法经验。[21]李铁喜从国际立法的角度分析了就业歧视现象,当前我国反就业立法还处于空白阶段,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上消除就业歧视的更远。[22]
从社会学视角出发,谭卫华分析了当前女大学生的就业行为,认为当前女大学生就业行为的目标是逐步确定自己的职业定位,但在这个过程中出险了目标不明确、方法不正确就会导致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23]王伟琴从导致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入手,认为中华传统的“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当劳动者潜意识会认为性别的差异会导致就业的差异,这种错误的认知会导致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并且提出这种性别歧视与单位的经济行为并不存在关联,传统对女性的角色期待所形成的刻板印象阻碍了女性的个人发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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