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法律路径之探讨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是人们生活所必需的的物品,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人民生活的根本,因而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而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食品的可追溯,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的通行做法。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这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通过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立法,明确可追溯主体,建立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途径加以改进。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及其起源2
二、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现状3
(一)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相关立法3
(二)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分析3
1、可追溯的主体不明3
2、追溯成本过高3
3、供应链脆弱性制约3
4、标准体系不完善4
5、监管力度不够4
6、可追溯意识不强4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法律途径4
(一)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立法4
(二)从立法上明确食品安全可追溯主体4
(三)运用法律手段促进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5
(四)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可追溯技术标准和规范5
(五)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行为的处罚力度6
四、结语7
致谢7
参考文献7
关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
法律路径之探讨
引言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饮食的需求也由原来的追求温饱变成追求食品的安全健康。“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给出的定义。从食品安全的定义也可见现如今人们对食品的追求。当今时代,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大问题,而我国更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得食品安全及监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社会问题。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尽管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刑法》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但食品安全方面事件还是高发。没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构建一个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已成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首要的任务。
本文从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概念及起源,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现有情况,以及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展开探讨,并进一步寻求解决现存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途径,希望通过法律完善,法律规制,法律惩戒等方式,弥补当前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存在的漏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及其起源
通常意义上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指在相关法律条文或者规章中对食品的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进行相关的记载,以帮助食品消费者和食品安全监管者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的必要信息,并在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及时根据有关记录,判定发生问题的环节及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和减少不安全食品所带来的损害,并对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的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将食品安全可追溯性定义为通过登录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使用或者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而食品可追溯性是指在供应链体系中跟踪某产品、产品特性或在整个加工过程中的体系记录,并根据可追溯制度的差异设定的以宽度、深度、精确度来衡量可追溯体系的标准。即,一个理想的可追溯体系应该包括对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的追溯[1]。欧盟委员会对食品可追溯性的定义侧重追溯所涉及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整个流程,以及可追溯性所适用的对象。“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牲畜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追溯能力”这是欧盟委员会(EC178/2002)对食品可追溯性给出的定义[2]。
食品安全的可追溯制度最初起源于欧洲,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英国出现疯牛病,并漫延到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导致一些消费者在食用牛肉制品后染病身亡。这一食品安全的公共性危机,暴露了既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所存在的漏洞,也引起了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中所一度奉行的事后惩罚原则的反思。欧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率先在食品安全中引入食品安全的预防原则,并以此原则为指导,在法律上构建食品安全的可追溯体系。由于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美国提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过程监管理念,并且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展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年,美国又颁布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并且将食品安全可追溯作为的重要措施写进法案中。美国在食品安全法律监管上,虽然仍未采纳预防原则,但是在实际生活以及应用中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日本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始于本世纪初,日本为了应对疯牛病的风险,于2001年开始在牛的养殖以及牛肉的生产加工中采用了食品安全可追溯方法,建立了“牛肉身份证制度”,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及其他途径随时了解牛的出生、饲养、宰杀、加工、冷冻、仓储以及销售过程及相关的信息,并且制定了《牛只个体识别情报管理特别措施法》,有效保证了牛肉的安全消费。在取得牛肉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后,日本又将牛肉的可追溯制度推广到包括猪肉在内的其他食品消费领域,从而构建了较为全面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到端上餐桌,往往会经历很多环节和场所,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的源头、流向、中间环节进行追踪,可随时向监管者、消费者提供需要的信息,并且可以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找到具体的生产厂商,找出具体的负责人,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环节,明确责任,切实的维护消费者的自身利益。不仅如此,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还可以加强政府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打造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在我国构建和完善食品安全的可追溯制度十分必要。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及其起源2
二、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现状3
(一)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相关立法3
(二)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分析3
1、可追溯的主体不明3
2、追溯成本过高3
3、供应链脆弱性制约3
4、标准体系不完善4
5、监管力度不够4
6、可追溯意识不强4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法律途径4
(一)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立法4
(二)从立法上明确食品安全可追溯主体4
(三)运用法律手段促进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5
(四)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可追溯技术标准和规范5
(五)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行为的处罚力度6
四、结语7
致谢7
参考文献7
关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
法律路径之探讨
引言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饮食的需求也由原来的追求温饱变成追求食品的安全健康。“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给出的定义。从食品安全的定义也可见现如今人们对食品的追求。当今时代,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大问题,而我国更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得食品安全及监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社会问题。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尽管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刑法》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力度,但食品安全方面事件还是高发。没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构建一个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已成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首要的任务。
本文从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概念及起源,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现有情况,以及我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展开探讨,并进一步寻求解决现存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途径,希望通过法律完善,法律规制,法律惩戒等方式,弥补当前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存在的漏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及其起源
通常意义上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指在相关法律条文或者规章中对食品的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进行相关的记载,以帮助食品消费者和食品安全监管者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的必要信息,并在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及时根据有关记录,判定发生问题的环节及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和减少不安全食品所带来的损害,并对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的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将食品安全可追溯性定义为通过登录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使用或者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而食品可追溯性是指在供应链体系中跟踪某产品、产品特性或在整个加工过程中的体系记录,并根据可追溯制度的差异设定的以宽度、深度、精确度来衡量可追溯体系的标准。即,一个理想的可追溯体系应该包括对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的追溯[1]。欧盟委员会对食品可追溯性的定义侧重追溯所涉及的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整个流程,以及可追溯性所适用的对象。“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牲畜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追溯能力”这是欧盟委员会(EC178/2002)对食品可追溯性给出的定义[2]。
食品安全的可追溯制度最初起源于欧洲,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英国出现疯牛病,并漫延到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导致一些消费者在食用牛肉制品后染病身亡。这一食品安全的公共性危机,暴露了既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所存在的漏洞,也引起了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中所一度奉行的事后惩罚原则的反思。欧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率先在食品安全中引入食品安全的预防原则,并以此原则为指导,在法律上构建食品安全的可追溯体系。由于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美国提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过程监管理念,并且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展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年,美国又颁布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并且将食品安全可追溯作为的重要措施写进法案中。美国在食品安全法律监管上,虽然仍未采纳预防原则,但是在实际生活以及应用中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日本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始于本世纪初,日本为了应对疯牛病的风险,于2001年开始在牛的养殖以及牛肉的生产加工中采用了食品安全可追溯方法,建立了“牛肉身份证制度”,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及其他途径随时了解牛的出生、饲养、宰杀、加工、冷冻、仓储以及销售过程及相关的信息,并且制定了《牛只个体识别情报管理特别措施法》,有效保证了牛肉的安全消费。在取得牛肉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后,日本又将牛肉的可追溯制度推广到包括猪肉在内的其他食品消费领域,从而构建了较为全面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到端上餐桌,往往会经历很多环节和场所,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的源头、流向、中间环节进行追踪,可随时向监管者、消费者提供需要的信息,并且可以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找到具体的生产厂商,找出具体的负责人,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环节,明确责任,切实的维护消费者的自身利益。不仅如此,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还可以加强政府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打造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在我国构建和完善食品安全的可追溯制度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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