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的影响研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的影响研究[20200511191508]
摘要: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施行的是完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养老保险“双轨制”,在缴费、替代率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2014年,国务院通过了养老保险并轨的方案,标志着养老保险双轨制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将成为过去式。本文探讨的是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所产生的影响,通过各省政策分析、数据对比、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此次改革进行研究,分析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施对养老金替代率以及劳动力的影响,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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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替代率;劳动力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2
(一)改革措施2
1.改革人群2
2.具体措施2
(二)各省实施现状3
1.山东省3
2.四川省3
2.青海省3
2.上海市3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对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4
(一)改革前替代率比较 4
1.养老金水平比较4
2.养老金替代率比较4
(二)改革后养老金替代率评估5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7
(一)影响概况7
(二)问卷调查7
1.被访者信息7
2.工资变动情况7
3.职业年金7
4.影响变动情况8
5.对待改革的态度8
6.改革关注点8
7.方向选择9
四、政策建议9
(一)加强基金监管,扩大投资渠道9
(二)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9(三)广泛宣传,征求社会意见9
(四)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10
致谢10
参考文献10
附录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调查问卷12
图1 1999年到2011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年平均养老金额变化4
表1 不同年限、收益率下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6
表2 不同年限、收益率下的个人账户替代率6
表3 不同年限、收益率下的养老金替代率6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r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影响研究
引言
引言
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都在不断进行改革,以期适应我国国情。
1991年,国务院提出在企业内实行国家、企业、职工共同负担的方式,表明个人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1993年,国务院决定采取统账结合的方式,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因为该种模式能够充分调动职工缴费的积极性,将职工的缴费标准与退休后享受的养老待遇相挂钩。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国务院实行的是政府财政负担养老金的方式,与企业完全不同的一种养老保险模式。之后,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多次改革,想要改变政府养老的模式,但是由于改革影响了政策制定者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改革阻力非常大,很难继续下去,为此,机关事业单位一直维持之前的制度。2014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做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公务员将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消除,意味着我国将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机制。[2]
通过对实施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行分析,发现该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影响,提出了一些可供以后参考的措施,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这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动,体现了我国社会发展中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建立健全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社会统筹机制,有效衔接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整体发展,促进和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完善,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
(一)改革措施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
1.改革人群
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覆盖的人群范围广,既有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也有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相比较2008年的事业单位试点改革,此次改革所涉及到的人群更大,纳入了公务员这一特殊群体,更具有公平性。
2.具体政策
《决定》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与单位共同缴费,从根本上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并轨。个人账户部分由个人缴纳的费用组成,个人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8%,社会统筹的部分则由单位进行缴纳,缴纳比例为工资的20%。如果个人工资收入水平较高,超过当地去年社平工资的3倍,则个人缴费工资按照社平工资3倍计算,超过部分不计入;假如个人工资收入水平较低,低于本地去年社平工资的3/5,则按照社平工资的3/5进行费用的缴纳。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的养老,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提前领取,如若发生参保人提前去世的情况,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储存利息每年会由国家进行公布,免征利息税。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要强制缴纳职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保险,个人缴纳4%,单位缴纳8%。
《决定》明确,对于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来说,完全按照改革的政策执行,个人需要累计缴满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1%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退休越早,计发月数越大。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同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达到15年的“中人”来说,实行的是与企业相同的过渡办法,即合理衔接,平稳过渡。一方面按照新方法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根据缴费年限以及工作年限的长短,给予一定的过渡养老金。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中人”来说,相应的养老待遇按照保险法来发放。对于改革实施前退休的“老人”来说,维持原有养老金水平,仍由国家提供养老金,个人无需补缴。同时,改革所覆盖的所有人的养老金待遇还可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进行调节。如果发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同一体制内进行工作变动,那么只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跨统筹工作,即进入企业等,则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基金都可以进行转移。
15 15% 15% 15% 5.0% 5.3% 5.8% 20% 20.3% 20.8%
30 30% 30% 30% 10.7% 12.2% 13.8% 40.7% 42.2% 43.8%
35 35% 35% 35% 14.2% 16.4% 19.0% 49.2% 51.4% 54.0%
[10]柳清瑞. 养老金替代率的自动调整机制研究[J]. 中国人口科学,2005,03:51-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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