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公允价值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20191230190216]
毕业论文中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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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上市公司,公允价值,盈余管理
目 录
1 引言 1
2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1
2.1 金融工具中的运用 1
2.2 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 2
2.3 债务重组中的运用 3
2.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运用 4
2.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运用 5
3 公允价值运用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5
3.1 金融工具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5
3.2 投资性房地产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6
3.3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7
3.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8
3.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9
3.6 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的案例分析 10
4 减少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建议 11
4.1 强化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素质 11
4.2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12
4.3 转变收益观念 12
4.4 加强内外部监管 13
4.5 建立公允价值的市场化信息平台 13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历史成本计量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不同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满足不同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006 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 然而,2007年在美国爆发了一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在这场风暴中许多金融巨头损失惨重。引起了投资者的心理恐慌,使得他们大量的抛售持有的次债产品股票。而这种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又迫使金融机构不惜代价降低次债产品的价格,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使市场濒临崩溃。那些损失惨重的金融机构将这一切归结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声称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使次债产品的损失放大,加重了次贷危机的影响程度和幅度,并纷纷要求暂时终止或废除公允价值会计。 面对来自各方的批判,会计界提出了反对意见,指责该行为是金融界转移公众的视线,为自己开脱罪责。而且经过实践证明此次金融危机并不是由公允价值导致的,相反公允价值仅仅是使危机更快的暴露出来,让管理层尽快的看到了真实情况,同时也说明现阶段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着某些缺陷,应该不断的完善以提高其在揭示、控制风险方面的功效。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盈余是衡量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利润分配、纳税情况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因此,它是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那么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影响呢?
2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2.1 金融工具中的运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涌现了大量的新型金融工具。通常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风险管理要求和投资策略,将其获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中的运用,是公允价值运用最突出的方面。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该类资产。而且该类资产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该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对于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仍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计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同时在持有期间,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将收到的价款与购买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在该项资产中的运用更能如实的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1]。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只有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才可以将该项资产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①到期日固定②回收金额固定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将其持有至到期,这三者缺一不可。常见的如国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互转换。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入账金额。若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将其计入应收利息;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处置时,将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因出售部分资产而不再满足持有到期投资时将剩余部分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将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计入所有者权益,等该其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再转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为了近期内出售,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成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若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计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持有期间,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转入投资损益[2]。可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有在出售时才会对利润产生影响。
2.2 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种新情况即企业将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的活动。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新准则中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这一项。通常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是为了赚取租金或用于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己出租的建筑物。相对于其他资产来说投资性房地产有些特殊,它既可以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一般来说采用成本模式,但如果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1)初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如果企业初始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公允价值就能可靠计量,则在初始确认时就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也不可以一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另一部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初始确认时将实际成本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在持有期间,当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加时,将增加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以,公允价值增加,使得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和当期利润同时增加;反之则减少。可见公允价值在该项目上的运用对利润会产生影响。
2)后续计量模式变更时采用公允价值。准则规定在后续计量中不得随意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除非认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能够更好的反应现实情况。将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3]。
3)房地产用途改变时采用公允价值。当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或自用房地产时,存货或自用房地产应当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当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对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要将减值准备转出。如果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初始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初始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处置时,因转换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的部分应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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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上市公司,公允价值,盈余管理
目 录
1 引言 1
2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1
2.1 金融工具中的运用 1
2.2 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 2
2.3 债务重组中的运用 3
2.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运用 4
2.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运用 5
3 公允价值运用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5
3.1 金融工具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5
3.2 投资性房地产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6
3.3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7
3.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8
3.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的影响 9
3.6 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的案例分析 10
4 减少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建议 11
4.1 强化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素质 11
4.2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12
4.3 转变收益观念 12
4.4 加强内外部监管 13
4.5 建立公允价值的市场化信息平台 13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历史成本计量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不同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满足不同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006 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 然而,2007年在美国爆发了一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在这场风暴中许多金融巨头损失惨重。引起了投资者的心理恐慌,使得他们大量的抛售持有的次债产品股票。而这种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又迫使金融机构不惜代价降低次债产品的价格,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使市场濒临崩溃。那些损失惨重的金融机构将这一切归结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声称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使次债产品的损失放大,加重了次贷危机的影响程度和幅度,并纷纷要求暂时终止或废除公允价值会计。 面对来自各方的批判,会计界提出了反对意见,指责该行为是金融界转移公众的视线,为自己开脱罪责。而且经过实践证明此次金融危机并不是由公允价值导致的,相反公允价值仅仅是使危机更快的暴露出来,让管理层尽快的看到了真实情况,同时也说明现阶段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着某些缺陷,应该不断的完善以提高其在揭示、控制风险方面的功效。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盈余是衡量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利润分配、纳税情况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因此,它是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那么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影响呢?
2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2.1 金融工具中的运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涌现了大量的新型金融工具。通常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风险管理要求和投资策略,将其获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中的运用,是公允价值运用最突出的方面。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该类资产。而且该类资产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该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对于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仍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仍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计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同时在持有期间,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将收到的价款与购买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在该项资产中的运用更能如实的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1]。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只有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才可以将该项资产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①到期日固定②回收金额固定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将其持有至到期,这三者缺一不可。常见的如国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互转换。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入账金额。若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将其计入应收利息;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处置时,将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因出售部分资产而不再满足持有到期投资时将剩余部分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将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计入所有者权益,等该其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再转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为了近期内出售,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成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2 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种新情况即企业将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的活动。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新准则中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这一项。通常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是为了赚取租金或用于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己出租的建筑物。相对于其他资产来说投资性房地产有些特殊,它既可以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一般来说采用成本模式,但如果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
1)初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如果企业初始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公允价值就能可靠计量,则在初始确认时就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也不可以一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另一部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初始确认时将实际成本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在持有期间,当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加时,将增加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以,公允价值增加,使得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和当期利润同时增加;反之则减少。可见公允价值在该项目上的运用对利润会产生影响。
2)后续计量模式变更时采用公允价值。准则规定在后续计量中不得随意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除非认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能够更好的反应现实情况。将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3]。
3)房地产用途改变时采用公允价值。当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或自用房地产时,存货或自用房地产应当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当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对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要将减值准备转出。如果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初始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初始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处置时,因转换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的部分应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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