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的转让研究
瑕疵股权在流转过程中以涉及的要素为标准,分为转让主体、合同标的、转让程序、履行结果等瑕疵,其效力虽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肯定,但有有效转让的可能性,并不因其存在而绝对无效。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受让人的主观意志及双方约定情况来确定,并不能一概而定。转让双方在承担出资瑕疵责任时,应视情况给予受让人抗辩权、追偿权、撤销权以及要求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权等救济权利,以此促进交易安全和社会稳定。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瑕疵股权转让概述2
(一)瑕疵股权的概念界定2
(二)股权转让的三大功能2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征2
1.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股东变更的一种方式2
2.股权转让是一种要式行为2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更加严格2
二、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的主要形态及其效力分析3
(一)转让主体瑕疵3
(二)合同标的瑕疵 3
(三)转让程序瑕疵 4
(四)履行结果瑕疵 4
三、瑕疵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的承担 4
四、瑕疵股权受让人的救济5
(一)瑕疵股权受让人的抗辩权5
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抗辩权 5
2.对公司债权人的抗辩权 5
(1)时效制度5
(2)先诉抗辩权 6
(二)瑕疵股权受让人的追偿权6
(三)瑕疵股权受让人的撤销权6
(四)受让人要求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6
五、结语 6
致谢6
参考文献7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的转让研究
引言
引言
经济的日益发展带来的是社会财富形式的巨大变化,股权成为出资人占有公司股份的象征,也成为民商事交易中的重要对象。股权转让在不同性质的公司有着不同的要求,在人合性和资合性的双重限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要求也更为严格。以瑕疵股权转让过程的各个阶段作为分类标准,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主要涉及转让主体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合同标的、转让程序和履行结果瑕疵等,由此引发一系列思考:不同瑕疵情况下,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出资瑕疵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何?责任承担主体是谁?如何对瑕疵股权受让人的相关权益进行事后救济?本文以《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相关理论为支撑,结合目前社会实践中瑕疵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进行研究。
一、瑕疵股权转让概述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移给受让人的财产交易和股东资格转移的行为。作为股权转让中的特殊形式,瑕疵股权转让既有一般股权转让的功能特征,也面临瑕疵股权转让的诸多限制,而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则有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一)瑕疵股权的概念界定
瑕疵股权,即存在瑕疵的股权。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通过对公司出资而享有股权,获取经济利益,参与公司治理。[1]131股权是股东占有公司份额的凭证,依照我国公司法对股权取得的具体要求来看,股东取得股权要具备实体和形式两方面的条件:实体要件要求出资人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即实际出资并出资完全,形式要件要求出资人要履行登记程序,进行股权记载。因此,瑕疵股权也就意味着,股权的取得过程存在瑕疵,实体和形式两个要件之一违背法律规定,导致权利本身存在瑕疵。
瑕疵股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瑕疵股权是指公司股东在取得权利时不符合股权取得的实体要求或形式要求,即公司股东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履行登记程序,使得股权记载存在瑕疵而取得的股权。狭义上的瑕疵股权仅指前述不符合实体要求的情形,即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存在瑕疵的股权。[2]112
(二)股权转让的三大功能
股权兼有资本性和流转性的双重属性,[3]76股权转让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股权转让具有以下三大功能:一是发挥股权在民商事交易中的重要作用。股权在转让过程中,既能促进社会财富的流动,激发经济活力,因为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又不至于影响公司对外产生的法律关系。股权转让会导致股东变更,但并不会因此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二是能够导致老股东退出、新股东加入的法律后果,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平稳发展;三是节约建设成本,新设公司的成本往往高于受让股权的成本。新设公司与受让股权都可以导致公司所有权的取得,但是相对而言,新设公司不仅面临高额花费,还需进行公司设立的繁复程序。对受让人而言,受让股权的方式更为简便,成本也更低。[1]2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征
财产权利的转移和股东资格的让渡是股权转让导致的两种法律后果。[4]102具体说来,股权转让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转让是股权取得的一种方式。虽然会导致股东变更,但是不改变公司的独立人格。股东取得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根据原始的创设行为取得股权即原始取得,另一种是通过他人的股权转让行为受让股权,继而成为公司新的股东,这是继受取得的方式。在第二种股权取得方式中,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的行为,实际上是通过股权转让行为,从出让人处受让股权,代替出让人成为公司股东。相对应地,出让人不再享有股权,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股东。[5]217
2.股权转让是一种要式行为。股权转让必须按照强制法的要求进行变更登记行为,由公司变更记载股东名册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完成后股权转让行为才能够完成并发生法律上的效果,对受让股东的身份进行公司确认和公示保护。[6]172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瑕疵股权转让概述2
(一)瑕疵股权的概念界定2
(二)股权转让的三大功能2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征2
1.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股东变更的一种方式2
2.股权转让是一种要式行为2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更加严格2
二、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的主要形态及其效力分析3
(一)转让主体瑕疵3
(二)合同标的瑕疵 3
(三)转让程序瑕疵 4
(四)履行结果瑕疵 4
三、瑕疵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的承担 4
四、瑕疵股权受让人的救济5
(一)瑕疵股权受让人的抗辩权5
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抗辩权 5
2.对公司债权人的抗辩权 5
(1)时效制度5
(2)先诉抗辩权 6
(二)瑕疵股权受让人的追偿权6
(三)瑕疵股权受让人的撤销权6
(四)受让人要求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6
五、结语 6
致谢6
参考文献7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的转让研究
引言
引言
经济的日益发展带来的是社会财富形式的巨大变化,股权成为出资人占有公司股份的象征,也成为民商事交易中的重要对象。股权转让在不同性质的公司有着不同的要求,在人合性和资合性的双重限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要求也更为严格。以瑕疵股权转让过程的各个阶段作为分类标准,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主要涉及转让主体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合同标的、转让程序和履行结果瑕疵等,由此引发一系列思考:不同瑕疵情况下,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出资瑕疵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何?责任承担主体是谁?如何对瑕疵股权受让人的相关权益进行事后救济?本文以《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相关理论为支撑,结合目前社会实践中瑕疵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进行研究。
一、瑕疵股权转让概述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移给受让人的财产交易和股东资格转移的行为。作为股权转让中的特殊形式,瑕疵股权转让既有一般股权转让的功能特征,也面临瑕疵股权转让的诸多限制,而有限责任公司瑕疵股权转让则有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一)瑕疵股权的概念界定
瑕疵股权,即存在瑕疵的股权。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通过对公司出资而享有股权,获取经济利益,参与公司治理。[1]131股权是股东占有公司份额的凭证,依照我国公司法对股权取得的具体要求来看,股东取得股权要具备实体和形式两方面的条件:实体要件要求出资人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即实际出资并出资完全,形式要件要求出资人要履行登记程序,进行股权记载。因此,瑕疵股权也就意味着,股权的取得过程存在瑕疵,实体和形式两个要件之一违背法律规定,导致权利本身存在瑕疵。
瑕疵股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瑕疵股权是指公司股东在取得权利时不符合股权取得的实体要求或形式要求,即公司股东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履行登记程序,使得股权记载存在瑕疵而取得的股权。狭义上的瑕疵股权仅指前述不符合实体要求的情形,即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存在瑕疵的股权。[2]112
(二)股权转让的三大功能
股权兼有资本性和流转性的双重属性,[3]76股权转让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股权转让具有以下三大功能:一是发挥股权在民商事交易中的重要作用。股权在转让过程中,既能促进社会财富的流动,激发经济活力,因为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又不至于影响公司对外产生的法律关系。股权转让会导致股东变更,但并不会因此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二是能够导致老股东退出、新股东加入的法律后果,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平稳发展;三是节约建设成本,新设公司的成本往往高于受让股权的成本。新设公司与受让股权都可以导致公司所有权的取得,但是相对而言,新设公司不仅面临高额花费,还需进行公司设立的繁复程序。对受让人而言,受让股权的方式更为简便,成本也更低。[1]2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征
财产权利的转移和股东资格的让渡是股权转让导致的两种法律后果。[4]102具体说来,股权转让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转让是股权取得的一种方式。虽然会导致股东变更,但是不改变公司的独立人格。股东取得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根据原始的创设行为取得股权即原始取得,另一种是通过他人的股权转让行为受让股权,继而成为公司新的股东,这是继受取得的方式。在第二种股权取得方式中,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的行为,实际上是通过股权转让行为,从出让人处受让股权,代替出让人成为公司股东。相对应地,出让人不再享有股权,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股东。[5]217
2.股权转让是一种要式行为。股权转让必须按照强制法的要求进行变更登记行为,由公司变更记载股东名册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完成后股权转让行为才能够完成并发生法律上的效果,对受让股东的身份进行公司确认和公示保护。[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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