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建群陕北地域文化的书写以最后一个匈奴为例(附件)
摘 要自古以来,大多数作家的创作总会与地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地域文化也会对作家的心理和创作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不少作品当中,我们都可以阅读出拥有浓厚地域特色的写作手法和风格,而作家高建群的大部分作品就属于此类。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得他的写作都带有强烈的地域文化特征,“陕北”和“匈奴人”会在其作品中反复被歌咏和推广。在高建群“大西北三部曲”之一的作品——《最后一个匈奴》中,面对充满苦难和悲剧的生活,高建群赤裸裸地揭示了时代、地域带给人们的痛,展示了陕北人一个个坎坷痛苦的人生悲歌。这些生活在吴儿堡中的人,有着不一样的命运悲歌,全文具体分为两大部分一方面情感深重地勾勒了他们生活的环境;另一方面又毫不留情揭示出他们的人性弱点。本论文以陕北地域文化为分析要素,着重探讨它在高建群作品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它的意义。
目 录
引言 1
1 陕北地域的书写 2
1.1 复杂的民族背景 2
1.2 豪迈壮阔的地域环境 3
1.3 绚烂多彩的民俗民风 3
2 陕北地域文化在高建群作品中的表现 4
2.1 信天游中的女性 5
2.2 唢呐声中的男性 7
3 地域文化书写的价值 8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引言
被称为“陕军东征三驾马车之一”的作家高建群,一直被文坛誉为浪漫主义文学的“最后骑士”,这种“骑士精神”多数是以一种崇高的精神感染力而打动读者的,从他经典的作品《统万城》、《大平原》、《遥远的白房子》等书中,都会发现有人或者环境的浪漫主义描写,比如说对多面人性的悲悯,对辽阔地域的赞叹,而这些都以特定的人群和地域来作为承载的基点。高建群说:“我有三个精神上的家园。一个是渭河平原,一个是新疆的阿勒泰草原,再一个就是陕北高原。”[1]在他早期的成名作——《最后一个匈奴》里,就再一次叙写了陕北地域文化和匈奴人的故事,给广大读者展示了一部宏伟而历史悠久的高原画卷,这部史诗般的作品讲述了曾留下匈奴足迹的陕北的发展和变迁史,通过人物的变动把全书分成上卷和下卷,上卷着重写的是20世纪20年代——40年代在历史行进中的陕北,而下卷则是“十一届三中全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会”后的陕北建设发展,贯穿在这时代变化中的,是以杨姓家族和黑姓家族为主的人生故事。作家高建群对陕北地域文化和人文文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处处体现出“圣人传道此处偏遗漏”的心态。
其实自古以来,很多作家的创作都会与地域有密切的连接。所谓地域文化,一般是特指某个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风俗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漫长的历史时期与各种文化的渗透,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心里结构,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该地人们的文化心理和价值取向。学者本尼迪克特就提出过:“‘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是一种‘文化模式’,它对人的‘生活惯性与精神意识’的塑造力极大,甚至令人无可逃脱。”[2](P5)从这个意义上讲,作家总会在其作品中或明显或隐晦的体现着地域的情节,“这些影响使陕西作家群表现出鲜明的群体特色”。[3]比如陕西籍的作家陈忠实就会以关中地区作为书写的背景,贾平凹则是深受商州文化的影响。同样,高建群也不例外,作为地地道道的陕西临潼人,却成长在陕北,在青年时期他还有过一段当兵的经历,驻守在新疆伊犁的边境地区,这段军旅岁月赋予了他独特的认知观及情感,新疆壮阔的地域特色更是养成了他个性的审美观,这些点点滴滴都形成了他与众不同的写作个性。
陕北地域的书写
工作中的高建群一直都在从事记者这个行业,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驻守在陕北这个地区,一旦有了空,他就会出去走走,基本上踏遍了陕北每一片土地,而黄土高原的厚重历史和人文文化都让他赞不绝口。从地域角度上来说,陕北处在农耕与游牧文化的重合地带,普通人虽然都过着平淡的农耕生活,可是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却或多或少的带有游牧文化的跃动性,比如说陕北的民歌啊、秧歌舞啊、安塞腰鼓等等。“大西北这块土地上居住着许多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充满艰辛的岁月里,人们承受着大自然的肆虐,也承受过外族的杀戮,这样的自然与人文背景,形成了西北民族特有的文化心理结构,构成西北沉重、凝滞、古朴而又充满苦潘的独特的文化氛围。”[4]
1.1 复杂的民族背景
说起匈奴帝国以及这个活跃的民族,历史上关于他们的传说实在太多了,从战争史来看,他们的战斗力曾经令强大的中原民族望而生畏;从人文史来看,他们彪悍的少数民族风气确实影响了单调而乏味的汉文化;从种族来看,中原的血统确实有匈奴帝国的一部分。他们和汉文化、汉民族的交际一直都有,而这个连接的桥梁,就是陕北。
当然,在高建群的笔下,作家并没有对这段历史做过多的阐释,他的介入则是从一个虚构的故事开始的。在迁徙过程中的匈奴人,中间有这么一个年轻而活泼的士兵,由于被唱信天游的吴儿堡红衣女子所吸引,所以就选择留下来,故事就从他们的成家立业写起,而他们两人的结合则象征着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的结合,即故事主人公——杨氏家族的开端。在书中,这对年轻夫妻的第一个孩子就带有匈奴人的血统,作家通过孩子光环平整的脚趾甲来突出其血统的不一样,而随后繁衍生息的杨氏后人中,也会有这样的体现,无论是在外貌上,还是在身材上,亦或是他们的性情,会和传统的汉人男子有一定的差别性。比如说当描述男性外貌的时候,“男人们身材修长而健美,长条脸,宽前额,浓重的眉毛,深邃的眼睛,笔直的鼻梁,”[5](P25)而其中的女人,则把她们比喻成茂盛成长的庄稼,“乌黑的头发,白皙的面孔,鲜红的嘴唇,修长的身材。”[5](P27)如同天鹅一样美好而惹人怜爱。这样的男性和女性在美貌的映衬下,更加容易产生不安分甚至多情的心态,“他们的性格像他们那眉眼分明的面孔一样,一样身上则更多地呈现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成分,他们永远地不安生,渴望着不平凡的际遇和不平凡的人生。”[5](P25)当谈到女性时,作家的笔锋反而有了很大的转变,“其实,很大程度上,她们是些行为规范端庄的农家女子,她们是忠于职守的妻子和母亲,她们是黄土地上永远不知疲倦的耕耘者。”[5](P27)
1.2 豪迈壮阔的地域环境
在一片辽阔的蓝天白云之下,是陕北高原那一望无际的黄土地,点缀在其间的是那落后的土窑洞,这大片苍凉而荒芜的景色,单调的面朝黄土的生活,就是小说故事发生的环境写照。真实的陕北高原又是怎样的写照呢?从地域环境来看,陕北是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在陕西的领域中并不是最好的环境,植被覆盖低,并且水土流失严重,在航拍的照片里,是大面积的千沟万壑。曾经,由于当地落后的生产状态,再加上陕北人滞后的思想,没有谁过多关注到自己的生存环境是不是需要改善,同时为了能够活下去,他们会在无知的状态中加剧进行着人口的繁衍和环境的破坏,在很多早期的陕北资料中,不少人都会对这片区域有固定的思维定式,认为它是闭塞和落后的代名词,在烈日炎炎下行走肯定会践踏起大片的尘土,在起风时会刮起肆虐的大风。曾有一首传唱度非常高的《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它的开头就是“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直接说明环境的恶劣。
那生活在这地域中普通百姓呢?他们的生活自然也比环境好不到哪儿去,由于地域的限制,他们吃的种类比较单一,多数是以土豆、小米和棒子面构成,白面或者肉食平时难得一见;他们的居住环境也是拿土砌成的窑,“男男女女居住于此,依山打窑,窑经过烟熏火燎而变得乌黑,他们在这样一洞洞的黑窑中过着生活。窑前窑后是通往山顶的小路,光滑坚硬,道旁是古老斑驳的杜梨树;道旁陡峭的山坡荒芜着,满目是篙草和狼牙刺,崖畔是黄蜡蜡的秋菊”[5](P19)
目 录
引言 1
1 陕北地域的书写 2
1.1 复杂的民族背景 2
1.2 豪迈壮阔的地域环境 3
1.3 绚烂多彩的民俗民风 3
2 陕北地域文化在高建群作品中的表现 4
2.1 信天游中的女性 5
2.2 唢呐声中的男性 7
3 地域文化书写的价值 8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引言
被称为“陕军东征三驾马车之一”的作家高建群,一直被文坛誉为浪漫主义文学的“最后骑士”,这种“骑士精神”多数是以一种崇高的精神感染力而打动读者的,从他经典的作品《统万城》、《大平原》、《遥远的白房子》等书中,都会发现有人或者环境的浪漫主义描写,比如说对多面人性的悲悯,对辽阔地域的赞叹,而这些都以特定的人群和地域来作为承载的基点。高建群说:“我有三个精神上的家园。一个是渭河平原,一个是新疆的阿勒泰草原,再一个就是陕北高原。”[1]在他早期的成名作——《最后一个匈奴》里,就再一次叙写了陕北地域文化和匈奴人的故事,给广大读者展示了一部宏伟而历史悠久的高原画卷,这部史诗般的作品讲述了曾留下匈奴足迹的陕北的发展和变迁史,通过人物的变动把全书分成上卷和下卷,上卷着重写的是20世纪20年代——40年代在历史行进中的陕北,而下卷则是“十一届三中全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会”后的陕北建设发展,贯穿在这时代变化中的,是以杨姓家族和黑姓家族为主的人生故事。作家高建群对陕北地域文化和人文文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处处体现出“圣人传道此处偏遗漏”的心态。
其实自古以来,很多作家的创作都会与地域有密切的连接。所谓地域文化,一般是特指某个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风俗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漫长的历史时期与各种文化的渗透,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心里结构,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该地人们的文化心理和价值取向。学者本尼迪克特就提出过:“‘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是一种‘文化模式’,它对人的‘生活惯性与精神意识’的塑造力极大,甚至令人无可逃脱。”[2](P5)从这个意义上讲,作家总会在其作品中或明显或隐晦的体现着地域的情节,“这些影响使陕西作家群表现出鲜明的群体特色”。[3]比如陕西籍的作家陈忠实就会以关中地区作为书写的背景,贾平凹则是深受商州文化的影响。同样,高建群也不例外,作为地地道道的陕西临潼人,却成长在陕北,在青年时期他还有过一段当兵的经历,驻守在新疆伊犁的边境地区,这段军旅岁月赋予了他独特的认知观及情感,新疆壮阔的地域特色更是养成了他个性的审美观,这些点点滴滴都形成了他与众不同的写作个性。
陕北地域的书写
工作中的高建群一直都在从事记者这个行业,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驻守在陕北这个地区,一旦有了空,他就会出去走走,基本上踏遍了陕北每一片土地,而黄土高原的厚重历史和人文文化都让他赞不绝口。从地域角度上来说,陕北处在农耕与游牧文化的重合地带,普通人虽然都过着平淡的农耕生活,可是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却或多或少的带有游牧文化的跃动性,比如说陕北的民歌啊、秧歌舞啊、安塞腰鼓等等。“大西北这块土地上居住着许多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充满艰辛的岁月里,人们承受着大自然的肆虐,也承受过外族的杀戮,这样的自然与人文背景,形成了西北民族特有的文化心理结构,构成西北沉重、凝滞、古朴而又充满苦潘的独特的文化氛围。”[4]
1.1 复杂的民族背景
说起匈奴帝国以及这个活跃的民族,历史上关于他们的传说实在太多了,从战争史来看,他们的战斗力曾经令强大的中原民族望而生畏;从人文史来看,他们彪悍的少数民族风气确实影响了单调而乏味的汉文化;从种族来看,中原的血统确实有匈奴帝国的一部分。他们和汉文化、汉民族的交际一直都有,而这个连接的桥梁,就是陕北。
当然,在高建群的笔下,作家并没有对这段历史做过多的阐释,他的介入则是从一个虚构的故事开始的。在迁徙过程中的匈奴人,中间有这么一个年轻而活泼的士兵,由于被唱信天游的吴儿堡红衣女子所吸引,所以就选择留下来,故事就从他们的成家立业写起,而他们两人的结合则象征着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的结合,即故事主人公——杨氏家族的开端。在书中,这对年轻夫妻的第一个孩子就带有匈奴人的血统,作家通过孩子光环平整的脚趾甲来突出其血统的不一样,而随后繁衍生息的杨氏后人中,也会有这样的体现,无论是在外貌上,还是在身材上,亦或是他们的性情,会和传统的汉人男子有一定的差别性。比如说当描述男性外貌的时候,“男人们身材修长而健美,长条脸,宽前额,浓重的眉毛,深邃的眼睛,笔直的鼻梁,”[5](P25)而其中的女人,则把她们比喻成茂盛成长的庄稼,“乌黑的头发,白皙的面孔,鲜红的嘴唇,修长的身材。”[5](P27)如同天鹅一样美好而惹人怜爱。这样的男性和女性在美貌的映衬下,更加容易产生不安分甚至多情的心态,“他们的性格像他们那眉眼分明的面孔一样,一样身上则更多地呈现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成分,他们永远地不安生,渴望着不平凡的际遇和不平凡的人生。”[5](P25)当谈到女性时,作家的笔锋反而有了很大的转变,“其实,很大程度上,她们是些行为规范端庄的农家女子,她们是忠于职守的妻子和母亲,她们是黄土地上永远不知疲倦的耕耘者。”[5](P27)
1.2 豪迈壮阔的地域环境
在一片辽阔的蓝天白云之下,是陕北高原那一望无际的黄土地,点缀在其间的是那落后的土窑洞,这大片苍凉而荒芜的景色,单调的面朝黄土的生活,就是小说故事发生的环境写照。真实的陕北高原又是怎样的写照呢?从地域环境来看,陕北是典型的黄土高原地貌,在陕西的领域中并不是最好的环境,植被覆盖低,并且水土流失严重,在航拍的照片里,是大面积的千沟万壑。曾经,由于当地落后的生产状态,再加上陕北人滞后的思想,没有谁过多关注到自己的生存环境是不是需要改善,同时为了能够活下去,他们会在无知的状态中加剧进行着人口的繁衍和环境的破坏,在很多早期的陕北资料中,不少人都会对这片区域有固定的思维定式,认为它是闭塞和落后的代名词,在烈日炎炎下行走肯定会践踏起大片的尘土,在起风时会刮起肆虐的大风。曾有一首传唱度非常高的《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它的开头就是“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直接说明环境的恶劣。
那生活在这地域中普通百姓呢?他们的生活自然也比环境好不到哪儿去,由于地域的限制,他们吃的种类比较单一,多数是以土豆、小米和棒子面构成,白面或者肉食平时难得一见;他们的居住环境也是拿土砌成的窑,“男男女女居住于此,依山打窑,窑经过烟熏火燎而变得乌黑,他们在这样一洞洞的黑窑中过着生活。窑前窑后是通往山顶的小路,光滑坚硬,道旁是古老斑驳的杜梨树;道旁陡峭的山坡荒芜着,满目是篙草和狼牙刺,崖畔是黄蜡蜡的秋菊”[5](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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