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村民参与研究

:中央提出要对农村的生态环境进行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好乡村,江苏省也提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有助于增强农村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综合治理和村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应该切实的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积极地参与每一个环节、流程,共同创建美好的家园。本文以南京市江宁区和浦口区的两个村庄为例,分析了村民参与出现的问题有村民参与的广度深度不足,合法权益无法行驶,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以及存在非法制化参与现象。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层面和村民层面共同造成的。探索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从宣传推广、转变管理方式、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发展经济和全面监督等方面促进村民参与。
目录
摘要4
关键词4
Abstract4
Key words4
引言4
一、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依据4
(一)相关概念界定4
1.美丽乡村4
2. 村民参与5
(二)村民参与的理论5
二、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证调研——以南京市两个村庄为例6
(一)村庄现状调查6
1.调查范围6
2.调查方法6
3.样本的选择6
4.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分析7
(1)前期7
(2)中期7
(3)后期7
(二)村民认知调查7
1.调查方法7
2.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7
(1)青年人群8
(2)中年人群8
(3)老年人群8
(三)村民参与意愿调查8
1.村民参与意愿8
2.影响村民参与意愿的原因9
(四)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9
1.黄龙岘村建设成效9
2.陈庄行村建设成效 9
三、美丽乡村建设中村民参与的困境分析9
(一)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问题分析9
1.村民参与的广度不足 10
2.村民参与的深度不足 10
3.村民的合法权益无法行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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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 10
5.非法制化参与的问题较为突出 10
(二)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10
1.政府层面 10
2.村民层面 11
3.其他层面 11
四、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探究11
(一)鼓励村民参与、加大宣传工作11
(二)转变管理方式,促进村民规划参与12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建设12
(四)大力发展农村的经济12
(五)落实监督制度 13
致谢13
参考文献13
附录13
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村民参与研究
引言
党中央和江苏省当局都在连年来来提出要全力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要增强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我国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民作为美丽乡村的主体,既是参与者也是决策者,充分的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意义重大。我国要切实解决村民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开辟有效途径。美好乡村建设包括三层意思:生态宜居、兴业富民、民主法制。【1】村民自治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首先要求村民要有高度的自律意识和崇高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民主的方式对本村的事物进行参与、监督、决策等。【2】
第一,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是要充分的听取村民的建设,满足群众的需求,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第二,建设美好乡村可以提升农村的整体经济水平,使村民的生活更加富足,收入提高,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越发展越好;第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因为建设美好乡村并不是把中国的所有村庄都建设成千篇一律的、一模一样的,而是要结合本村的特色,建设成为适合本村实际情况的美好村庄;第四,可以发展农村的经济产业,加强各方面的建设,提升本村的生活水平和整体环境,提升竞争力,是百害而无一例的。所以村民应该积极地参与进来,共同携手创建我们的家园。
一、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依据
(一)相关概念界定
1.美丽乡村
我国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我们必须“推进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加大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力度,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后来农业部也颁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和积极影响,我国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大力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共创美好和谐家园。美丽乡村在之前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村庄环境的美化整治,力求生态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并行,共创辉煌。我国现在有众多乡村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2.村民参与
最早出现的是政治参与一词,亨廷顿曾指出政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行动”。【3】而今,村民的政治参与是指村民参加或者介入到当局的政治活动,并试图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及其政治决策的行为。【4】我国目前村民参与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民主选举是指年满18岁的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本村村委会干部的权利;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是指村民依法参与到本村的日常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村民监督是指村民享有依法监督本村村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工作事项,确保其不会滥用权力。村民参与还包括村民在行使自己的合法参与权失败后,采取理性地上访等集体行动的行为。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所以是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下,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主体是年满18岁的农村公民。
村民参与的理论
所谓村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长久在农村一定地区、地域内栖身和工作的农民。【5】泛指具有农业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6】村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应该广泛的参与进来,不应该只是被动的执行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参与者。国外有大量的丰富的村民参与治理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比如说韩国的“新村运动”、日本的“造村运动”等等,有非常多的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是要为村民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其二是提供多种多样的参与方式和参与途径;其三是保障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是顺畅的,合理合法的。我们应该以村民的意志为基础,推行自由思考、自助决策、自行实施的精神,同时我们政府正在转变角色,大力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即是要以村民的意志为出发点和基准点,政府是扶持者和引导者,形成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和行为模式。对村民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让大家自主、积极地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共同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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