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合与抗争庙会组织者的行动策略研究以宁波市萧王庙防火扩建事件为例

本文通过对宁波市萧王庙庙会组织者在一次防火扩建的过程中所体现具体行动进行分析,认为庙会组织者在与政府对话的过程中同时存在迎合和抗争两种态度的行动策略,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府话语体系、强调庙会合法性、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以达到迎合政府的目的;另一方面则主动获得与政府沟通过程中的主动权、极力避免对行政力量的依赖,以抗争政府防止政府力量介入庙会使庙会性质发生变化。这种行动策略的原因主要为庙会组织在地方权力场域中的位置、民间传统文化与国家治理之间存在冲突以及社会资源的交换是普遍的。萧王庙庙会组织者的行动策略提供了在当代中国处于弱势的庙会组织自我保护与发展的基本方式,为其他庙会组织者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2
一、研究背景2
二、文献回顾2
(一)有关庙会的概念界定2
(二)国外研究概况2
(三)国内研究概况3
(四)文献述评5
三、研究设计5
(一)核心概念界定5
(二)研究方法5
(三)访谈对象基本情况6
四、萧王庙防火扩建事件概述6
(一)萧王庙及庙会组织6
(二)萧王庙防火扩建事件始末6
五、萧王庙防火扩建过程中庙会组织者的行动策略8
(一)迎合8
(二)抗争8
六、庙会组织者行动策略背后的原因分析9
(一)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权力分布9
(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资源配置9
(三)民间传统文化与国家治理理念之间的冲突10
七、 小结与讨论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1
图1 萧王庙结构图13
图2 萧王庙扩建前各区域图13
图3 萧王庙扩建后各区域图14
迎合与抗争:庙会组织者的行动策略研究
——以宁波市萧王庙防火扩建事件为例
引言
一、 研究背景
庙会作为农村的一种重要的民间活动,在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关系网络中长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期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而不可忽视的是,无论是过去的传统社会还是现在处于转型期的农村社会,国家对于宗教及其集会活动都有一定的约束与引导,庙会组织正是国家与地方博弈与妥协的产物。描述和解释农村庙会组织者的行动策略,有利于使人们更为全面地认识农村庙会组织,并对其在宏观视野下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其在当今社会所存在的特殊的位置及其意义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庙会组织的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与意见,最终利于农村庙会组织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然而,目前的农村庙会的研究往往更多的关注庙会的形式以及其所产生的影响,而对其行动策略的研究成果相对而言较少。本研究试图研究农村庙会组织的行动策略,从而丰富已有的研究成果。
宁波萧王庙庙会,自从2007年被收入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游客急剧增加,庙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被放大,到2013年,当地政府准备以取缔庙会来避免安全事故。这事件引发了庙会组织者的一系列行动,最终庙会组织者的一系列行动成功地影响了政府的决策,保护了庙会的存续。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具体过程的分析,来探究庙会组织者的行动策略,尤其是在这一以庙会组织者成功影响政府决策的案例中提取出一些有借鉴性的行动策略,期望对其他地方的庙会组织者甚至一般社会组织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 文献回顾
(一)有关庙会的概念界定
“庙会”此词,最早来自于《妙香室丛话》“京师隆福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1]《辞海》中对庙会的定义为:“庙会亦称‘庙市’。在寺庙节日或规定日期举行。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称‘庙会’。”[2]此后不同学者对庙会这个概念又从不同角度予以解释,庙会的概念逐渐丰富。
首先,从庙会的功能特点出发界定。张东蕴将庙会界定为,“庙会是以庙宇为依托,在特定日期举行的,集祭祀神灵、交易货物、娱乐身心于一体的集会”[3]4朱越利对庙会的概念界定为“庙会是我国传统的民俗节日之一。它是由宗教节日的宗教活动引起并包括这些内容在内的在寺庙内或其附近举行酬神、娱神、娱乐、游冶、集市等活动的群众集会。”[4]
其次,从庙会的内容出发界定。赵世瑜认为,“庙会或称香会,或称庙市,或因特定的庙或特定的神而称某某会或因从事交易的内容而称之或有特定的历史原因称之也有个别地方呼为神集还有的地方并无庙而也称庙会”[5]高有鹏认为“庙会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聚拢在一个场所,进行一种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带有契约性的社会行为”[6]
最后,从庙会的文化属性出发界定。高占祥认为,“庙会文化就是以寺庙为最初依托,以宗教活动为最初动因,以集市活动为表现形式,融艺术、游乐、经贸等活动为一体的社会文化现象。”[7]相对来说,学术界更多的采用的是高占祥的定义。
国外研究概况
目前国外学者关于国家社会视野下的农村庙会组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与庙会的关系研究和地方与庙会的关系研究这两个方面。
有关国家与庙会的关系研究
国外学者主要认为国家对庙会起主导作用,国家决定了什么样的庙会可以存在,以及庙会其本质上是为了俗世的国家政权服务的。David Johnson指出“传统中国这个国家是同时在政治和宗教领域上运作的。帝王是整个国家的宗教的最高祭司,他的基本关心点是他的领域里的福祉。地方官员也同时拥有宗教和政治功能。”这实际上指出庙会其最初动因——宗教活动,实际上也是政治活动的一部分;同时,他还指出“一些‘赛’(陕西一种庙会形式)是有地方政府赞助的。”[8]这表明传统中国的国家意志有在向庙会这种活动延伸。Danial L.Overmyer从历史的角度陈述了自民国成立初期的反迷信运动,到日本侵略战争以及国内战争,再到共和国成立后的十年浩劫这些阶段庙会所受到的国家政权的影响,甚至说现在的庙会,其背后的宗教在技术层面上也是政府所承认的合法的“五大宗教”以外的非法宗教,而其在部分地区的复兴则不得不以传统文化作为其名义。[9]Prasenjit Duara指出了在传统中国人的心目中天界和俗世的关系,即“阴阳二界的官僚体系是浑然一体”的,这与西方国家的君权和神权各成体系的情况并不相同,因此,庙会能够巩固民众和国家政权的关系。[10]78James Watson指出国家政权通过使用神灵信仰合法化的方式来介入百姓的宗教信仰中,最终使得许多地方神灵让位于国家所“鼓励”的神灵(如妈祖和关帝)。[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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