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视角下公务员行政责任研究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务员提出了行政责任的相关伦理要求。作为公务员整个价值观念体系,行政责任的伦理要求包括个体道德和职业道德,是调整公务员之间、公务员与行政机关、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思想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基于行政伦理视角下,明确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内容,探索影响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的主观和客观因素,思考其实现路径,通过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确保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认真履行其行政责任。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 1
引言 1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1
(一)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2
1.西方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2
2.我国行政伦理的研究现状 2
(二)行政责任的研究概况 2
1.西方的行政责任研究概况 2
2.我国行政责任研究概况 2
二、 行政伦理视角下我国公务员的行政责任内容 3
(一)、行政责任内涵 3
1.法、道德、伦理 3
2.行政伦理视角下的行政责任含义 3
(二)我国公务员应履行的行政责任内容 3
1.客观行政责任内容 3
2.主观行政责任内容 4
(1)遵守法律规章 4
(2)诚实守信 4
(3)公平正直 4
(4)高效节约 4
三、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现状 4
(一)我国公务员不履行行政责任的行为表现 4
1.以权谋私 5
2.行政不作为 5
3.官僚作风 5
四、影响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的因素分析 5
(一)影响公务员行政行为的个体因素 5
1.个人价值观 5
2.行政能力 6
3.行政职业道德 6
(二)影响公务员行政行为的环境因素 6
1.行政体制因素 6
2.社会经济、文化等环境因素 6
3.公众参与 6
五、行政伦理视角下公务员行政责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实现的路径思考 7
(一)通过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发挥外部控制的有效作用 7
1.加强我国行政伦理制度化,赏善罚恶 7
2.建立协调行政伦理监督机构的合作机制,保障行政监督的贯彻落实 7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行政责任的履行 7
(二)塑造公务员行政伦理品质,发挥公务员内部控制作用 7
1.塑造公务员自律能力 7
2.培养公务员的伦理自主性 8
结语 8
致谢 8
参考文献 8
行政伦理视角下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研究
引言
我国的行政机构及公务员个人行政失范的情况屡见不鲜。政府的形象不再权威,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不再稳定,最关键的是公共利益得不到保证。导致上述行政示范现象产生的因素多种多样,例如公务员个体因素、行政大环境因素,但上述因素都可以从行政伦理视角进行解释,即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自身的行政伦理失衡。因此,基于行政伦理视角研究影响公务员行履行政责任的因素,思考相关的实现路径,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可小视。
本文基于行政伦理视角,明确当前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内容,探索影响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的主观和客观因素,思考其实现路径,通过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确保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认真履行其行政责任。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已有的国内外研究着眼于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的定义、主客体、性质等内容,但较少有学者基于行政伦理视角下研究行政责任的问题,两者的交叉互动尚有不足,因此本文首先对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这两者进行文献述评。
(一)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1.西方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西方行政伦理的基本演进历程如下:第一阶段是19世纪末,基于“政治与行政二分”和价值中立的基本预设,“行政”则完全成为一个伦理与价值无涉的纯事务性执行领域。第二阶段是1930年到1960年,公共行政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的伦理准则与价值观念,认为行政人员应该能够根据伦理准则来行使决策和行政行为,肯定行政人员道德品质与道德责任的必要性。西蒙基于逻辑实证主义检讨了公共行政领域的政治—行政二分法以及行政的“科学性”,认为“管理就是决策”,而价值部分就是一种伦理表达,行政的科学化追求不可能解决道德与价值问题,主张行政研究应主要集中于行政决策的事实部分,并强调在行政实践中去发展行政学,这样,公共行政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事实与价值的融合,行政人员也开始被要求致力于实现公共利益和履行行政责任。第三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学术界逐渐认识到建立一个“一致性的行政伦理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政治学思想中获得价值支持,从民主政治的角度增强公共行政职业中的民主价值。第四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学逐渐作为公共行政学的一门衍生学科得以建立和快速成长。新公共行政学派和黑堡学派对个人责任的承担和自主性的重获,以及它们之后的行政伦理研究成果对行政人员道德自主性与责任的强调、对官僚制组织所进行的伦理反思与建设。第五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随着治理理论应用到公共行政领域所引发的“全球范围内的公民参与热潮”和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管理。[1]
2.我国行政伦理的研究现状
行政伦理是公共行政学与伦理学的交叉部分,虽然我国对于伦理学的研究较早,但由于我们公共行政学的起步较晚,所以整体上对于行政伦理的研究滞后于西方。我国早期的行政伦理都是一些零散的,未形成系统的研究,虽然内容也很丰富,但是都未形成体系,直到20世纪90年代开始才有学者正式提出研究行政伦理问题。大体上,我国研究行政伦理的学者不在少数,也取得了不少建树,诸如张康之教授等一批知名学者,已经将我国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融合到一起进行研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是与西方相比,我们还是有着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第一,我们的根基太过薄弱,知识的积累还不够。第二,行政伦理的研究没有得到学术界足够的重视,缺少行政伦理研究的氛围和土壤。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我国行政伦理发展始终落后于西方。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 1
引言 1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1
(一)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2
1.西方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2
2.我国行政伦理的研究现状 2
(二)行政责任的研究概况 2
1.西方的行政责任研究概况 2
2.我国行政责任研究概况 2
二、 行政伦理视角下我国公务员的行政责任内容 3
(一)、行政责任内涵 3
1.法、道德、伦理 3
2.行政伦理视角下的行政责任含义 3
(二)我国公务员应履行的行政责任内容 3
1.客观行政责任内容 3
2.主观行政责任内容 4
(1)遵守法律规章 4
(2)诚实守信 4
(3)公平正直 4
(4)高效节约 4
三、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现状 4
(一)我国公务员不履行行政责任的行为表现 4
1.以权谋私 5
2.行政不作为 5
3.官僚作风 5
四、影响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的因素分析 5
(一)影响公务员行政行为的个体因素 5
1.个人价值观 5
2.行政能力 6
3.行政职业道德 6
(二)影响公务员行政行为的环境因素 6
1.行政体制因素 6
2.社会经济、文化等环境因素 6
3.公众参与 6
五、行政伦理视角下公务员行政责任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实现的路径思考 7
(一)通过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发挥外部控制的有效作用 7
1.加强我国行政伦理制度化,赏善罚恶 7
2.建立协调行政伦理监督机构的合作机制,保障行政监督的贯彻落实 7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行政责任的履行 7
(二)塑造公务员行政伦理品质,发挥公务员内部控制作用 7
1.塑造公务员自律能力 7
2.培养公务员的伦理自主性 8
结语 8
致谢 8
参考文献 8
行政伦理视角下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研究
引言
我国的行政机构及公务员个人行政失范的情况屡见不鲜。政府的形象不再权威,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不再稳定,最关键的是公共利益得不到保证。导致上述行政示范现象产生的因素多种多样,例如公务员个体因素、行政大环境因素,但上述因素都可以从行政伦理视角进行解释,即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自身的行政伦理失衡。因此,基于行政伦理视角研究影响公务员行履行政责任的因素,思考相关的实现路径,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可小视。
本文基于行政伦理视角,明确当前我国公务员行政责任内容,探索影响我国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的主观和客观因素,思考其实现路径,通过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确保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认真履行其行政责任。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已有的国内外研究着眼于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的定义、主客体、性质等内容,但较少有学者基于行政伦理视角下研究行政责任的问题,两者的交叉互动尚有不足,因此本文首先对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这两者进行文献述评。
(一)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1.西方行政伦理研究概况
西方行政伦理的基本演进历程如下:第一阶段是19世纪末,基于“政治与行政二分”和价值中立的基本预设,“行政”则完全成为一个伦理与价值无涉的纯事务性执行领域。第二阶段是1930年到1960年,公共行政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的伦理准则与价值观念,认为行政人员应该能够根据伦理准则来行使决策和行政行为,肯定行政人员道德品质与道德责任的必要性。西蒙基于逻辑实证主义检讨了公共行政领域的政治—行政二分法以及行政的“科学性”,认为“管理就是决策”,而价值部分就是一种伦理表达,行政的科学化追求不可能解决道德与价值问题,主张行政研究应主要集中于行政决策的事实部分,并强调在行政实践中去发展行政学,这样,公共行政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事实与价值的融合,行政人员也开始被要求致力于实现公共利益和履行行政责任。第三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学术界逐渐认识到建立一个“一致性的行政伦理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政治学思想中获得价值支持,从民主政治的角度增强公共行政职业中的民主价值。第四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学逐渐作为公共行政学的一门衍生学科得以建立和快速成长。新公共行政学派和黑堡学派对个人责任的承担和自主性的重获,以及它们之后的行政伦理研究成果对行政人员道德自主性与责任的强调、对官僚制组织所进行的伦理反思与建设。第五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随着治理理论应用到公共行政领域所引发的“全球范围内的公民参与热潮”和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管理。[1]
2.我国行政伦理的研究现状
行政伦理是公共行政学与伦理学的交叉部分,虽然我国对于伦理学的研究较早,但由于我们公共行政学的起步较晚,所以整体上对于行政伦理的研究滞后于西方。我国早期的行政伦理都是一些零散的,未形成系统的研究,虽然内容也很丰富,但是都未形成体系,直到20世纪90年代开始才有学者正式提出研究行政伦理问题。大体上,我国研究行政伦理的学者不在少数,也取得了不少建树,诸如张康之教授等一批知名学者,已经将我国行政伦理和行政责任融合到一起进行研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是与西方相比,我们还是有着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第一,我们的根基太过薄弱,知识的积累还不够。第二,行政伦理的研究没有得到学术界足够的重视,缺少行政伦理研究的氛围和土壤。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我国行政伦理发展始终落后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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