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为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为了更好地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又是完善我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因此,本课题旨在更好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为例,对其运作的现状、运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再借鉴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的经验,探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对策建议。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绪论1
一、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的基本情况4
(一)覆盖人群 4
(二)主要职能4
1.职业介绍 4
2.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开发4
3.创业广场5
4.失业补贴管理5
(三)面临的挑战5
1.来自劳动力供给方面的挑战5
2.来自劳动力需求方面的挑战5
二、嘉定就业促进中心运作的经验5
(一)公共就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思想5
(二)先进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6
(三)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的职业介绍定位明确6
1.以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业务6
2.以程序化服务模式助推服务6
三、嘉定就业促进中心运作中面临的困境和原因7
1.制度供给不足7
2.财政供给不足7
3.人员、设备供给不足7
(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发展滞后7
1.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普及率低8
2.就业信息资源收集缺乏主动8
(三)公共就业培训机制不完善8
1.管理体制城乡分割8
2.就业培训方式单一8
3.对就业培训认知不足8
四、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功运作的建议9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的财政保障9
1.完善促进难就业的地方财政政策9
2.完善财政对公共就业服务投入的长效性9
3.加强对就业资金的监督检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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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鼓励民间机构介入公共就业服务9
致谢9
参考文献10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为例
引言
绪论
(一)研究意义
近些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发展迅速,因此在各大城市中,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十分紧缺,由此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正是这些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如何解决的关键所在。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萌芽至今,已经历了40多年的历程,期间,使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得到不断完善,以及解决了大批失业人民的就业问题,而这必须归功于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此同时,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依旧存在庞大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这些群体在客观形势对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国劳动关系的不断发展,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势必随着劳动关系的完善得到快速发展,这也对劳动者利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管理提供了保障。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运作现状及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便于我们对其设置原则、法定地位以及职能,这是如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新道路,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本文就以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为例探讨一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的机制及问题。
研究综述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概念的界定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国家基于完善社会福利的目的,解决国民就业问题而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是国家实施就业服务组织机构的表现。同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为降低失业率,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个重要部门[1]。然而, 中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效率低、服务水平低等缺点存在已久,因此,,有必要学习和借鉴发达的成熟经验, 为我国改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带来新的思路。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机制研究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现状研究
王丽平通过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承担本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规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二是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以职业介绍服务为主,按照统一服务窗口的要求,设立专门服务场所,作为直接面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窗口,承担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多项就业服务功能。同时指出,1992年我国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非公有的纯粹市场化的就业服务机构得到大力发展。出现了经营性就业服务机构,打破了就业服务国有垄断的局面,为人员就业提供了新的渠道,提升了就业服务的效率[3]。
王飞鹏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社会保障和就业总财政支出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我国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支出的地区差异严重以及各地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支出总额差异严重[4]。提出政府应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建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为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同时,要完善政府资金转移支付制度,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将财政资金投入到目前基础比较薄弱的公共就业服务领域或地区,从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缩小地区差距。
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问题的政策研究
温俊萍提出尝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运行模式, 并进一步探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6]。服务机构加强与政府服务外包管理部门的沟通与交流, 通过定期联系和建立协调机制, 及时获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协助。负责购买就业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应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实施全程的跟踪监管。项目监管是社会福利项目得以有效实施的必要手段, 是促进服务提供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必要措施。项目监管一般包括服务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和结果等方面的项目绩效[7]。
姚晚荷[8]认为科学的机构设置和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因此首先需要规范机构名称,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其次需要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责与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工作。然后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最后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
5.国外经验研究
就业服务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较长的发展历史,涉及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领域,是广泛促进就业,有效开发劳动力资源并实现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立法与监管工作,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法律,强化立法约束和政策引导,明确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供求双方各自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职能和作用,明确公共就业服务的准入条件,从宏观上监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其政策法规如《职业介绍设施公约》、《收费职业介绍所公约》、《劳动就业法》、《就业促进法》、《职业介绍法》、《就业服务公约》、《反种族歧视法》、《劳动力市场非歧视政策》、《提供就业机会雇主减税法案》等,在保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运作的规范性和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在制定各种政策法律后,还会制定相关实施措施,设立专门的反馈监督机构,根据实践效果实施监控,或定期修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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