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改善了吗?2009年和2015年两次调查的比较分析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结合南京市农民工2009年和2015年两次调查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工资报酬水平上升、拖欠工资现象减少等现象可以看出,南京市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正得到逐步的改善。但是也不能忽视,在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作时间、社会保障覆盖率这些方面,其改善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本文接着分析其中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改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绪论1
选题背景及意义1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研究回顾 2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2
一、概念界定和数据来源2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2
(二)数据来源3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变化3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3
(二)劳动合同签订4
(三)工作报酬4
(四)工作时间5
(五)社会保障5
三、原因分析6
(一)农民工权益得到部分改善的可能原因 6(二)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原因 6
四、政策建议7
(一)完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7
(二)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 7
(三)政府职能部门应在法律实践上积极探索 8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救济途径,加强维权组织建设 8
五、结论 8
(一)主要结论8
(二)论文不足之处8
致谢9
参考文献10
表1 南京市农民工年龄结构3
表2 南京市农民工文化程度4
表3 南京市农民工行业分布4
表4 南京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5
表5 南京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情况5
表6 南京市农民工日工作时间5
表7 南京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6
南京市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改善了吗?
——基于2009年和2015年两次调查的比较分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析
引言
绪论
选题背景及意义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约为2.74亿人,比上年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农民工群体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对于我国经济近十年来的高速增长功不可没。但是,他们本身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权利意识弱、保护意识差,同时由于在现实中制度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在其就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容易受损。与城市劳动者相比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平等、合法的劳动权益,也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自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这一棘手的问题上积极探索,采取策略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能够得到更好落实。但是实际情况如何、产生的新问题有哪些等,都需要我们分析比较、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农民工群体劳动权益的保护现状,总结近年来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实践中可以得到的一些经验,也指出其中某些制度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据此提出一些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的合理建议,希望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新颖的视角和观点,对于农民工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研究回顾
必须承认,农民工群体的存在以及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这一问题也是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问题。对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研究,与本学科领域有关的文献也是恒河沙数。学者们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角度来对农民工问题进行研究。
对农民工劳动权益做较为宏观层面的研究,涉及农民工问题、劳动权益保护的内容以及受到侵害的主要表现等。例如,郑功成指出,农民工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而近期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1]李培林、李炜研究发现,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在就业和生活压力加大的影响下,其社会安全感、公平感、满意度和未来预期却都有所降低。[2]
而对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某一方面进行专门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平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杜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这类研究中,对农民工劳动权益做理论分析相对较多,同时得到的结论和观点一致性程度高;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实证研究这类文献也不少,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例如肖进成则提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护。[3]刘林平、张春泥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因素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工资的解释力达到46.5%。[4]罗忠勇提出,性别歧视可能是造成当前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性别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5]而近年来我们也应该关注到农民工问题出现的一些新变化。比如Jian and Huang的研究指出,虽然最近几年农民工工资报酬得到提升、并且拖欠工资现象逐渐减少,但是他们的生活条件差、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实质的提高,而且他们对融入城市的渴望也愈发强烈。[6]
从以上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研究的大致回顾中可以看出,这些年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进展较快、现实性强,同时越来越多地偏向实证研究。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在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实证研究中,描述性研究多,解释性研究少。而在为数不多的解释性研究中,由于各变量之间相互作用机制难以进行统计控制,从而很难得出一般性结论。又如,在现有的实证研究中,研究劳动合同签订率、工资报酬、社保参保率的较多,而对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环境和安全意识的偏少。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调查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来进行研究。其中,本文采用的数据来源于2009年和2015年对于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两次调查数据。同时,通过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探讨得出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权益状况是否在近几年来得到显著的改善。此外,本文还参考了国家统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以及从一些社会媒体上搜集得到的数据。
本文的研究课题立足于现实。同时,通过对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和描述分析,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实际操作性。这与简单的数据描述或理论分析相区别,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
概念界定及数据来源
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般认为,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从与城镇的联系看,农民工既包括“离土又离乡”进入城镇的务工人员, 也包括“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乡镇企业务工人员。而农民工问题主要集中于“离土又离乡”进入城镇的外出务工人员。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绪论1
选题背景及意义1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研究回顾 2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2
一、概念界定和数据来源2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2
(二)数据来源3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变化3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3
(二)劳动合同签订4
(三)工作报酬4
(四)工作时间5
(五)社会保障5
三、原因分析6
(一)农民工权益得到部分改善的可能原因 6(二)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原因 6
四、政策建议7
(一)完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7
(二)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 7
(三)政府职能部门应在法律实践上积极探索 8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救济途径,加强维权组织建设 8
五、结论 8
(一)主要结论8
(二)论文不足之处8
致谢9
参考文献10
表1 南京市农民工年龄结构3
表2 南京市农民工文化程度4
表3 南京市农民工行业分布4
表4 南京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5
表5 南京市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情况5
表6 南京市农民工日工作时间5
表7 南京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6
南京市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改善了吗?
——基于2009年和2015年两次调查的比较分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析
引言
绪论
选题背景及意义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约为2.74亿人,比上年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农民工群体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对于我国经济近十年来的高速增长功不可没。但是,他们本身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权利意识弱、保护意识差,同时由于在现实中制度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在其就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容易受损。与城市劳动者相比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平等、合法的劳动权益,也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自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这一棘手的问题上积极探索,采取策略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能够得到更好落实。但是实际情况如何、产生的新问题有哪些等,都需要我们分析比较、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农民工群体劳动权益的保护现状,总结近年来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实践中可以得到的一些经验,也指出其中某些制度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据此提出一些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的合理建议,希望对我国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新颖的视角和观点,对于农民工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研究回顾
必须承认,农民工群体的存在以及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这一问题也是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问题。对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研究,与本学科领域有关的文献也是恒河沙数。学者们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角度来对农民工问题进行研究。
对农民工劳动权益做较为宏观层面的研究,涉及农民工问题、劳动权益保护的内容以及受到侵害的主要表现等。例如,郑功成指出,农民工问题关系到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而近期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1]李培林、李炜研究发现,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在就业和生活压力加大的影响下,其社会安全感、公平感、满意度和未来预期却都有所降低。[2]
而对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某一方面进行专门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平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杜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这类研究中,对农民工劳动权益做理论分析相对较多,同时得到的结论和观点一致性程度高;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实证研究这类文献也不少,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例如肖进成则提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护。[3]刘林平、张春泥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因素对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工资的解释力达到46.5%。[4]罗忠勇提出,性别歧视可能是造成当前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性别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5]而近年来我们也应该关注到农民工问题出现的一些新变化。比如Jian and Huang的研究指出,虽然最近几年农民工工资报酬得到提升、并且拖欠工资现象逐渐减少,但是他们的生活条件差、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实质的提高,而且他们对融入城市的渴望也愈发强烈。[6]
从以上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研究的大致回顾中可以看出,这些年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进展较快、现实性强,同时越来越多地偏向实证研究。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在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实证研究中,描述性研究多,解释性研究少。而在为数不多的解释性研究中,由于各变量之间相互作用机制难以进行统计控制,从而很难得出一般性结论。又如,在现有的实证研究中,研究劳动合同签订率、工资报酬、社保参保率的较多,而对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环境和安全意识的偏少。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调查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来进行研究。其中,本文采用的数据来源于2009年和2015年对于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两次调查数据。同时,通过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探讨得出农民工群体的劳动权益状况是否在近几年来得到显著的改善。此外,本文还参考了国家统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以及从一些社会媒体上搜集得到的数据。
本文的研究课题立足于现实。同时,通过对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和描述分析,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实际操作性。这与简单的数据描述或理论分析相区别,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
概念界定及数据来源
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般认为,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从与城镇的联系看,农民工既包括“离土又离乡”进入城镇的务工人员, 也包括“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乡镇企业务工人员。而农民工问题主要集中于“离土又离乡”进入城镇的外出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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