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对淄博市的调查
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是社会民生问题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而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不仅是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住房市场化分配机制的所作的必要补充。随着我国住房改革的逐渐深入以及房价的不断快速上涨,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日渐突出。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本文首先从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现状出发,以淄博市的收入水平和住房保障政策为例,通过对淄博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的访谈与调查,分析总结了淄博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依据个案,最终对完善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完善住房保障立法和机构设置;完善住房保障模式选择等。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2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2
(三)研究现状 2
1.国内研究现状 2
2.国外研究现状 3
(四)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 3
二、城市低收入群体与住房保障制度 3
(一)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界定 4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内涵 4
(三)住房保障制度的理论根源 4
三、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现状 5
(一)经济适用房制度 5
(二)廉租房制度 6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 6
四、淄博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状况 6
(一)淄博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7
1.淄博市收入水平 7
2.淄博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政策 8
(二)淄博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政策认知与存在问题 9
1.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 9
2.根据访谈内容发现的住房保障问题 10
五、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建议 12
(一)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2
1.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原则 12
2.局部与整体相协调的原则 12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二)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12
1.完善住房保障立法和机构设置 12
2.完善住房保障模式选择 13
致谢 14
参考文献 14
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
——基于对淄博市的调查
引言
一、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住房权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也是必要的权利,它是一个公民生存发展所必须享有的权利。住房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生活需求,它不仅属于经济问题,同样也是个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住房保障的定义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发展中是非常模糊甚至不存在的,由于当时城市居民的住房基本是由政府或者单位根据家庭成员的结构、年龄、工龄、职位、已占用住房状况等因素分配解决的,换句话说就是公房是主流,私房数量稀少,房地产市场还未形成,以致住房价格市场机制无法发挥其作用,所以可以认为当时是一种高福利全面住房制度。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在经过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我国开始实施住房保障制度。解决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住房保障问题,在中共十八大中,“保障性住房建设”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十八报告中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可见,保障性住房是将来政府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我国的住房制度也在不断改革,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已然成为一个不得不重视起来的社会民生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逐渐市场化和商品化,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也随之快速变化,且不同收入的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差异逐渐加大,其中低收入群体因其较低的收入水平,很少部分有足够的财力去改善其住房条件,所以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在一系列住房保障问题中尤为突出。
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一关。而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住房市场化分配所作的必要补充。所以,逐渐建立健全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并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以为后续研究和制度的实施提供借鉴,本课题立足于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现状,结合个案,就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与政策以及住房保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探寻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为住房保障制度的改进提供现实依据。
(三)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从无到有,虽然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但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国,多数学者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重点着力于住房制度改革上。滕晓浩(2006)[1]、曹新展(2009)[2]、成志刚(2011)[3]等人认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住房保障对象的核定、保障措施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目标不一致。
而在政策建议上,多数学者都提到不同保障措施与不同保障对象的对应性,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进行住房保障。其中陆宇龙(2009)则认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家庭收入的多少及经济承受能力是判断哪些家庭需要得到政府提供的相关住房帮助以及应得到多少帮助的衡量标准。他提出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及核心正是要对不同收入群体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保障,系统、合理、科学地确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投资规模、后续分配、进入和退出机制等。[4]多数学者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提出具体要求,认为控制房价,量质并举,注重位置、布局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这样不仅有利于享受保障房的低收入群体改善其居住条件,也有利于加快住房保障的实现与维护社会稳定。从研究中发现,很多学者也提到住房补贴方式应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且应采取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浙江省统计局投资处课题组(2010)还提出要完善住房金融制度要建立住房储蓄银行,为无法享受公积金的低收入者提供优惠的住房贷款。[5]
2.国外研究现状
我国的住房保障还处于探索阶段,而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及地区的住房保障发展已相当成熟,其住房保障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于住房保障理论的研究。Edward G. Goetz(2013)发现在美国的公共住房存在严重问题,公共住房在全国住房租赁市场的组成上从未超过百分之四,他认为公共住房的居民往往倾向于从非常贫穷的社会经济阶层提取出来的,而公共住房的相对稀缺性也意味着,只有大约四分之一的拥有低收入住房援助的家庭有资格拿到它,经过研究文献还发现,美国的低收入群体主要面临住房质量问题、居住拥挤问题以及支付能力问题等住房问题。[6] Rohe、Meearthy和Van Zandt(2000)在对自有房的研究中提出了自有房具有促进社区稳定、个人满足感和对自身环境的控制感等作用。E.W.Burgess(1925)在解释芝加哥住宅哥居时首先提出了过滤理论,[7]在Lowry(1960)对过滤现象作了概念性解释后,过滤理论才有了比较明确和完整的定义。[8]过滤理论,就是将住房市场按照住房质量,分为低、中、高三档住房子市场,并假设:所有住房单元按照质量由好到差的等级排列;住房消费质量等级与房客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即房客收入越高,需要住房的质量就越高;住房市场具有自我调节的作用;高收入者的住房,或因折旧、过时,逐渐“过滤”给低收入者使用直至房屋被拆毁;[9]即使市场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但由于住房的“过滤”过程比较缓慢,在短期内出现住房供求不平衡的情况时,这时就会出现一定的市场波动;在中、高档住房市场中住房开放商所得利润较高,而在低档住房市场几乎没有利润,以致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开放商不愿意自觉去投资开发低档住房。Dr.Richard M.Walker(1999)还强调在住房政策之外需要国家干预,需要新的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向政府及其机构提供信息,从而加深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的了解。[10]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2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2
(三)研究现状 2
1.国内研究现状 2
2.国外研究现状 3
(四)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 3
二、城市低收入群体与住房保障制度 3
(一)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界定 4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内涵 4
(三)住房保障制度的理论根源 4
三、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现状 5
(一)经济适用房制度 5
(二)廉租房制度 6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 6
四、淄博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状况 6
(一)淄博市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7
1.淄博市收入水平 7
2.淄博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政策 8
(二)淄博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政策认知与存在问题 9
1.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 9
2.根据访谈内容发现的住房保障问题 10
五、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建议 12
(一)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2
1.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原则 12
2.局部与整体相协调的原则 12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二)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12
1.完善住房保障立法和机构设置 12
2.完善住房保障模式选择 13
致谢 14
参考文献 14
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
——基于对淄博市的调查
引言
一、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住房权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也是必要的权利,它是一个公民生存发展所必须享有的权利。住房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生活需求,它不仅属于经济问题,同样也是个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住房保障的定义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发展中是非常模糊甚至不存在的,由于当时城市居民的住房基本是由政府或者单位根据家庭成员的结构、年龄、工龄、职位、已占用住房状况等因素分配解决的,换句话说就是公房是主流,私房数量稀少,房地产市场还未形成,以致住房价格市场机制无法发挥其作用,所以可以认为当时是一种高福利全面住房制度。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在经过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我国开始实施住房保障制度。解决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住房保障问题,在中共十八大中,“保障性住房建设”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十八报告中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可见,保障性住房是将来政府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我国的住房制度也在不断改革,而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已然成为一个不得不重视起来的社会民生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逐渐市场化和商品化,城市居民的居住水平也随之快速变化,且不同收入的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差异逐渐加大,其中低收入群体因其较低的收入水平,很少部分有足够的财力去改善其住房条件,所以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在一系列住房保障问题中尤为突出。
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一关。而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住房市场化分配所作的必要补充。所以,逐渐建立健全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并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以为后续研究和制度的实施提供借鉴,本课题立足于我国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现状,结合个案,就现行住房保障制度与政策以及住房保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探寻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为住房保障制度的改进提供现实依据。
(三)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从无到有,虽然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但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国,多数学者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重点着力于住房制度改革上。滕晓浩(2006)[1]、曹新展(2009)[2]、成志刚(2011)[3]等人认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住房保障对象的核定、保障措施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目标不一致。
而在政策建议上,多数学者都提到不同保障措施与不同保障对象的对应性,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进行住房保障。其中陆宇龙(2009)则认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家庭收入的多少及经济承受能力是判断哪些家庭需要得到政府提供的相关住房帮助以及应得到多少帮助的衡量标准。他提出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及核心正是要对不同收入群体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保障,系统、合理、科学地确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投资规模、后续分配、进入和退出机制等。[4]多数学者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提出具体要求,认为控制房价,量质并举,注重位置、布局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这样不仅有利于享受保障房的低收入群体改善其居住条件,也有利于加快住房保障的实现与维护社会稳定。从研究中发现,很多学者也提到住房补贴方式应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且应采取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浙江省统计局投资处课题组(2010)还提出要完善住房金融制度要建立住房储蓄银行,为无法享受公积金的低收入者提供优惠的住房贷款。[5]
2.国外研究现状
我国的住房保障还处于探索阶段,而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及地区的住房保障发展已相当成熟,其住房保障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于住房保障理论的研究。Edward G. Goetz(2013)发现在美国的公共住房存在严重问题,公共住房在全国住房租赁市场的组成上从未超过百分之四,他认为公共住房的居民往往倾向于从非常贫穷的社会经济阶层提取出来的,而公共住房的相对稀缺性也意味着,只有大约四分之一的拥有低收入住房援助的家庭有资格拿到它,经过研究文献还发现,美国的低收入群体主要面临住房质量问题、居住拥挤问题以及支付能力问题等住房问题。[6] Rohe、Meearthy和Van Zandt(2000)在对自有房的研究中提出了自有房具有促进社区稳定、个人满足感和对自身环境的控制感等作用。E.W.Burgess(1925)在解释芝加哥住宅哥居时首先提出了过滤理论,[7]在Lowry(1960)对过滤现象作了概念性解释后,过滤理论才有了比较明确和完整的定义。[8]过滤理论,就是将住房市场按照住房质量,分为低、中、高三档住房子市场,并假设:所有住房单元按照质量由好到差的等级排列;住房消费质量等级与房客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即房客收入越高,需要住房的质量就越高;住房市场具有自我调节的作用;高收入者的住房,或因折旧、过时,逐渐“过滤”给低收入者使用直至房屋被拆毁;[9]即使市场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但由于住房的“过滤”过程比较缓慢,在短期内出现住房供求不平衡的情况时,这时就会出现一定的市场波动;在中、高档住房市场中住房开放商所得利润较高,而在低档住房市场几乎没有利润,以致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开放商不愿意自觉去投资开发低档住房。Dr.Richard M.Walker(1999)还强调在住房政策之外需要国家干预,需要新的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和向政府及其机构提供信息,从而加深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的了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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