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机构养老成为发展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以南京市190个老人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从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会支持三个层次探究影响我国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的可能因素,结果表明家庭养老然是我国大部分老人的首选养老方式,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较低,老人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婚姻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显示对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有显著影响。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或绪论)1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2
(一)概念界定2
(二)理论基础2
1.理性选择理论2
2.需求层次理论3
二、研究方法3
(一)研究框架3
(二)研究方法4
1.资料收集方法4
2.资料分析方法4
三、南京市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描述性分析4
(一)数据收集4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4
四、南京市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5
(一)个人特征6
(二)家庭特征6
(二)社会支持7
(二)研究结论7
五、政策建议8
(一)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两手抓8(二)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入民间资本8
(三)健全我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8
(四)大力发展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支持的养老保障体系8
致谢8
参考文献9
图1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的分析框架4
表1 变量的具体描述5
表2 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5
城市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引言
引言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78亿人,占13. 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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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5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 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随着老龄化形式的日益严峻,积极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人民广泛关注的热点。但是较国外而言,中国学者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关注较晚,从7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研究,而近年来由于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才使得学者对养老问题的研究逐渐增多,逐步积累了一些文献和数据。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造成重大的影响,在我国大部分老年人的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主要还是依靠家庭来进行,但随着家庭规模的日益小型化、老龄人口的增多、年轻人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的转变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家庭的功能在现代养老中的作用被逐渐削弱,家庭养老方式已无力满足以上所述老年群体的生活需求。因此,机构养老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家庭养老无法给予老人所需的生活照料和足够的精神慰藉时,入住养老机构,选择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成为老人晚年生活的重要选择。
对机构养老这一养老方式所持有的看法及态度即是机构养老意愿。从既有研究来看,影响城市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的因素可以大致分为个人基本状况、家庭状况、社会支持三大类。从个人基本状况来看,宋红玲和陈志菊(2013)等提出,文化程度较高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可能性越高,文化程度较高的老人一般经济情况相对较优,同时受到现代养老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而年龄越大、教育程度越低的老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越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同时焦亚波(2010)研究表明,在自理能力逐步降低,健康状况恶化的未来预期之下,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可能性提高。从家庭情况来看,袁秀、阳四等(2012)通过实证调查得出,独居、空巢以及与子女同住但住房条件相对较差的老人更愿意选择机构养老,丧偶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可能性更高。与此同时,秦曙明等(2014)通过对江苏省养老机构的调查,进一步提出子女无暇照顾是老年人考虑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从社会支持情况来看,社会经济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老年人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服务的购买力。已有多项研究表明,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和经济状况是限制其养老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但其作用的方向依然存在争议。袁秀、阳四等(2012)认为经济状况较好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但是初炜和胡冬梅等(2007)提出经济困难的老人相对经济富裕的老人选择正式照顾的可能性更大。单纯从理论上来说,不论收入对养老选择的作用方向为何,经济较宽裕的老人能选择的养老方式更多,自由度更高,在此种条件之下,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这两种不同养老模式的服务环境对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产生更大影响。据此,本文将以南京市老人为调查对象,探讨我国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将受到何种因素的影响,又受到了怎样的影响。
一、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我国的养老模式大致分为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
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基础向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其居住方式有独居、与配偶居住、与未婚或己婚子女居住等方式,它的特征是分散养老。从社会现状及未来社会发展情况来看,无论那一个国家的家庭照料养老模式都是不可替代的,虽然家庭照料难以统计,但就发达国家整体而言,家庭照料占到养老服务的80%。
社区居家养老即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通过在家养老的的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提供大部分养老照料功能的养老模式。以社区为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服务与照顾,使他们可能长期在家里居住,这是居家养老和家庭养老的根本区别。
机构养老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形式,是指老年人离开其家庭,入住到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中生活,接受养老机构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的养老模式本文所说的机构养老是指社会机构承担养老功能,老年人长期或定期在养老机构中集中生活,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经济支持可来自家庭、自我、社会、机构等,是社会化的养老形式。养老机构包括传统的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及新兴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服务机构。
意愿是人们的主观。本文的养老意愿主要探讨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即老年人对选择以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方式养老的看法、态度及做出此种选择的主观动机。本文以南京市老年人为研究对象,探讨城市老年人对入住养老院的各种看法,进而探索对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产生影响的可能因素。
(二)理论基础
理性选择理论。本文以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为理论依据,其基本问题是对社会秩序的重新说明以及有目的的行动者的行动所产生的社会结果,而这类行动又受各种类型的制度和环境因素的制约。一个行动发生的可能性是行动者所期望从多种可能的行动结果中获得的功利的函数,行动者的这种行动所追求的是价值或利益的最大化。科尔曼认为:“局外人认为行动者的行动不够合理或非理性,并不反映行动者的本意。用行动者的眼光衡量,他们的行动是合理的。”“理解个人行动便意味着寻找其隐藏在行动内部的各种动机。”老年人对机构养老不同的需求、不同的期望是个体受多种因素影响理性选择的结果,老年人的心理动机对其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机构养老制度作为社会组织活动结果,其如何设置和安排才能与现实情况相符,则必须深入分析我国老年人养老的意愿与动机,并寻找与其养老意愿相关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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