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研究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在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二十年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构建完善的执法体系和政策保障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本文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为中心,对南京市的综合执法现状进行研究。既有值得借鉴的管理模式的创新,也存在体制、机制和环境方面的问题,包括主体资格不明确、统一主管部门的缺失、职责划分不明确、权力赋予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归结于执法的制度依据不足、要求不合理、政策导向不强等原因。最后,结合调查结果,分别针对以上问题,从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改善环境三个角度提出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对策建议。
目录
摘要4
关键词4
Abstract4
Key words4
引言4
一、绪论5
(一)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5
1.研究背景 5
2.研究意义 5
(二)本课题研究内容和方法5
1.研究内容 5
2.研究方法 5
二、城市综合执法的理论基础5
(一)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概念界定5
1.城市综合执法 5
2.城市综合执法体系 6
(二)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构成6
1.执法主体 6
2.执法客体 6
3.运行机制 6
4.执法资源 6
5.执法环境 6
三、南京市综合执法的实证研究6
(一)南京市综合执法体系存在的问题6
1.城市综合执法体制 6
2.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7
3.城市综合执法环境 8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8
1. 执法制度依据不足 8
2. 城管执法要求不合理 9
3. 执法为民的政策导向不强 9
四、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对策建议10
(一)理顺城市综合执法体制10
1.建立统一主管部门 10
2.确保执法主体资格 10
(二)完善城市综合执法机制10
1.明确划分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责 10
2.改进管理模式 10
(三)改善城市综合执法环境11
1.塑造良好执法形象 11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1
3.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11
致谢12
参考文献12
附录13
南京市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研究
引言
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还影响到城市经济状况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工作。自1996年3月17日开始实施以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已运行20年,在城市管理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如体系不完善造成的法定权责不清,管理缺失造成的暴力执法,执法环境复杂造成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不配合。如何妥善的解决这些问题,以更好地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不仅关系到城市的管理,还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绪论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研究背景
1996年,我国开始在各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将不同行政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给重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来行使。此后,城市综合执法在我国发展迅速,在城市管理和城市化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于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仍然存在着的例如暴力执法、暴力抗法等一系列流血事件,使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受到了破坏,也伤害了群众和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解决城市综合执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的发展,我们需要对城市综合执法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
研究意义
从现实意义来看,一方面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是城市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使得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如果综合执法体系得到完善,解决当前问题,那么执法工作会更加有效,人民满意度自然也会上升。另一方面,建设完善的城市执法体系顺应了时代要求,以此积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论述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地概念和理论基础,研究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并根据当前南京市综合执法出现的执法体制、执法机制和执法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分析概括其原因,结合南京市执法部门做出的创新执法方式的实践,进而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的对策建议。
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通过搜集、整理、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有重点地找出与本课题相关的部分,在博采众家之长的基础上表达出自己的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调查问卷法:以江苏省南京市为调查范围,在南京市新街口地区和大学这两个地点分别随机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共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6份,有效率为93%。主要调查了市民对城市综合执法政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城市综合执法人员、以及流动摊贩城管执法对象的看法,对一些执法行为的评价,还有对如何改善城市综合执法水平的意见建议。根据调查结果的整理分析,发现城市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系统分析法:把城市综合执法问题看作一个系统,对构建该系统的组织目标、组织构成、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等内容进行分析,较为全面综合地对南京市城市综合执法体系进行了研究。
城市综合执法的理论基础
(一)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概念界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本论文所讨论的城市管理是狭义的城市管理概念,通常就是指对于市政的管理,也就是与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行所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于1996年,其16条规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指的是将一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由一个统一的行政机关进行行使,原有关的行政机关将不再行使已集中统一行使的这部分行政处罚权。至于综合行政执法,指的是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当所归属的行政主体不明确亦或是需要若干有关行政机关一起共同处理时,那么该行政事项则由相关部门转让其部分职权交由一个新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执法主体来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便是指将若干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执法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
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是不同系统组成的系统。[2]因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是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关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授权的执法组织,为执行法律而构成的相互配合,相互分工的有机联系的系统。
(二)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构成
1. 执法主体
2. 执法客体
目录
摘要4
关键词4
Abstract4
Key words4
引言4
一、绪论5
(一)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5
1.研究背景 5
2.研究意义 5
(二)本课题研究内容和方法5
1.研究内容 5
2.研究方法 5
二、城市综合执法的理论基础5
(一)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概念界定5
1.城市综合执法 5
2.城市综合执法体系 6
(二)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构成6
1.执法主体 6
2.执法客体 6
3.运行机制 6
4.执法资源 6
5.执法环境 6
三、南京市综合执法的实证研究6
(一)南京市综合执法体系存在的问题6
1.城市综合执法体制 6
2.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7
3.城市综合执法环境 8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8
1. 执法制度依据不足 8
2. 城管执法要求不合理 9
3. 执法为民的政策导向不强 9
四、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对策建议10
(一)理顺城市综合执法体制10
1.建立统一主管部门 10
2.确保执法主体资格 10
(二)完善城市综合执法机制10
1.明确划分职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责 10
2.改进管理模式 10
(三)改善城市综合执法环境11
1.塑造良好执法形象 11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1
3.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11
致谢12
参考文献12
附录13
南京市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研究
引言
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还影响到城市经济状况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工作。自1996年3月17日开始实施以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已运行20年,在城市管理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如体系不完善造成的法定权责不清,管理缺失造成的暴力执法,执法环境复杂造成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不配合。如何妥善的解决这些问题,以更好地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不仅关系到城市的管理,还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绪论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研究背景
1996年,我国开始在各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将不同行政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给重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来行使。此后,城市综合执法在我国发展迅速,在城市管理和城市化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于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仍然存在着的例如暴力执法、暴力抗法等一系列流血事件,使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受到了破坏,也伤害了群众和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解决城市综合执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的发展,我们需要对城市综合执法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
研究意义
从现实意义来看,一方面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是城市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使得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如果综合执法体系得到完善,解决当前问题,那么执法工作会更加有效,人民满意度自然也会上升。另一方面,建设完善的城市执法体系顺应了时代要求,以此积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论述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地概念和理论基础,研究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并根据当前南京市综合执法出现的执法体制、执法机制和执法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分析概括其原因,结合南京市执法部门做出的创新执法方式的实践,进而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的对策建议。
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通过搜集、整理、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有重点地找出与本课题相关的部分,在博采众家之长的基础上表达出自己的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调查问卷法:以江苏省南京市为调查范围,在南京市新街口地区和大学这两个地点分别随机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共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6份,有效率为93%。主要调查了市民对城市综合执法政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城市综合执法人员、以及流动摊贩城管执法对象的看法,对一些执法行为的评价,还有对如何改善城市综合执法水平的意见建议。根据调查结果的整理分析,发现城市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系统分析法:把城市综合执法问题看作一个系统,对构建该系统的组织目标、组织构成、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等内容进行分析,较为全面综合地对南京市城市综合执法体系进行了研究。
城市综合执法的理论基础
(一)城市综合执法的相关概念界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本论文所讨论的城市管理是狭义的城市管理概念,通常就是指对于市政的管理,也就是与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行所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于1996年,其16条规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指的是将一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由一个统一的行政机关进行行使,原有关的行政机关将不再行使已集中统一行使的这部分行政处罚权。至于综合行政执法,指的是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当所归属的行政主体不明确亦或是需要若干有关行政机关一起共同处理时,那么该行政事项则由相关部门转让其部分职权交由一个新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执法主体来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便是指将若干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执法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
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是不同系统组成的系统。[2]因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是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关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授权的执法组织,为执行法律而构成的相互配合,相互分工的有机联系的系统。
(二)城市综合执法体系的构成
1. 执法主体
2. 执法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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