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行权条件下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股权激励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激励方式。然而,这个制度在运用时不只在运用其比较多的外国出现了不少预料之外的情况,在国内也同样实也有很多不足,例如它会诱导高管们为了实现行权条件而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使最大化其自身的利益。本文在总结以前学者研究的结果后,选取2011年~2016年中首次宣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按照样本公司制定的行权业绩条件大于或小于其宣布制度前三年的相关平均业绩水平把其分为福利型和激励型公司,用Jones模型来计量公司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用其来衡量公司存在的盈余管理程度,探讨不同业绩条件和激励有效期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在公司宣布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后一年,管理者们普遍进行了向上的盈余管理;而且盈余管理程度随着激励有效期的增长而减小;福利型公司中的盈余管理低于激励型。本文的结果可以供公司进行参考,从而设计出更为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2
二、文献综述 2
(一)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 2
1、股权激励的积极作用 2
2、股权激励的负面影响 2
3、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双重作用 3
(二)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 3
1、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关系 3
2、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呈负相关关系 3
3、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无明显关系 3
(三)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方向 3
(四)股权激励业绩条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4
(五)激励有效期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4
三、研究设计 4
(一)研究假设 4
(二)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5
(三)盈余管理的度量 5
(四)行权条件的度量 6
1、激励有效期 6
2、行权业绩条件 6
(五)变量设置 6
(六)研究模型 7
四、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7
(一)描述性统计 7
(二)相关性检验 7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三)回归分析 8
(四)稳健性检验 10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11
致谢 11
参考文献 12
不同行权条件下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引言
引言
近些年,股权激励被广泛的应用到了公司治理中,业界普遍认为其能减小委托代理问题,从而可以降低代理成本。Meckling等(1976)[1]以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股权激励的观点进行研究,实证发现这一制度的确有降低了企业的代理成本。但是这其却在 2002 年开始走下坡路,源于“安然”事件的出现。有很多学者指出,很多公司出现较大财务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股权激励引起的高管盈余管理行为。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实际结果与理想设计的情况相比有很大的出入,虽然这一激励制度能让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趋于一致,共同面对风险与收益,从而可以激励管理者们的管理行为,提升公司的业绩。但同时,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实际的股权激励操作中高管们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了大量的盈余操纵,严重损坏了公司与股东的权益,比如Peng 和 R?ell(2008)[2]在研究中发现高管们会在股权激励的引诱下通过实施盈余管理来实现设定的行权业绩条件等指标。朱秀梅(2017)[3]在其研究中发现,激励有效期与管理层盈余管理程度反向变化。因此要不断探索改善股权激励制度的制定问题,以提高该机制的激励效果。
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选取2011年~2016年间第一次宣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 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业绩条件和激励有效期的不同对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关系的影响。本文对公司或市场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首先,它可以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相关的理论参考,能帮其制定更为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制度;其次,有助于相关部门对各个上市公司的监督与管理,为其提供可以借鉴的理论依据,从而帮助其完善相关的监督法规;最后,对市场上的处于信息弱势的投资者来说,能通过本文更深刻的了解上市公司中盈余管理的相关事实,从而可以作出更好的投资决策,还可以更好的净化整个市场。
二、文献综述
(一)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
1.股权激励的积极作用
上市公司为了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提升管理者的工作动力,从而提升企业的业绩而实施股权激励。Scott(1990)[4]对1981~1985年的共438家公司进行研究,经过其实证发现,如果高管持有的股权比例没有高于50%,公司的绩效就与此比例的呈正相关关系。而且Mehran(1995)[5]通过股权激励的视角来探索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途径时,发现股权激励制度能够促使股东与高管利益协同,从而对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有很大的帮助。Hall and Liebman (1998)[3]、Bitler (2005)[6]等后来也都通过实证验证了这一效应。
王林果(2013)[7]选取 2008~2011 年宣布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CEO持有公司股权能提高其对公司研发与创新的重视,便会提高公司相关的创新业绩。盛明泉张春强等(2016)[8]也认为股权激励可以有效的缓解公司股东与管理层间的代理问题,能够极大地提高高管层最大化公司价值的积极性,从而能够提升公司的业绩。
2.股权激励的负面影响
股权激励并不只有较好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会产生一些对公司不好的影响,比如Bebchuk 和Fried(2005)[10]就发现如果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分离,它就不仅不再是解决代理问题的最佳方法,反而是代理问题的重要体现。杨慧辉等(2012)[11]也认为股东们总是希望可以最大化他们的利益,但高管们却不尽相同,他们希望可以低成本达到行权条件获得股权,但最终自己的股权可以升值,可以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赚取利差。所以股权激励本质上并没有解决二者利益偏向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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