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论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的问题和对策以邳州市运河镇为例

目 录
摘要 1
Abstract 2
1 引言 4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4
1.2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相关概念概述 5
1.2.1贫困 5
1.2.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内涵 6
2 邳州市运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6
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受惠人群少,待遇标准难以确立 7
2.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力不足,专项资金落实困难 8
2.3法律保障和管理缺失 9
3 邳州市运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 10
3.1群众缺乏对农村低保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0
3.2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 11
3.3农村低保工作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12
4 完善邳州市运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策 12
4.1增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确定的合理性 12
4.2拓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 13
4.3建设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4
4.4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基层建设 14
结 论 15
致 谢 16
参考文献 18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长久以来,农村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政策方针倾向性问题,它不仅仅事关广大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更是影响和困扰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扶贫战略的落实,我们国家的贫困问题,特别是我们国家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贫困情况得到显著缓解,脱贫人口数量每年都增加,虽然目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前的农村扶贫工作成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但是在进行农村贫穷人口脱贫工作的过程中仍较困难,类似于运动式的开发式扶贫已经不可行,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一种更加精确的瞄准扶贫帮困机制。
现如今,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方式和方法来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当公民的收入低于政府制定的最低标准的时候,便拥有权力享受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2014年我们国家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7017万,大约11.3%的农村人是贫困人口。2015年我们国家大约有5575万人是贫困人口,比上一年一下减少了大约1400多万人。据资料调查,“其中大约有4903万人领取了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的农村五保大约517.5万人。帮助了近6000万困难公民参加了政府设立的基本医疗保险。”
一直以来,我国对帮助农村的贫困户主要实行的是社会救助,这种不定期、不定量的救助方式虽能够缓解农村一部分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是由于操作不规范,很多工作并没有落到实处,这种救助方式的效果并不明显。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众多,如果不能够及时妥善处理这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将会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影响全社会的稳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影响广大困难农民对社会主义的信心。进一步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资源能够利用起来,使困难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就更能让社会的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1.2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相关概念概述
1.2.1 贫困
从狭义范围来讲,贫困只能指物质上的匮乏,最基本的生活与生产需求无法得到保障。但是从现实日常生活出发,贫困更应该是大范围的——除了包括物质上的狭义困难之外,还应包括社会、环境、精神文化等多方面多角度的匮乏。我国有学者在论文中提出了贫困的定义:“贫困不仅仅是物质,贫困是物质,社会还有精神文化匮乏的综合,是一种没有办法改变自身发展,自身生活处境的低收入者的生活状态。”
贫困有两类: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是认为经济上贫困,都没有办法维持自己的生存了,相对贫困就比较松一点,相对贫困是针对社会一个指定的社会中等水平标准而言。因此相对贫困严格意义上讲,没有绝对贫困。判断一个人是否贫困,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贫困线和贫困程度的测定。通常采用市场菜篮法、恩格尔系数法、相对贫困指数等来测定贫困等级。
1.2.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内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当一户家庭每年的纯收入比当地政府部门划定的标准线低的话,就会由地方政府按照保障标准给其提供最基本的经济上的帮助,帮助其保证正常的存活。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基本的生产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母法,为设立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的保障。因此从生存的角度而言,人们将这种保障制度称为农村公民根本生存权的“安全线”。
2 邳州市运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运河镇,隶属于江苏省邳州市,总人口数达30万,贫困人口将近3.6万人,
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12%。2015年,全镇财政总收入9.85亿元,人均收入3283.3元,远低于全省人均收入,局部村落人均收入更低于全国人均收入。因此,运河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需要持续不断地落实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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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是:一、具有邳州市正式农业户口,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三、其它:比如配偶双方中有一位是农村户口,另一位及其孩子为其他省市或邳州市其他区县农村户籍,在现居住地生活了一年以上,并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的政府制定的困难标准。
经调查,虽然邳州市运河镇对于困难农民的保障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且近年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不断推进,但是其中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各村上报贫困人口总数失真、上报的参保人不符合条件存在“人情保”现象、家庭收入核算不透明等不良现象。主要问题如下:
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受惠人群少,待遇标准难以确立
(1)收入无法准确确定导致保障对象确定困难。目前,邳州市运河镇现阶段贫困程度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居民年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的计算方法是依据申请前两个月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再乘以六。因特别情况无法工作,按实际计算”。但是现阶段农村居民的收入不稳定且难以货币化。近些年,邳州市运河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大增加,这更加剧了界定农村居民收入的困难,因此工作人员无法确定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待遇标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我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过低。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常常将国家公布的贫困线用来当作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参照。邳州市运河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邳州市多部门根据实际调查以及多方协调制定。但是在实践中,这一标准往往根据政府财政状况和上级财政补助情况来确定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标准,这造成了当地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另一方面,各个地方保障标准地域差异较大。我们国家各个地方确定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保证当地乡村公民基本生存所必须的衣食水电等费用;二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三是当地的物价水平。比如邳州市运河镇城区与农村之间的发展水平不在同一层次,财政收入相差很大,所以各地在补差标准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越是贫困的地区,补差标准越低。
致 谢
作为一名专转本学生,首先我想感谢的是我专科时期的班主任。感谢她鼓励我转本,谢谢她一直认为我可以做的更棒,可以站在本科答辩的现场。转本的两年时光匆匆流走,回想起初来的那天仍历历在目。班主任林老师就像我们的学长,每当有教务学习上的事情搞不明白,他总能详细为我解答。谢谢林老师两年来的不厌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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