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财产的保护
摘要:纵观我国的法律,可以看出我国对宗教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存在着单一性,主要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辅。仅单一的以《宗教事务条例》行政法规单方面加以保护,这种单一的保护不仅没有真正贯彻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同时还会严重影响了我宗教事务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秩序的发展,这对我国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发展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有必要在政策之上,以法律手段加强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明确宗教财产的归属,以便更好的加强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目录
摘要1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及范围界定1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2
(二)我国宗教财产的范围2
二、我国宗教财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2
(一)民事基本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 2
1.物权 2
2.债权3
3.继承权3
4.知识产权3
(二)宗教特别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3
(三)其它法律法规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4
三、现行我国财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4
(一)主要以政策保护为主,法律保护为辅4
(二)宗教财产立法的不足4
(三)宗教财产权的归属不明确5
(四)缺乏对宗教财产的有效监督管理5
四、完善我国宗教财产权的保护5
(一)完善我国宗教财产的立法5
1.加强宗教财产立法5
2.确立宗教财产法人制度,明确宗教财产所有权归属6
(二)其它宗教财产权益的保护6
1.国家宗教财产权益的保护6
2.私人宗教财产权益的保护7
(三)强化对宗教财产权的监督措施7
1.落实内部监督机制7
2.加强行政外部监督7
3.强化宗教财产信息公开8
致谢8
参考文献8
论我国宗教财产的保护
引言
全面加强我国宗教财产的法律保护,不仅可以贯彻落实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可以更快有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效的推进我国宗教事务法制化的进程,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加强依法治国的进程。在法律保障上给予宗教财产权保护,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稳定,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关系到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由于我国没有对宗教财产权的归属加以明确规定,宗教财产权归属不明导致的现象严重扰乱的社会秩序。因此,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加强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笔者从宗教财产的范围,分析我国宗教财产权的归属问题、及分析我国宗教财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缺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缺陷提出相关宗教财产权法律方面的建议及对策。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及范围界定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
纵观我国关于宗教财产的法律中,基本法《民法通则》及《物权法》,就连宗教特别法《宗教事务条例》中都没有对宗教财产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单单强调了要保护宗教团体的财产权利。
关于宗教财产的清晰界定,在极个别地方性宗教法规中得以明确,如江苏省,四川省、上海市等个别地方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中,如《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第27条中的:“宗教财产是指宗教团体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或者依法占有、使用的房地产、山地、林木、各类宗教用品、工艺品、宗教文物、宗教活动收入、信徒捐献、以及其他正当取得的资产。而其它地方宗教法规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都规避了对“宗教财产”的法律规制。
那么宗教财产具体指什么?为什么不在法律上对宗教财产给予明确规定?是否意味着宗教财产与其它一般财产或者公共财产相比具有其特殊性?一直以来成为众多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著名学者冯玉军认为所谓宗教财产,是因国家对宗教的扶持资金或者国内外信徒捐助而积累形成的特殊财产。[1]89其观点不具有全面性,把宗教财产归为两类即信徒捐助或国家扶持,而忽视了宗教团体在宗教活动中所获得的合法收入,或发表宗教出版物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等合法性收入。
因此,笔者认为,学界关于对宗教财产的界定,都具有其正确一面,但也具有其片面性,同时缺少权威性,不足以达到信服的效果。宗教财产包括方方面面,只有以法律的手段对宗教财产进行界定,才能发挥好保护宗教财产的保障作用,保护宗教财产权,即保护宗教主体对其合法的财产所享有的各方面的权利。
(二)我国宗教财产的范围
虽然我国在宗教特别行政法规中对宗教财产的概念以及定义并未明确界定,但其将宗教财产作为一章进行规定。足够表明,宗教财产在宗教事务中的重要性。我国宗教财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2]14:
第一,宗教不动产。宗教集体使用的主体建筑。包括寺庙、道观、教堂、清真寺等建筑以及宗教人员住宿和从事宗教活动的其他房屋设施, 宗教建筑及附属设施宗教团体依法占有,使用的土地,如山林、草场、田地等;
第二,宗教动产。宗教建筑内的佛像、神像、雕像、神龛、祭台等构筑物;其它使用与宗教活动的用品,如酥油灯、经幡、经籍等,画像、转筒、经纶等宗教工艺品。
第三,宗教无形财产。宗教类经书、书籍、与宗教有关的绘画以及其它宗教无形资产( 如宗教标志性建筑或特有的名称等,以及教职人员出版的宗教专著、刊物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等) ;
第四,其他财产。特指宗教团体获得的财产性资金收入,如进行宗教活动过程中所收取的财产性收入(祭奠费、诵经超度费、香客住宿费),国内外信徒捐献的费用、出版宗教书籍收取的出版费用、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或者国家旅游景区,收取世界各国旅游者的门票收入,或者国家资助的资金等。
二、我国宗教财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民事基本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民事基本法强调了保护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权。虽然宗教财产权相较于其它私人或公共财产权具有其特殊性,但宗教主体财产权利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将其纳入到民事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不得不承认这对对我国宗教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立法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宗教财产权在民法中涉及四个方面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分析民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
1.物权
对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物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根据《物权法》对宗教财产的规定,可以明确确定宗教财产是物权法保护的客体。是指物权权利人对其合法取得 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宗教财产也不例外,宗教团体对其合法的宗教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且是具有绝对性的排他权利,任何第三方主体都不得予以干涉。宗教主体可以对相关宗教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处分,但一些像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土地、山林等,宗教主体不得处分,这体现了物权法中的“物权法定”的原则。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宗教主体不可以处分的财产,宗教主体只有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目录
摘要1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1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及范围界定1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2
(二)我国宗教财产的范围2
二、我国宗教财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2
(一)民事基本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 2
1.物权 2
2.债权3
3.继承权3
4.知识产权3
(二)宗教特别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3
(三)其它法律法规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4
三、现行我国财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4
(一)主要以政策保护为主,法律保护为辅4
(二)宗教财产立法的不足4
(三)宗教财产权的归属不明确5
(四)缺乏对宗教财产的有效监督管理5
四、完善我国宗教财产权的保护5
(一)完善我国宗教财产的立法5
1.加强宗教财产立法5
2.确立宗教财产法人制度,明确宗教财产所有权归属6
(二)其它宗教财产权益的保护6
1.国家宗教财产权益的保护6
2.私人宗教财产权益的保护7
(三)强化对宗教财产权的监督措施7
1.落实内部监督机制7
2.加强行政外部监督7
3.强化宗教财产信息公开8
致谢8
参考文献8
论我国宗教财产的保护
引言
全面加强我国宗教财产的法律保护,不仅可以贯彻落实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可以更快有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效的推进我国宗教事务法制化的进程,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加强依法治国的进程。在法律保障上给予宗教财产权保护,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稳定,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关系到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由于我国没有对宗教财产权的归属加以明确规定,宗教财产权归属不明导致的现象严重扰乱的社会秩序。因此,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加强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笔者从宗教财产的范围,分析我国宗教财产权的归属问题、及分析我国宗教财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缺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缺陷提出相关宗教财产权法律方面的建议及对策。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及范围界定
(一)宗教财产的概念
纵观我国关于宗教财产的法律中,基本法《民法通则》及《物权法》,就连宗教特别法《宗教事务条例》中都没有对宗教财产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单单强调了要保护宗教团体的财产权利。
关于宗教财产的清晰界定,在极个别地方性宗教法规中得以明确,如江苏省,四川省、上海市等个别地方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中,如《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第27条中的:“宗教财产是指宗教团体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或者依法占有、使用的房地产、山地、林木、各类宗教用品、工艺品、宗教文物、宗教活动收入、信徒捐献、以及其他正当取得的资产。而其它地方宗教法规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都规避了对“宗教财产”的法律规制。
那么宗教财产具体指什么?为什么不在法律上对宗教财产给予明确规定?是否意味着宗教财产与其它一般财产或者公共财产相比具有其特殊性?一直以来成为众多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著名学者冯玉军认为所谓宗教财产,是因国家对宗教的扶持资金或者国内外信徒捐助而积累形成的特殊财产。[1]89其观点不具有全面性,把宗教财产归为两类即信徒捐助或国家扶持,而忽视了宗教团体在宗教活动中所获得的合法收入,或发表宗教出版物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等合法性收入。
因此,笔者认为,学界关于对宗教财产的界定,都具有其正确一面,但也具有其片面性,同时缺少权威性,不足以达到信服的效果。宗教财产包括方方面面,只有以法律的手段对宗教财产进行界定,才能发挥好保护宗教财产的保障作用,保护宗教财产权,即保护宗教主体对其合法的财产所享有的各方面的权利。
(二)我国宗教财产的范围
虽然我国在宗教特别行政法规中对宗教财产的概念以及定义并未明确界定,但其将宗教财产作为一章进行规定。足够表明,宗教财产在宗教事务中的重要性。我国宗教财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2]14:
第一,宗教不动产。宗教集体使用的主体建筑。包括寺庙、道观、教堂、清真寺等建筑以及宗教人员住宿和从事宗教活动的其他房屋设施, 宗教建筑及附属设施宗教团体依法占有,使用的土地,如山林、草场、田地等;
第二,宗教动产。宗教建筑内的佛像、神像、雕像、神龛、祭台等构筑物;其它使用与宗教活动的用品,如酥油灯、经幡、经籍等,画像、转筒、经纶等宗教工艺品。
第三,宗教无形财产。宗教类经书、书籍、与宗教有关的绘画以及其它宗教无形资产( 如宗教标志性建筑或特有的名称等,以及教职人员出版的宗教专著、刊物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等) ;
第四,其他财产。特指宗教团体获得的财产性资金收入,如进行宗教活动过程中所收取的财产性收入(祭奠费、诵经超度费、香客住宿费),国内外信徒捐献的费用、出版宗教书籍收取的出版费用、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或者国家旅游景区,收取世界各国旅游者的门票收入,或者国家资助的资金等。
二、我国宗教财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民事基本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民事基本法强调了保护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权。虽然宗教财产权相较于其它私人或公共财产权具有其特殊性,但宗教主体财产权利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将其纳入到民事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不得不承认这对对我国宗教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立法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宗教财产权在民法中涉及四个方面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分析民法对宗教财产权的保护:
1.物权
对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物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根据《物权法》对宗教财产的规定,可以明确确定宗教财产是物权法保护的客体。是指物权权利人对其合法取得 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宗教财产也不例外,宗教团体对其合法的宗教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且是具有绝对性的排他权利,任何第三方主体都不得予以干涉。宗教主体可以对相关宗教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处分,但一些像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土地、山林等,宗教主体不得处分,这体现了物权法中的“物权法定”的原则。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宗教主体不可以处分的财产,宗教主体只有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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