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荒野猎人中格拉斯人物形象的塑造(附件)

摘 要《荒野猎人》是2003年美国作家迈克尔·庞克完成的一部小说,描述了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支受雇于落基山毛皮公司探险队在美国西部荒野淘金,向导格拉斯在一次独自外出捕猎偶遇灰熊受重伤,被同伴遗弃,并且自己赖以生存的物品枪和刀也被同伴抢走,可他面对残酷的大自然,还是顽强活下来,又开始复仇的故事。文中的主人公格拉斯的复仇别具意义,而这个人物形象也是此文的亮点,论文针对格拉斯的人物形象,从顽强,柔情,坚韧,宽容的角度予以分析论证,借此进一步理解《荒野猎人》的思想主旨,及格拉斯人物形象的现实意义
目 录
引言 1
1 格拉斯的人物形象 2
1.1复杂的社会环境 2
1.2格拉斯的神态描写 3
2 格拉斯的性格特点 6
2.1对人的宽厚柔情 6
2.2坚韧的求生欲望 6
3 格拉斯人物形象的现实意义 8
3.1人物塑造对于作者的意义 8
3.2人物形象塑造在现代社会的现实意义 8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引言
2016年3月,电影《荒野猎人》上映,影星莱昂纳多凭借这一电影在当年奥斯卡获得一系列殊荣,而在这部电影中,他主演的格拉斯引起我的关注,本部电影是根据美国作家迈克尔庞克所作同名小说《荒野猎人》改编而来,这就让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原著小说,可以使我更加真实了解皮草猎人休格拉斯这个人物。
《荒野猎人》英文书名为“The Revenant”,书名中的“Revenant”一词源于法语,本意是永不相见的归来的故人,又特指重现人间的已死之人。因此,这本书可直译为“还魂者”,小说主要阐述在1823年美国的密苏里地区,一支100多人的捕猎队伍正穿行在隆冬将至的北美大草原上,他们受雇于落基山毛皮公司,其中格拉斯是队伍中经验最丰富的一员,在一次独自外出捕猎时,他遭受护崽心切的母灰熊袭击,在与灰熊的缠中身负重伤,濒临死亡。鉴于路途艰险,时间紧迫,狩猎队长亨利用70美元作为额外奖金,悬赏两名队员留下看护身体虚弱的格拉斯,并负责处理其后事。队员菲茨杰拉德和布里杰愿意留下,但是对他们来说,多停留在原地一日,就多一分危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最终,菲茨杰拉德连蒙带骗将布里杰骗走,他们放弃格拉斯而去,并带走了格拉斯随身的刀和枪。两人到达营地后谎称格拉斯已死,并将其妥善安葬。“殊不知,这个从死亡线上挣扎着归来的故人正艰难地为着复仇而来。”[1]P41
本文旨在通过对格拉斯在美国西部荒野的一系列遭遇的描述,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格拉斯,为了复仇,在自然面前永不屈服,和命运抗争到底,找到仇人后,又选择宽容,我们就从此双角度,分析此人物形象。
1 格拉斯的人物形象
格拉斯的人物形象是复杂的,他所处的当时的美国本身就是一个混乱的社会,这也就导致格拉斯这样的人物的出现,本文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作者是如何来塑造格拉斯这个人物形象的。
1.1复杂的社会环境
美国位于拉丁美洲北部,北美洲中部,最早生活在美洲这片土地上的是印第安人。“据考古资料记载,美洲印第安人来自亚洲,属于蒙古人种美洲支系,在数万年前的冰川世纪末,由于大量的海水被冻成冰川,海平面下降,现在的白令海峡当时是一片野生动物时常出没的荒原大约在2.54万年前,一群群游牧部落无意间从西伯利亚穿过白令海峡,来到了阿拉斯加这片草原,并逐步向南迁徙,足迹渐渐遍布整个美洲”。[2]P3经过世世代代的繁衍声息,在欧洲人到来前,在今天美国境内大约生活着150万至200多万印第安人。然而到了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后来随着美洲神秘的面纱被揭开,世界各地人民不断向美国移民,后来欧洲列强也纷纷来到美洲这片未开发之地进行殖民统治和掠夺。现在美国东部沿岸当时属于英国殖民地,为了反抗英国政府对美国经济掠夺,北美东部沿岸十三个州于1776年率先宣布脱离英国政府独立,成立美利坚合众国。而后在100多年间,美利坚民族通过和英法等欧洲列强不断斗争,浴血奋战,开拓创新,才有了现在的美国。
格拉斯的父亲是从英国移民的美国人,他们一家在美国费城生活,格拉斯从小就喜欢地理,父亲便在他十六岁时,送他去船上工作,后来升为一艘小货船的船长,格拉斯在三十一岁时遇见了他自己的一生中最爱的人,他本来打算从古巴回来就完婚,可他在从返回美国途中遇见了海盗,自己也被迫成为海盗,接着他又和波尼族人一起生活几年,在他得知自己父亲母亲已经死亡,还有自己未婚妻患重病不治身亡后,他悲痛欲绝,最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加盟落基山毛皮公司,去探索美国西部大荒原。
小说《荒野猎人》描写的是19世纪初在美国西部发生的故事,18世纪中后期,北美13个州刚刚独立不久,美国西部尚未开发,政府正一步步向西部扩张。当时的美国西部,地广人稀,很多区域是荒芜人烟的原始森林和草原。美国政府于1803年以特别便宜的价格从法国手中购得路易斯安那州。这一购地案使当时美国的疆域一下子扩大了好几倍,美国人的生存和开拓空间更加自由。然而,这一广裹肥沃的土地虽然法理上归属新生的美国政府,却实际上由于交通不便,缺乏勘测,活跃着英属加拿大的英国人、早期来这儿拓居的西班牙人后裔、尚未离开的法国殖民者、印第安人部落群以及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美国人等诸多势力,其中西班牙人和英国人一直在中间捣乱,而法国与美国也还远未进入美国建国百年前后的“蜜月期”,至于印第安人,“则是殖民文化自东而西的蔓延侵蚀的既得利益的受损者,且由于语言不通和文化差异,处处与忙于开拓这片处女地的美国政府和东部移民发生冲突”。[3]P138当时欧洲上流社会为了获得奢侈品,富商老板花钱雇人组成捕猎队,深入美国西部丛林这块非地,大肆掠夺,这就与美国西部当地土著人发生了矛盾,而当地各部落土著人也互有矛盾,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联合,相互屠杀,不择手段。
16世纪,欧洲上流社会以拥有一件上好的海狸皮制品为荣,渐渐地,欧洲本土的海狸被捕杀殆尽,从而毛皮市场就向美洲转移。而美国独立战争后,东部资源耗尽,美国人就开始向西部拓进,而当时美国落基山以西地区被英国政府垄断,他们只能在落基山以东地区与印第安人合作。直到1822年,白人队长亨利以落基山毛皮公司的名义召集了100个猎人,格拉斯也在其中。1823年8月的一天,土著人袭击了捕猎队,他们死伤惨重,仅剩十几个人,为了躲避追杀,他们弃船改走陆路。恰好不幸的是,格拉斯在一次独自外出追寻猎物时无意与一头母灰熊遭遇,母灰熊护崽心切,就开始攻击格拉斯,格拉斯只能应战,最后格拉斯杀死灰熊,自己也身负重伤,不能动弹。在当时的环境下,拖着伤员行走不仅影响捕猎队的行程,而且增加他们被土著人袭击的风险,亨利队长觉得格拉斯肯定是活不了了,就重金悬赏两个人留下来守护格拉斯,等他死后,好好安葬他,这两人就是菲茨杰拉德和布里杰,等大部队走了几天后,他两人抛弃了格拉斯,并拿走了他捕猎赖以生存的工具,回到要塞说格拉斯已经死掉,并很好的安葬了他,但是最后格拉斯并没有死,反而坚强的活下来,最后找到他俩算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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