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与功能研究(附件)
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功能也越来越多样化、专业化。由于角色划分的依据不同,其功能的发挥也存在差异。通过理论探索的方式,依据社会组织与政府和社区居民的关系,可以将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体系中扮演的角色界定为:政策的倡导者、社区服务的使能者、各方关系的协调者。依据此角色,对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功能进行了相关方面的论述。作为倡导者,社会组织应当发挥激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功能与维持社区正常秩序功能;作为使能者,社会组织应当发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功能与整合发掘社区资源功能;作为协调者,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协调各方利益功能与促进社区人际关系协调的功能。并通过以上分析,总结出社会组织角色与功能之间存在角色的作用强化功能的体现,功能的发挥推助角色的定位的关系。关键词 城市社区服务体系,社会组织,角色界定,功能目 录
1 引言 1
2 社区服务体系及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2
2.1 社区服务体系概念界定 2
2.2 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2
3 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角色界定 3
3.1 政策的倡导者 4
3.2 社区服务的使能者 5
3.3 各方关系的协调者 6
4 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功能 7
4.1 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8
4.2 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 8
4.3 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9
4.4 整合发掘社区资源 9
4.5 协调各方利益 9
4.6 促进社区人际关系和谐发展 10
5 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社会组织角色与功能的关系 10
5.1 角色的作用强化功能体现 11
5.2 功能的发挥推助角色定位 11
结论 12
致谢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系 10
5.1 角色的作用强化功能体现 11
5.2 功能的发挥推助角色定位 11
结论 12
致谢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并明确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的重要战略思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组织作为重要力量,是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良性对话与沟通、互动与合作的有效平台;也是承接政府职能、完善社会自治的主要载体;更是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最大化的关键保障。因此,不断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之义。
如今的社会组织已经遍及城乡,同时对于各个领域也都有所涉及,其功能与体系得到了不断地强化与完善,对于社会管理中的教育、文化、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巨大,由此可以看出社会组织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组织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发重大。但即便如此,如今社会组织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促成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就必须对其功能及角色进行准确的定位,以此来把握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
当前城市化发展不断深入,随之产生的城市社区的大量涌现使得人们的需求不断扩大。依靠政府政策的推动已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市场的介入又无法有效达到公益的目标,在此情况下作为“第三领域”的社会组织填补了这一缺口,成为了提供城市社区服务的新的主体。通过社会组织的适当介入,不仅能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同时也能够促进社区、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强民众与政府的沟通,从而提高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能力。国内外许多学者对社会组织角色与功能进行了大量研究,由于研究方法与角度不同,学者们的研究各有千秋,但是大都还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论述,并未过多地探讨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角色与功能,因此本文将从社区的视角出发,以理论探索为主要研究方式,较为具体地探讨社区中社会组织的角色界定与功能发挥,只有明确社会组织在社区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及其应当发挥的功能,才能够因时因势地开展城市社区服务。
2 社区服务体系及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2.1 社区服务体系概念界定
在西方国家,社区服务又被称为社区照顾与社会工作,其体系比较完备,具有明确的目标,即工事目标与过程目标,同时,西方社区依据服务主体的类型还将社区服务划分为正式照顾与非正式照顾两大类,并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实践研究与探讨。此外,西方国家在社区发展的进程中总结出了社区服务应当遵从的原则,包括促进社区参与的原则,系统地建设跨代际的活动原则,注重基层居民给予最大自助原则等,这些原则为后来社区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同时也为我国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借鉴。
国内社区服务体系一般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通过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1]。可以知道,社区服务体系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其主体是政府及社会各界,客体是社区居民,目的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方式是开展各种社区服务。由于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和有限社会资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社区服务是具有福利性质的。所以对于社区服务体系,可以理解为以政府和社会各界为主体,为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福利性服务的系统。
2.2 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学术界对社会组织概念的界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上,当前我国的社会组织与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NGO)或非营利组织(NPO)相对应。而广义上的社会组织指具有一致目标的人群,以群体的形式从事各种共同活动,包括有政府、军队、团体、氏族以及学校等[2]。而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社会组织便是此处所指狭义上的社会组织。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可以分为六大类,除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类外,还有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虽未正式登记但实际在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这三大类[3]。在西方,社会组织被称为非营利组织(NPO)或者非政府组织(NGO),其概念是有所区别的,西方的学者区分地也较为明晰。在我国社会组织的概念则较为宽泛,其涵盖了西方所称非营利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虽然NGO、NPO在概念等方面有些微的区别,但是其目标、职能却大多相通,因此国内将其统称为社会组织。这样一方面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又能结合两者优势,扬长避短,更好地发挥其功能。
同时,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社会组织,需要区别于社区社会组织。所谓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自愿参与的、以本社区为主要活动领域的、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会组织。它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除了具有社会组织的共性之外,即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组织性、自治性、自愿性,还具有社区社会组织的个性,即多元化、本地性、基层性等特征[4]。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社会组织不仅包括社区社会组织,而且也包括驻社区的其他社会组织,其外
1 引言 1
2 社区服务体系及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2
2.1 社区服务体系概念界定 2
2.2 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2
3 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角色界定 3
3.1 政策的倡导者 4
3.2 社区服务的使能者 5
3.3 各方关系的协调者 6
4 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功能 7
4.1 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8
4.2 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 8
4.3 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9
4.4 整合发掘社区资源 9
4.5 协调各方利益 9
4.6 促进社区人际关系和谐发展 10
5 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社会组织角色与功能的关系 10
5.1 角色的作用强化功能体现 11
5.2 功能的发挥推助角色定位 11
结论 12
致谢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系 10
5.1 角色的作用强化功能体现 11
5.2 功能的发挥推助角色定位 11
结论 12
致谢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并明确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的重要战略思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组织作为重要力量,是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良性对话与沟通、互动与合作的有效平台;也是承接政府职能、完善社会自治的主要载体;更是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最大化的关键保障。因此,不断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之义。
如今的社会组织已经遍及城乡,同时对于各个领域也都有所涉及,其功能与体系得到了不断地强化与完善,对于社会管理中的教育、文化、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巨大,由此可以看出社会组织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组织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发重大。但即便如此,如今社会组织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促成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就必须对其功能及角色进行准确的定位,以此来把握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
当前城市化发展不断深入,随之产生的城市社区的大量涌现使得人们的需求不断扩大。依靠政府政策的推动已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市场的介入又无法有效达到公益的目标,在此情况下作为“第三领域”的社会组织填补了这一缺口,成为了提供城市社区服务的新的主体。通过社会组织的适当介入,不仅能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同时也能够促进社区、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强民众与政府的沟通,从而提高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能力。国内外许多学者对社会组织角色与功能进行了大量研究,由于研究方法与角度不同,学者们的研究各有千秋,但是大都还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论述,并未过多地探讨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角色与功能,因此本文将从社区的视角出发,以理论探索为主要研究方式,较为具体地探讨社区中社会组织的角色界定与功能发挥,只有明确社会组织在社区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及其应当发挥的功能,才能够因时因势地开展城市社区服务。
2 社区服务体系及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2.1 社区服务体系概念界定
在西方国家,社区服务又被称为社区照顾与社会工作,其体系比较完备,具有明确的目标,即工事目标与过程目标,同时,西方社区依据服务主体的类型还将社区服务划分为正式照顾与非正式照顾两大类,并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实践研究与探讨。此外,西方国家在社区发展的进程中总结出了社区服务应当遵从的原则,包括促进社区参与的原则,系统地建设跨代际的活动原则,注重基层居民给予最大自助原则等,这些原则为后来社区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同时也为我国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借鉴。
国内社区服务体系一般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通过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1]。可以知道,社区服务体系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其主体是政府及社会各界,客体是社区居民,目的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方式是开展各种社区服务。由于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和有限社会资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社区服务是具有福利性质的。所以对于社区服务体系,可以理解为以政府和社会各界为主体,为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福利性服务的系统。
2.2 社会组织概念界定
学术界对社会组织概念的界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上,当前我国的社会组织与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NGO)或非营利组织(NPO)相对应。而广义上的社会组织指具有一致目标的人群,以群体的形式从事各种共同活动,包括有政府、军队、团体、氏族以及学校等[2]。而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社会组织便是此处所指狭义上的社会组织。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可以分为六大类,除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类外,还有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虽未正式登记但实际在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这三大类[3]。在西方,社会组织被称为非营利组织(NPO)或者非政府组织(NGO),其概念是有所区别的,西方的学者区分地也较为明晰。在我国社会组织的概念则较为宽泛,其涵盖了西方所称非营利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虽然NGO、NPO在概念等方面有些微的区别,但是其目标、职能却大多相通,因此国内将其统称为社会组织。这样一方面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又能结合两者优势,扬长避短,更好地发挥其功能。
同时,在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社会组织,需要区别于社区社会组织。所谓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自愿参与的、以本社区为主要活动领域的、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会组织。它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除了具有社会组织的共性之外,即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组织性、自治性、自愿性,还具有社区社会组织的个性,即多元化、本地性、基层性等特征[4]。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社会组织不仅包括社区社会组织,而且也包括驻社区的其他社会组织,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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