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目 录
1 引言1
2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2
2.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2
2.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3
3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况4
3.1 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况4
3.2 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况6
4 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8
4.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不高8
4.2 监督评估机制不完善8
4.3 有能力承接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薄弱9
5 推进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改进建议9
5.1 重视理论指导与政府的角色定位9
5.2 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10
5.3 建立健全监管评估机制11
5.4 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参与公共服务11
结论13
致谢14
注释15
参考文献16
附录 访谈提纲 17
1 引言
社会治理是旨在建立一种国家与社会、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等多元化主体协调开展行动的治理状态,是在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的指引下,强调各行为主体主动参与的社会发展过程[1]。政府购买服务(Government Purchase of Services)是指政府为了履行服务公众的责任,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签订契约支付费用,购买由政府界定的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的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供给方式[2]。政府所购买的公共服务具有非实体性、非生产性、不可储存性、不可贸易性和即时性等特征[3]。
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政府购买”。 这是我国第一次将“政府购买服务”写入党的文件之中,提升到国家改革的层面。可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是社会治理理念的正式提出,表明我国将更加注重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领域的协调发展,标志着我国的社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西方政府购买服务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国内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起步比较晚,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的学者们才开始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研究,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残疾人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但是国内学者的研究多数是建立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及实践基础之上的,并且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不完善。
本课题将通过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了解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通过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国际经验进行剖析,回顾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西方的实践成效,结合国内上海市、淮安市为例,阐述目前中国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进而探究其在中国政府购买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中国推行的改进建议,希望能为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由于目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关注点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遇到的困难以及造成困难的原因这几方面,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实践研究还不够深入。所以,本课题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对国外及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文献梳理和分析,了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该关注的要点,选取了几个发达国家的公共服务改革以及以我国上海、淮安为例,探究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行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改进建议。
本文选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访谈法。通过采用文献法、个案研究法整理和分析相关资料, 通过访谈法了解淮安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情况。
2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虽然当今社会公共资源的提供需要依靠政府,但是由于政府自身的局限,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时也存在着缺陷。因此,对于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和市场都有失灵现象的存在。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够培育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工作、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协调共同开展活动这一方面创新了社会治理体制,使得政府可以有效整合公共资源,组织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推动社会福利的发展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2.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
2.1.1 社会治理的提出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了发展基础
社会治理理论打破了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政府主导下的等级组织管理方式,为协调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实现渠道[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的速度不断再加快,打破了已有的社会阶层结构,利益格局更加多元化与复杂化。不同的利益群体在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冲突与矛盾,致使我国的社会利益格局失去平衡,社会整合难度更大。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的需求趋向于多样化、个性化,价值取向、利益诉求以及生活目标也有了更大的差别,这就增加了政府的工作难度。
社会治理的多元性和主体参与性,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公众的需求,并通过合适的渠道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更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为社会成员提供更丰富有效的公共服务。
2.1.2 社会组织的发展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得社会组织内部更加专业、规范,可以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社会组织可以向政府反馈社会公众的需求,帮助政府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规划购买服务,不断地修订原有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使得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同时,社会组织可以依据社会公众的需求特点,结合专业知识策划社会服务项目,可以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补充。社会组织具有组织性、公益性、非营利属性、自愿性等特点,可以得到更多的社会信息与资源,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恰是社会组织的这些特点,使得其可以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弥补政府资源短缺,服务效率较低的问题,进而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了可能。
2.1.3 政府政策的支持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供了实施依据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采购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以及后来的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很多地方政府依据自身购买的发展,制定了一些与政府购买有关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如北京市海淀区政府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意见(试行)》(2006年)、成都市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意见》(2009年)、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政府《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2011年)等。
政府政策的颁布实施,使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法可依,加强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范性,避免了实践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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