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分析
目 录
1 引言1
2 我国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1
3 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1
3.1 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
3.2 拖欠和克扣工资2
3.3 劳动社会保障权益严重缺失3
3.4 侵害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权4
3.5 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4
3.6 加班及节假日工资不按劳动法执行4
3.7 集体劳动权难以保证4
4 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5
4.1 全球劳工形势恶化的不利影响5
4.2 中小企业负担过重5
4.3 劳动力市场的结构特点5
4.4 法律不健全6
4.5 政府执法、监管不力7
4.6 企业内部缺乏劳资抗衡机制,企业工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8
4.7 劳动主体的法律意识淡薄8
4.8 劳动者缺乏有效维权手段,维权成本高9
5 解决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建议10
5.1 发挥政府的职能10
5.2 建昌镇地方政府尽快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规体系11
5.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12
5.4 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法律意识12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1 引言
劳动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是指具备劳动能力,从事工作以获得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休息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1]。
现今,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在新型劳动关系建设方面获得不错发展的同时,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状况却不甚乐观,劳资关系紧张,且劳动纠纷频繁发生。唯有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使企业平稳运营,国家经济平稳发展,长治久安。
2 我国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我国在2012年对农民工进行调查访问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发生实际劳动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这样的状况达到了六成。在被拖欠工资方面,建筑业和制造业发生得比较多,高达57.3l%的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存在拖欠现象,只有42.69%建筑农民工的工资是按时发放。企业给农民工交纳社会保险比较少,而且意识不强,企业是否给农民工交纳社会保险农民工自己都并不清楚,社会保险接续处境不容乐观。农民工主要在建筑业、制造业和餐饮业工作,这几个行业中农民工工作的时间都很长,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平均工作时间是最多的,高于60小时。另外,大学生找工作状况也比较紧迫,根据调查数据分析,在公有制企业中上班的人占12.4%,在私民营企业中工作的有很多,有63.6%的比例。其中,他们中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合同和三项社会保险,还有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况,工资低且不稳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普遍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常常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劳动时间偏长而不给加班费等方面的问题。有的企业甚至还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培训费、服装费等等,员工还没挣钱就先要交钱。约9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劳动者都经历过其中一项或几项类似的事件,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且每天都在发生[2]。
3 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建昌镇是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的一个小镇,总面积48平方千米,包含6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总人口约26000人,主要产业为制造业,中小企业共48家。经过调查,发现其在劳动者权益保障这块有做的好的地方,比如不使用童工;不侵害劳动者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不非法搜身,不非法拘禁等。当然,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3.1 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职工和企业明确劳动关系,说明两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保障职工权益,预防以及削减争议的产生[3]。
建昌镇中小企业中的员工约15000人,经过调查,发现只有大约5700的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38%的员工未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有的企业虽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章程,不按试用期时间长短和劳动合同相对应的期限签订劳动合同,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在大学生群体中。同时,在很多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里,尤其是在建筑、餐饮等劳动者流动性大的企业里,企业主经常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协议而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的成本以及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同样也存在时限为六个月到一年的劳动合同。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使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变差,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作为受害人的劳动者由于举证艰难而使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具有劳动的权利,任何用人单位务必也只能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在对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昌镇的调查中,发现许多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不依法进行,解雇工人具有很大随意性。比如有企业买断职工工龄,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企业准则和经济裁人也同样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段,这些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为以后争议的发生埋下巨大伏笔,客观上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风险和难度[4]。
另外,合同条款不全面也时常发生。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许多劳动合同条款上权利义务不对等,同常都片面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而忽视劳动者的权利甚至有加重劳动者的义务,没有明确说明工人权利和利益或者内容比较少,个别企业的劳动合同甚至违法。
3.2 拖欠和克扣工资
工资是支出给职工的报酬,是以货币方式,并且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企业不得克扣和无端拖欠。如今,随着就业压力的急速增加,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层出不穷,经调查发现,建昌镇8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有过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这几乎成了用工单位的惯例。在建昌镇的中小企业里,93.5%的工人工资能够按时支付,4.8%的工人工资曾有拖欠现象,1.6%的工人工资常常被拖欠。曾被拖欠工资的,拖欠期限正常为一个月,但也有拖欠一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尤其是在建筑行业和制造业,只有42.69%建筑农民工的工钱是按时支付,高达57.3l% 的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都存在拖欠现象,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更有甚者,有的企业还制定了苛刻的劳动纪律,以此来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国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有说明。各级政府再制定各地的最低工资准则,用人单位支出给劳动者的要等于或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一些制造企业中,常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的企业在生产中实行计件工资制,由于工资的结算方法存在着漏洞和存在的法律空子,表面让劳动者多劳多得,事实却是少劳少得,即使多劳也不一定能多得[5]。
1 引言1
2 我国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1
3 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1
3.1 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
3.2 拖欠和克扣工资2
3.3 劳动社会保障权益严重缺失3
3.4 侵害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权4
3.5 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4
3.6 加班及节假日工资不按劳动法执行4
3.7 集体劳动权难以保证4
4 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5
4.1 全球劳工形势恶化的不利影响5
4.2 中小企业负担过重5
4.3 劳动力市场的结构特点5
4.4 法律不健全6
4.5 政府执法、监管不力7
4.6 企业内部缺乏劳资抗衡机制,企业工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8
4.7 劳动主体的法律意识淡薄8
4.8 劳动者缺乏有效维权手段,维权成本高9
5 解决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建议10
5.1 发挥政府的职能10
5.2 建昌镇地方政府尽快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规体系11
5.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12
5.4 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法律意识12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1 引言
劳动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是指具备劳动能力,从事工作以获得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休息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1]。
现今,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在新型劳动关系建设方面获得不错发展的同时,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状况却不甚乐观,劳资关系紧张,且劳动纠纷频繁发生。唯有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使企业平稳运营,国家经济平稳发展,长治久安。
2 我国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我国在2012年对农民工进行调查访问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发生实际劳动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这样的状况达到了六成。在被拖欠工资方面,建筑业和制造业发生得比较多,高达57.3l%的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存在拖欠现象,只有42.69%建筑农民工的工资是按时发放。企业给农民工交纳社会保险比较少,而且意识不强,企业是否给农民工交纳社会保险农民工自己都并不清楚,社会保险接续处境不容乐观。农民工主要在建筑业、制造业和餐饮业工作,这几个行业中农民工工作的时间都很长,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平均工作时间是最多的,高于60小时。另外,大学生找工作状况也比较紧迫,根据调查数据分析,在公有制企业中上班的人占12.4%,在私民营企业中工作的有很多,有63.6%的比例。其中,他们中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合同和三项社会保险,还有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况,工资低且不稳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普遍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常常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劳动时间偏长而不给加班费等方面的问题。有的企业甚至还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培训费、服装费等等,员工还没挣钱就先要交钱。约9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劳动者都经历过其中一项或几项类似的事件,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且每天都在发生[2]。
3 建昌镇中小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建昌镇是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的一个小镇,总面积48平方千米,包含6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总人口约26000人,主要产业为制造业,中小企业共48家。经过调查,发现其在劳动者权益保障这块有做的好的地方,比如不使用童工;不侵害劳动者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不非法搜身,不非法拘禁等。当然,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3.1 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职工和企业明确劳动关系,说明两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保障职工权益,预防以及削减争议的产生[3]。
建昌镇中小企业中的员工约15000人,经过调查,发现只有大约5700的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38%的员工未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有的企业虽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章程,不按试用期时间长短和劳动合同相对应的期限签订劳动合同,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在大学生群体中。同时,在很多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里,尤其是在建筑、餐饮等劳动者流动性大的企业里,企业主经常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协议而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的成本以及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同样也存在时限为六个月到一年的劳动合同。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使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变差,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作为受害人的劳动者由于举证艰难而使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具有劳动的权利,任何用人单位务必也只能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在对建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昌镇的调查中,发现许多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不依法进行,解雇工人具有很大随意性。比如有企业买断职工工龄,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企业准则和经济裁人也同样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段,这些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为以后争议的发生埋下巨大伏笔,客观上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风险和难度[4]。
另外,合同条款不全面也时常发生。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许多劳动合同条款上权利义务不对等,同常都片面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而忽视劳动者的权利甚至有加重劳动者的义务,没有明确说明工人权利和利益或者内容比较少,个别企业的劳动合同甚至违法。
3.2 拖欠和克扣工资
工资是支出给职工的报酬,是以货币方式,并且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企业不得克扣和无端拖欠。如今,随着就业压力的急速增加,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层出不穷,经调查发现,建昌镇8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有过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这几乎成了用工单位的惯例。在建昌镇的中小企业里,93.5%的工人工资能够按时支付,4.8%的工人工资曾有拖欠现象,1.6%的工人工资常常被拖欠。曾被拖欠工资的,拖欠期限正常为一个月,但也有拖欠一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尤其是在建筑行业和制造业,只有42.69%建筑农民工的工钱是按时支付,高达57.3l% 的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都存在拖欠现象,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更有甚者,有的企业还制定了苛刻的劳动纪律,以此来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国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有说明。各级政府再制定各地的最低工资准则,用人单位支出给劳动者的要等于或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一些制造企业中,常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的企业在生产中实行计件工资制,由于工资的结算方法存在着漏洞和存在的法律空子,表面让劳动者多劳多得,事实却是少劳少得,即使多劳也不一定能多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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