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心理旅游研究初探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由此产生了人们对心理疏导与心理调适的客观需求。虽然目前实践和理论中都有类似的佛教心理旅游的样式和概念,但是没有统一概念的提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佛教心理旅游的发展。本课题首次提出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并对佛教心理旅游相关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初步研究,将中韩的佛教心理旅游活动的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适应我国国情的佛教心理旅游发展对策,以期能够对佛教心理旅游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佛教心理旅游的建立1
(一)相关基础研究 2
(1)心理旅游 2
(2)宗教旅游 2
(3)宗教文化旅游2
(4)佛教文化旅游 2
(二)相关实践现状 2
(三)佛教心理旅游概念的提出及其意义3
1.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3
2.建立佛教心理旅游的意义3
(1)研究意义 3(2)实践意义 3
二、中韩佛教心理旅游的对比和思考4
(一)组织4
1.背景4
2.宗旨4
3.特点4
(1)收费标准不同4
(2)政府给予的支持力度不同4
4.结构4
5.职责分工5
(二)活动5
1.规模5
2.内容5
3.形式6
(三)总结6
1.中韩两国佛教心理旅游发展状况的对比分析6
2.结论6
三、我国发展佛教心理旅游的原则与对策7
(一)我国佛教心理旅游发展的原则7
1.坚持开放创新原则7
2.坚持可持续发展为原则7
3.规范管理、明确分工的原则7
4.人才培养、整合的原则8
(二)我国佛教心理旅游发展的对策7
1.提高地方政府对我国佛教心理旅游的重视7
2.建立佛教心理旅游的运行和管理制度7
3.进行人才培养和整合8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4.改善交通条件8
5.扩建寺院规模8
6.完善活动内容8
7.积极宣传,形成品牌8
结语8
致谢9
参考文献9
佛教心理旅游研究初探
引言
现如今实践中和佛教有关的的旅游样式已有多种形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我国的柏林禅寺的“生活禅夏令营”、栖霞寺的“短期出家”等,韩国有“templestay”旅游活动。但是这些旅游有的被界定为宽泛的体验旅游,有的被定义为宗教旅游,有的被定义为文化体验旅游。尽管具有不同的名称和表现形式,但是这些旅游活动中蕴含的核心和目的主要是帮助游客达到心理调适和疏导,所以其实这两种旅游活动是具有不同名称的同一类型旅游活动。而在实践活动存在不同名称和概念混乱的情况下,有必要对这种旅游活动进行理论和名称的整合。因此,本课题在现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首次提出“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来对这种旅游样式进行框定,从心理健康、心理疏导、心理调适的角度对已有的实践活动和相关的理论认识进行统一和整合,形成佛教心理旅游这样一个新的领域,使这些活动进行得更加规范化和明确化,有助于对佛教心理旅游的理论研究,改变目前只存在实践而缺乏针对性研究理论指导的情况,还利于未来对此领域的研究和发展,满足不同旅游需求和动机的游客,拓展旅游样式的适应面。
一、佛教心理旅游的建立
本课题首次提出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是在学术界现有的心理旅游、宗教旅游、宗教文化旅游、佛教文化旅游的概念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这些概念在心理体验、心理疏导和调试的功能上有交叉并各有侧重,但不够统一,所以理清这些概念有助于深入理解佛教心理旅游的内涵。
(一)相关基础研究
1. 心理旅游
2002年底,北京协和医科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杨霞教授首次提出心理旅游的概念,倡导针对心理层面疏导治疗为目的的旅游活动。但心理旅游的定义一直处于发展之中,杨霞认为心理旅游是用来做心理康复并带来适度的放松的活动。曹静认为心理旅游是在旅游活动中帮助旅游者得到心理上的治疗,提供心理咨服务的的旅游形式。[1]陶明达认为心理旅游能提高旅游者的旅游满足感和精神需求,是一种新的心理治疗和心理保健形式。[2]王晓乐、宫婷婷认为心理旅游是以旅游活动为实施形式,以心理咨询和治疗为实施手段,以促进参与者的心理健康为目的的新型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从而达到放松心情和解决心理问题的效果。[3]不难看出以上几位学者都比较认同并强调心理旅游中对游客心理层面的疏导和作用,而佛教心理旅游就有心理疏导和心理调适的作用。
2. 宗教旅游
宗教旅游的定义不一,布兰克威尔认为宗教旅游是出于宗教动机及非宗教徒宗教文化体验为动机的旅游形式。[4]郑?婷等学者认为宗教旅游是以宗教文化为核心,吸引宗教信徒与非信徒所进行的包括朝觀、观光、文化、研究等的旅游活动。[5]宗教旅游的核心就是在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文化的体验。目前我国的宗教旅游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数只是走马观花的佛教场所参观游的形式。而佛教心理旅游的出现能够改变这种旅游形式单一的现象。
3. 宗教文化旅游
陈荣富等学者认为宗教文化旅游是其与宗教旅游的互相综合与升华,是一种高层次的旅游形式。[6]沈祖祥认为宗教旅游较之宗教文化旅游的内涵外延更为广泛。[7]李明媚认为,宗教文化旅游具有宗教性和非宗教性两层含义。[8]综上而言,宗教文化旅游的核心是在宗教场所中以宗教文化内涵为基础进行的旅游活动。佛教心理旅游就是在寺院中以佛教文化为基础进行的旅游活动。
4. 佛教文化旅游
麻天祥等学者认为佛教文化旅游属于文化旅游,指佛教徒及非佛教徒以佛教文化旅游资源为载体进行的交流和旅游活动。[9]即宗教文化旅游包含佛教文化旅游,佛教文化旅游的主体包含着信徒与非信徒,依托佛教文化,具有宗教性及非宗教性。而佛教心理旅游的游客也包含信徒和非信徒,受众群体广泛,既能领悟到佛教心理旅游的内涵又能在佛教心理旅游的活动中得到心理的疏导。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一、佛教心理旅游的建立1
(一)相关基础研究 2
(1)心理旅游 2
(2)宗教旅游 2
(3)宗教文化旅游2
(4)佛教文化旅游 2
(二)相关实践现状 2
(三)佛教心理旅游概念的提出及其意义3
1.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3
2.建立佛教心理旅游的意义3
(1)研究意义 3(2)实践意义 3
二、中韩佛教心理旅游的对比和思考4
(一)组织4
1.背景4
2.宗旨4
3.特点4
(1)收费标准不同4
(2)政府给予的支持力度不同4
4.结构4
5.职责分工5
(二)活动5
1.规模5
2.内容5
3.形式6
(三)总结6
1.中韩两国佛教心理旅游发展状况的对比分析6
2.结论6
三、我国发展佛教心理旅游的原则与对策7
(一)我国佛教心理旅游发展的原则7
1.坚持开放创新原则7
2.坚持可持续发展为原则7
3.规范管理、明确分工的原则7
4.人才培养、整合的原则8
(二)我国佛教心理旅游发展的对策7
1.提高地方政府对我国佛教心理旅游的重视7
2.建立佛教心理旅游的运行和管理制度7
3.进行人才培养和整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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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善交通条件8
5.扩建寺院规模8
6.完善活动内容8
7.积极宣传,形成品牌8
结语8
致谢9
参考文献9
佛教心理旅游研究初探
引言
现如今实践中和佛教有关的的旅游样式已有多种形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我国的柏林禅寺的“生活禅夏令营”、栖霞寺的“短期出家”等,韩国有“templestay”旅游活动。但是这些旅游有的被界定为宽泛的体验旅游,有的被定义为宗教旅游,有的被定义为文化体验旅游。尽管具有不同的名称和表现形式,但是这些旅游活动中蕴含的核心和目的主要是帮助游客达到心理调适和疏导,所以其实这两种旅游活动是具有不同名称的同一类型旅游活动。而在实践活动存在不同名称和概念混乱的情况下,有必要对这种旅游活动进行理论和名称的整合。因此,本课题在现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首次提出“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来对这种旅游样式进行框定,从心理健康、心理疏导、心理调适的角度对已有的实践活动和相关的理论认识进行统一和整合,形成佛教心理旅游这样一个新的领域,使这些活动进行得更加规范化和明确化,有助于对佛教心理旅游的理论研究,改变目前只存在实践而缺乏针对性研究理论指导的情况,还利于未来对此领域的研究和发展,满足不同旅游需求和动机的游客,拓展旅游样式的适应面。
一、佛教心理旅游的建立
本课题首次提出佛教心理旅游的概念是在学术界现有的心理旅游、宗教旅游、宗教文化旅游、佛教文化旅游的概念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这些概念在心理体验、心理疏导和调试的功能上有交叉并各有侧重,但不够统一,所以理清这些概念有助于深入理解佛教心理旅游的内涵。
(一)相关基础研究
1. 心理旅游
2002年底,北京协和医科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杨霞教授首次提出心理旅游的概念,倡导针对心理层面疏导治疗为目的的旅游活动。但心理旅游的定义一直处于发展之中,杨霞认为心理旅游是用来做心理康复并带来适度的放松的活动。曹静认为心理旅游是在旅游活动中帮助旅游者得到心理上的治疗,提供心理咨服务的的旅游形式。[1]陶明达认为心理旅游能提高旅游者的旅游满足感和精神需求,是一种新的心理治疗和心理保健形式。[2]王晓乐、宫婷婷认为心理旅游是以旅游活动为实施形式,以心理咨询和治疗为实施手段,以促进参与者的心理健康为目的的新型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从而达到放松心情和解决心理问题的效果。[3]不难看出以上几位学者都比较认同并强调心理旅游中对游客心理层面的疏导和作用,而佛教心理旅游就有心理疏导和心理调适的作用。
2. 宗教旅游
宗教旅游的定义不一,布兰克威尔认为宗教旅游是出于宗教动机及非宗教徒宗教文化体验为动机的旅游形式。[4]郑?婷等学者认为宗教旅游是以宗教文化为核心,吸引宗教信徒与非信徒所进行的包括朝觀、观光、文化、研究等的旅游活动。[5]宗教旅游的核心就是在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文化的体验。目前我国的宗教旅游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数只是走马观花的佛教场所参观游的形式。而佛教心理旅游的出现能够改变这种旅游形式单一的现象。
3. 宗教文化旅游
陈荣富等学者认为宗教文化旅游是其与宗教旅游的互相综合与升华,是一种高层次的旅游形式。[6]沈祖祥认为宗教旅游较之宗教文化旅游的内涵外延更为广泛。[7]李明媚认为,宗教文化旅游具有宗教性和非宗教性两层含义。[8]综上而言,宗教文化旅游的核心是在宗教场所中以宗教文化内涵为基础进行的旅游活动。佛教心理旅游就是在寺院中以佛教文化为基础进行的旅游活动。
4. 佛教文化旅游
麻天祥等学者认为佛教文化旅游属于文化旅游,指佛教徒及非佛教徒以佛教文化旅游资源为载体进行的交流和旅游活动。[9]即宗教文化旅游包含佛教文化旅游,佛教文化旅游的主体包含着信徒与非信徒,依托佛教文化,具有宗教性及非宗教性。而佛教心理旅游的游客也包含信徒和非信徒,受众群体广泛,既能领悟到佛教心理旅游的内涵又能在佛教心理旅游的活动中得到心理的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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