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摘要:当今社会,面对产品趋于同质化的竞争环境,企业社会责任已然成为消费者的关注点之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更应该从消费者的视角出发,了解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偏好才能更好帮助企业获得竞争力。本文以快消品行业消费者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维度的认知偏好,在得出消费者更偏好企业的消费者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和企业对环境公益的责任的结论基础上,对这三个企业社会责任维度对消费者购买意愿进行假设检验,进一步证明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购买意愿有正向影响。并根据研究结论对企业的营销管理提出建议和策略。
目录
引言 1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维度 2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2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 3
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3
(一)国内研究现状 3
(二)国外研究现状 4
(三)现有研究不足 4
三、研究对象和评价指标的确定 4
(一)研究对象 4
(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确定 4
四、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 5
(一) 问卷设计 5
(二)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6
(三)统计与分析 6
五、假设检验 8
(一)假设的提出 8
(二)相关性分析 8
(三) 假设检验 9
六、结论与启示 9
(一)研究结论 9
(二)管理启示 10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1
附录 12
表 1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 4
表 2 调查样本结构 6
表 3 企业样本分布 6
表 4 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各个方面的了解关注情况 7
表 5 企业社会责任量表描述性统计 7
表 6 相关性分析 8
表 7 回归分析结果 8
表 8 假设检验结果 9
基于消费者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引言
引言: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网络通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讯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权意识的加强,消费者拥有的话语权不断加大,维权意识不断增加,逐渐成为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日趋成熟的消费者不再只关心产品层次需求的满足,面对企业产品趋于同质化的竞争环境,消费者不仅要求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对社会公益、环境保护、商业伦理、员工关怀等要求也不断提高。所以,作为当今经济力量的主要推动者,企业不仅要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还要承担起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对于一个高度竞争的买方市场,消费者偏好影响着企业的行为。企业要让自己“做得更好”就必须考虑消费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反应。周祖成等(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不能单从绝对承担或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研究,而更应该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对水平与消费者购买意愿之间的关系。张胜荣(2014)对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认知从消费者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程度和方式、消费者对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消费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式的需求偏好、消费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机的看法以及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满意度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从消费者社会责任认知调查的结果来看,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他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会进行识别和动机判断,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自己的想法和期望[1]。
但是,无论是三鹿三聚氰胺的奶粉、双汇的瘦肉精、注水的鸡肉还是过期的药品都表明在现实的企业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企业不履行其社会责任、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行为。虽然从西方学者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距今已经过了半个多世纪,但是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从消费者视角展开的研究更少。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衍生方向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广泛,了解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十分必要。同时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研究如何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也更加符合企业所处环境的要求。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维度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虽然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得到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一致关注和认同,但长期以来的研究并没有给企业社会责任一个广泛共识的概念界定。
1.国外学者对CSR的概念界定
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在1923年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概念,他认为企业的行为如果对其他实体包括社会和环境有任何影响,都应该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2]。Bowen(1953)认为:企业界的义务是追求所有符合社会价值观与满足社会的所有活动。这是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开端[3]。
Mc Guire(1963)在前人的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给出了更加精确的界定,他将CSR的概念延伸到经济和法律的范围之外,认为企业不仅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也应该超越这些责任去承担更多的其他社会责任,他虽然没有具体的限定都有哪些责任,但是却也提出企业应该特别关注政治、教育和社会福利[4]。
Carroll(1979,1992)对CSR进行了综合的定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和慈善捐赠,为长期以来国外学术界对CSR的概念争论做了一个总结[5]。
2.国内学者对CSR的概念研究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也不多。
刘俊海(1999)认为,“公司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不应该是仅仅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的经济利润为唯一的目的,而应该满足超越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相关的社会利益为最终的目的[6]”。高尚全(2002)认为,企业对于社会的责任有两类,基础责任和责任基础上所连带产生的其他责任[7]。
周祖诚(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以其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为对象,来承担的一种综合责任,其中包括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3.本文关于CSR的概念界定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都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开始,沿着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方向逐步延展。企业除了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社会道德责任等等。因此,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定义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既定的条件下,企业为了获得可持续的发展的效益,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主动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消费者的利益、员工的利益、商业伙伴的利益、环境的利益、社区的利益以及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活动。
目录
引言 1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维度 2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2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 3
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3
(一)国内研究现状 3
(二)国外研究现状 4
(三)现有研究不足 4
三、研究对象和评价指标的确定 4
(一)研究对象 4
(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确定 4
四、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 5
(一) 问卷设计 5
(二)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6
(三)统计与分析 6
五、假设检验 8
(一)假设的提出 8
(二)相关性分析 8
(三) 假设检验 9
六、结论与启示 9
(一)研究结论 9
(二)管理启示 10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1
附录 12
表 1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 4
表 2 调查样本结构 6
表 3 企业样本分布 6
表 4 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各个方面的了解关注情况 7
表 5 企业社会责任量表描述性统计 7
表 6 相关性分析 8
表 7 回归分析结果 8
表 8 假设检验结果 9
基于消费者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引言
引言: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网络通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讯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权意识的加强,消费者拥有的话语权不断加大,维权意识不断增加,逐渐成为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日趋成熟的消费者不再只关心产品层次需求的满足,面对企业产品趋于同质化的竞争环境,消费者不仅要求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对社会公益、环境保护、商业伦理、员工关怀等要求也不断提高。所以,作为当今经济力量的主要推动者,企业不仅要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还要承担起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对于一个高度竞争的买方市场,消费者偏好影响着企业的行为。企业要让自己“做得更好”就必须考虑消费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反应。周祖成等(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不能单从绝对承担或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研究,而更应该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对水平与消费者购买意愿之间的关系。张胜荣(2014)对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认知从消费者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程度和方式、消费者对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消费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式的需求偏好、消费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动机的看法以及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满意度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从消费者社会责任认知调查的结果来看,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他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会进行识别和动机判断,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自己的想法和期望[1]。
但是,无论是三鹿三聚氰胺的奶粉、双汇的瘦肉精、注水的鸡肉还是过期的药品都表明在现实的企业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企业不履行其社会责任、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行为。虽然从西方学者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距今已经过了半个多世纪,但是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从消费者视角展开的研究更少。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衍生方向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广泛,了解消费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十分必要。同时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研究如何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也更加符合企业所处环境的要求。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维度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虽然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得到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一致关注和认同,但长期以来的研究并没有给企业社会责任一个广泛共识的概念界定。
1.国外学者对CSR的概念界定
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在1923年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概念,他认为企业的行为如果对其他实体包括社会和环境有任何影响,都应该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2]。Bowen(1953)认为:企业界的义务是追求所有符合社会价值观与满足社会的所有活动。这是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开端[3]。
Mc Guire(1963)在前人的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给出了更加精确的界定,他将CSR的概念延伸到经济和法律的范围之外,认为企业不仅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也应该超越这些责任去承担更多的其他社会责任,他虽然没有具体的限定都有哪些责任,但是却也提出企业应该特别关注政治、教育和社会福利[4]。
Carroll(1979,1992)对CSR进行了综合的定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和慈善捐赠,为长期以来国外学术界对CSR的概念争论做了一个总结[5]。
2.国内学者对CSR的概念研究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也不多。
刘俊海(1999)认为,“公司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不应该是仅仅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的经济利润为唯一的目的,而应该满足超越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相关的社会利益为最终的目的[6]”。高尚全(2002)认为,企业对于社会的责任有两类,基础责任和责任基础上所连带产生的其他责任[7]。
周祖诚(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以其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为对象,来承担的一种综合责任,其中包括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3.本文关于CSR的概念界定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都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开始,沿着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方向逐步延展。企业除了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社会道德责任等等。因此,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定义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既定的条件下,企业为了获得可持续的发展的效益,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主动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消费者的利益、员工的利益、商业伙伴的利益、环境的利益、社区的利益以及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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