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有效性提升研究
摘 要 听证制度是民主扩大化、民意集中化、共识凝练化的重要机制之一,同样也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呈现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但是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棘手的问题,降低了人们对听证会的信任程度。本文把价格听证会作为研究主体,根据在过去发生的四件事实新闻案例来探究在我国听证制度下所开展的价格听证会所暴露的缺陷,并通过分析发现存在着听证信息不对称;听证会缺乏公开透明性等问题。通过具有针对性的研究本文提出了完善听证会代表选拔程序;确保价格听证会开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避免信息不对称;扩大听证会的公开程度;保障听证会费用充足;完善听证会有关法定程序等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完善措施,以使听证会中公民参与更加有效,政府决策更加高效。更希望能够使本文所研究出的建设性成果真正地展现出其在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价值。目 录
摘 要I
AbstractII
一、绪论1
(一)问题提出的依据1
(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1
(三)研究的可行性分析1
(四)研究方法2
(五)研究的创新点2
二、听证制度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2
(一)相关概念界定2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5
三、价格听证制度的性质辨析 5
(一)价格听证制度的本质 5
(二)价格听证会的性质 5
四、我国听证制度实证分析 5
(一)案例简介 6
(二)案例剖析(存在的问题) 7
五、提升听证会有效性的措施 7
(一)完善听证会代表选拔程序 7
(二)确保价格听证会开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7
(三)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避免信息不对称 7
(四)扩大听证会的公开程度 8
(五)保障听证会费用充足 8
(六)完善听证会有关法定程序 8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8
参考文献10
致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7
(二)确保价格听证会开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7
(三)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避免信息不对称 7
(四)扩大听证会的公开程度 8
(五)保障听证会费用充足 8
(六)完善听证会有关法定程序 8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8
参考文献10
致 谢11
一、绪论
(一)问题提出的依据
听证制度的的产生的实施使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听证会的发展,我国听证制度及其发展与操作过程也暴露出了一些棘手的问题,例如听证会代表缺乏广泛代表性,听证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影响了听证会的有效性,也同样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优越性产生影响。
本论文力图以实际价格听证会的新闻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价格听证制度及其发展与操作过程的分析,发现所暴露出的问题与缺陷,提出解决与完善问题的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与建议,为听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
(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研究的目的
在价格听证会正式实施以来就不断被召开,更多的公众也都参与到了价格听证会当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价格听证制度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听证会存在的意义并不是真正的使公众能够让自己提出关于自己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得到关注,而是政府涨价的“挡箭牌与有理无据的跳台”,当然这其中存在的诸多的问题,彻底泯灭了价格听证会的意义,本文就试图研究分析案例找出问题并且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对策。
2.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通过此次研究可以丰富有关研究理论,为学术界同行更深入地探讨相关问题提供资料借鉴和理论基础。
(2)实践意义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从实例入手,以问题为导向,对我国听证制度及其运行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发现并破解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可直接为决策部门提供借鉴,具有很强的实践应用价值。
(三)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特别是在政治制度方面得到了飞速发展,广发人民群众对能够参与到有关问题决策过程中来的意愿愈发高涨,尤其是在对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听证会方面的意愿更加强烈。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对价格听证会中的公民参与有效性问题上做了大量研究,同样也提供了很多文献书籍和数据
通过专业课以及课外学习,对此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的积累,再加上自身兴趣的导航以及通过资料的查阅,为论文的写作打下了厚实的基础。对文章的主题、内容框架等也已经有了成熟的思考,完全有能力进行论文创作。
(四)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理论资料并对文献进行综合整理,利用以及概括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来进行必要的探究。
2.案例分析法
查阅我国相关新闻实证案件,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听证会实例,分析我国听证会案例的事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有效的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3.归纳分析法
通过文章中引用的四个案例,归纳分析每个案例所暴露的问题,总结问题,提出对策。
(五)研究的创新点
既然是创新点就要求是拿出和别人不一样的研究结论,本文不拘泥于一个案例而是通过分析不止一个案例得出与众不同的对策。这是本论文的重点,也是突破之处。
听证制度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听证
听证在一开始实际上指的是要能听取别人意见的一种方式行为,在不止一方针对某一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或利益冲突时应该认真的听取并思考对方的意见从而达到一种公共问题决策的科学性[1]。有关“听证”一词的看法,许多教授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比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听证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且当国家机关针对有关公共事项关系到所有利益相对人时应该在其决策过程中听取其利益相对人意见的一种方式行为[2]。章剑生教授认为,听证是由行政主体在针对于行政相对人关于有关他们的利益关系问题时应采取听取他们的意见,接收他们的证据以做出公正决策的法律制度[3]。彭宗超教授认为,政府组织是听证的主体,当政府组织做出有关公众利益的公共决策时所采取的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规范性程序设计[4]。杨惠基教授认为听证指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开使利益相关人参加听证会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公正决策的一种程序设计[5]。纵观以上,
摘 要I
AbstractII
一、绪论1
(一)问题提出的依据1
(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1
(三)研究的可行性分析1
(四)研究方法2
(五)研究的创新点2
二、听证制度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2
(一)相关概念界定2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5
三、价格听证制度的性质辨析 5
(一)价格听证制度的本质 5
(二)价格听证会的性质 5
四、我国听证制度实证分析 5
(一)案例简介 6
(二)案例剖析(存在的问题) 7
五、提升听证会有效性的措施 7
(一)完善听证会代表选拔程序 7
(二)确保价格听证会开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7
(三)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避免信息不对称 7
(四)扩大听证会的公开程度 8
(五)保障听证会费用充足 8
(六)完善听证会有关法定程序 8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8
参考文献10
致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7
(二)确保价格听证会开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7
(三)确保信息充分公开, 避免信息不对称 7
(四)扩大听证会的公开程度 8
(五)保障听证会费用充足 8
(六)完善听证会有关法定程序 8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8
参考文献10
致 谢11
一、绪论
(一)问题提出的依据
听证制度的的产生的实施使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听证会的发展,我国听证制度及其发展与操作过程也暴露出了一些棘手的问题,例如听证会代表缺乏广泛代表性,听证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影响了听证会的有效性,也同样对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优越性产生影响。
本论文力图以实际价格听证会的新闻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价格听证制度及其发展与操作过程的分析,发现所暴露出的问题与缺陷,提出解决与完善问题的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与建议,为听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
(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研究的目的
在价格听证会正式实施以来就不断被召开,更多的公众也都参与到了价格听证会当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价格听证制度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听证会存在的意义并不是真正的使公众能够让自己提出关于自己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得到关注,而是政府涨价的“挡箭牌与有理无据的跳台”,当然这其中存在的诸多的问题,彻底泯灭了价格听证会的意义,本文就试图研究分析案例找出问题并且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对策。
2.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通过此次研究可以丰富有关研究理论,为学术界同行更深入地探讨相关问题提供资料借鉴和理论基础。
(2)实践意义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从实例入手,以问题为导向,对我国听证制度及其运行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发现并破解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可直接为决策部门提供借鉴,具有很强的实践应用价值。
(三)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特别是在政治制度方面得到了飞速发展,广发人民群众对能够参与到有关问题决策过程中来的意愿愈发高涨,尤其是在对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听证会方面的意愿更加强烈。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对价格听证会中的公民参与有效性问题上做了大量研究,同样也提供了很多文献书籍和数据
通过专业课以及课外学习,对此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的积累,再加上自身兴趣的导航以及通过资料的查阅,为论文的写作打下了厚实的基础。对文章的主题、内容框架等也已经有了成熟的思考,完全有能力进行论文创作。
(四)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理论资料并对文献进行综合整理,利用以及概括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来进行必要的探究。
2.案例分析法
查阅我国相关新闻实证案件,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听证会实例,分析我国听证会案例的事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有效的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3.归纳分析法
通过文章中引用的四个案例,归纳分析每个案例所暴露的问题,总结问题,提出对策。
(五)研究的创新点
既然是创新点就要求是拿出和别人不一样的研究结论,本文不拘泥于一个案例而是通过分析不止一个案例得出与众不同的对策。这是本论文的重点,也是突破之处。
听证制度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听证
听证在一开始实际上指的是要能听取别人意见的一种方式行为,在不止一方针对某一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或利益冲突时应该认真的听取并思考对方的意见从而达到一种公共问题决策的科学性[1]。有关“听证”一词的看法,许多教授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比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听证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且当国家机关针对有关公共事项关系到所有利益相对人时应该在其决策过程中听取其利益相对人意见的一种方式行为[2]。章剑生教授认为,听证是由行政主体在针对于行政相对人关于有关他们的利益关系问题时应采取听取他们的意见,接收他们的证据以做出公正决策的法律制度[3]。彭宗超教授认为,政府组织是听证的主体,当政府组织做出有关公众利益的公共决策时所采取的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规范性程序设计[4]。杨惠基教授认为听证指行政机关为了保证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开使利益相关人参加听证会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公正决策的一种程序设计[5]。纵观以上,
版权保护: 本文由 hbsrm.com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hbsrm.com/jmgl/ggsygl/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