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及化解之策(附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政治民主化进程加速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的社会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官民矛盾尤为突出。社会矛盾的成因方方面面,中外学者对此问题也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在当前社会矛盾的众多成因之中,本文认为政府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是根本原因。本文从公民政治权利视角出发,分析政治权利在制约权力方面的功能以及对社会矛盾的化解的作用,提出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政治权利、完善公民政治权利运转体系、消除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不当限制等措施来提升公民政治权利,以此达到制约政府权力进而从根源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目的。关键词 社会矛盾,公民政治权利,政府权力,化解
目 录
1 引言 1
2 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 1
2.1 非对抗性向对抗性逐渐转变 1
2.2 利益性 2
2.3 官民矛盾显著 2
2.4 群体性 3
3 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成因及现有化解方式的不足? 3
3.1 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 3
3.2 现有化解社会矛盾方式的不足 6
4 公民政治权利的功能及社会矛盾的化解 7
4.1 公民政治权利的功能 7
4.2 公民政治权利的功能与社会矛盾的化解 8
5 进一步提升公民政治权利的举措 9
5.1 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政治权利 10
5.2 完善公民政治权利运转体系 10
5.3 消除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不当限制 11
结论 13
致谢 14
注释 15
参考文献 16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总体上进入了小康。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矛盾却日益凸显并且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学者和政府都进行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了一些措施。然而社会矛盾化解的效果并不明显。本文认为我国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官民矛盾,政府权力制约的缺乏是社会矛盾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只有政府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社会矛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化解。经验表明,公民政治权利是制约政府权力的有效途径。所以从公民政治权利视角出发,探讨社会矛盾化解的对策。
2 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条件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增多,而且明显的较之前阶段的社会,社会矛盾的特点发生了较大改变。
2.1 非对抗性向对抗性逐渐转变
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已经不是当前社会政治生活的重心,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之间的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总体上来说社会矛盾的性质大多是非对抗性,是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改革和调整来化解,发生的社会矛盾都是可以调节的,但是不可否认,社会阶层的细化与增加,复杂程度越来越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趋向激烈方式,所以社会矛盾不断地由非对抗性向对抗性转变。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社会矛盾凸显无可厚非,但这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社会非对抗性矛盾占主导地位,对抗性矛盾占次要地位,但是有上升趋势,所以对于那些激烈的、尖锐的矛盾,国家政府要及时出面调和解决,并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妥善化解,否则那些矛盾可能会恶化,对抗性越来越强,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民心不稳必将导致国家衰弱。
2.2 利益性
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多是基于利益关系所引发的矛盾,是由于各个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享受的权利、资源、利益分配不平衡导致的冲突与矛盾,这种不公决定了社会矛盾将一直存在于社会主义发展中。例如2016年发生的湖北、江苏等地调出高考招生计划援助中西部考生事件,引发湖北、江苏等地家长的焦虑与不满,聚集在政府、教育厅等门口请愿、陈情。从此事件中可以看出国家出台的减招政策损害了湖北、江苏等地家长、孩子的利益,他们害怕十二年的寒窗苦读前功尽弃,认为教育有失公平,所以引发了冲突。此类社会矛盾只要具体利益得以实现,矛盾自然而然就会化解。现在社会上还有一些矛盾冲突表面上看是非利益性,特别是大型事件,但是深入分析发现,是有些群体或者个人借机表达不满,追溯根源也有利益相关性,典型表现就是那些“仇富心理”群体。总而言之,利益性是当前社会矛盾的典型特点,各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失衡多导致的冲突与矛盾,国家政府须使用民主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3 官民矛盾显著
中国的现有社会矛盾中,官民矛盾十分突出,案例越来越多并且呈上升趋势,是当前社会矛盾中的首要矛盾,对整个社会的影响程度十分深、范围十分广、涉及到的方面十分多。政府执法的过程中依然没有公开透明的意识,处理事务的过程和结果没有清晰地让民众看到与了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政治素养不够、徇私枉法等作为严重引起群众对政府的反感,导致不信任政府的工作并且不给予支持反而处处阻挠。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还有所欠缺,思想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浅显甚至可以说没有服务民众的意识,在工作的过程中没有顾及到、尊重民众的利益,例如农民被征地拆迁,部分农民认为补偿不够、损害了自身的利益,上层政府提出的赔偿经过层层剥削导致农民拆迁赔偿少之又少,以田地为生的农民根本不能用微弱的补偿继续生活,所以不愿配合,政府就使用暴力或者妥协的方式化解,导致官民之间的关系岌岌可危,激化官民矛盾。众多官民矛盾的案例出现严重影响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友好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其他社会矛盾的发生,例如医疗矛盾、工人与企业的工资拖欠矛盾等等,也深受其害。
2.4 群体性
当前的很多社会矛盾具有群体性的特征,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规模大、影响深,近几年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苏州“通安事件”、浙江“瑞安事件”、陕西“神木事件”等等,其中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是比年来我国群体事件的“标志性事件”,群众围堵政府部门、打砸抢烧,官民矛盾激烈、出现信任危机。这种群体性事件事态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稳定,所牵扯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一旦曝光就很容易引起相当一部分利益群体的共鸣,领导者一进行动员就会形成凝集聚力,不一定有相同的目标但是一定有类似的行为取向。社会上不缺抱有不良目的不法分子恶意教唆公众,夸大事态、制造混乱。如果政府部门处理不当、协调工作有失公允,依旧奉行官僚主义、教条主义的思想处理矛盾,公民必定民怨四起,更不用说如果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还从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那后果不堪设想。国家政府必须改变傲慢的工作态度、低效的工作方式、腐败的工作作风,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实事求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满意,尽量避免群体性矛盾的出现,减少群体性事态对社会发展的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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