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下的村民自治研究以轮窑村为例

目 录
1 引言 1
2 社会治理理论及其运用 1
2.1 社会治理的提出 1
2.2 社会治理理论的意义 2
2.3 近年来社会治理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体现 2
3 社会治理视域下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 3
3.1 建国以来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3
3.2 社会治理理论在村民自治中的体现 4
3.3 理论与实践的对话——以淮安市轮窑村为例 5
4 当前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发展困境 6
4.1 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主体性不强 6
4.2 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参与度低 7
4.3 当前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人治”倾向明显 7
4.4 乡镇政权过度干预乡村治理 8
5 村民自治治理模式困境的成因分析 8
5.1 “治理”思维的欠缺 8
5.2 部分村庄自治能力低 9
5.3 村民自治制度落实不彻底 9
6 运用社会治理理论完善村民自治 10
6.1 多元治理主体相互协调:拓展村民的民主参与形式 10
6.2 发挥组织的社会功能:完善乡村的社区自治组织 11
6.3 走社会治理科学化路线:规范乡村的自治运行机制 12
6.4 发扬社会治理的“理性”精神:坚持法治治理乡村 12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附录A 轮窑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问卷 18
表1 村民对村民自治制度的态度 6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r /> 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产生的治理理论是“一套十分复杂且充满争议的思想体系”[1]。治理理论在全球化背景下稳步发展并逐步推广,在世界范围内的很多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面对全球化的国际事务以及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问题,过于强调政府角色、国家干预的方式,显然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有效解决社会中的危机。因此,一个超越传统政治学架构的新“治理”范式就在压力下逐步走入人们视线。顺应时代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相较于以前多用的“创新社会管理”,治理倾向于强调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共事务,这意味着执政党执政理念的转变。而社会自治是作为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是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基本内容和服务型社会治理得以实现的基本途径[2]。
乡村自治即村民自治作为社会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农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一项伟大创造,也是中国政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场空前实验[3]。徐勇认为:“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处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4] 实行村民自治,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民主制度,有利于提高村民的参政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拓宽村民利益诉求渠道和改善干群关系[5]。村民自治的关键在于实施和运行[6]。经过三十年的成长,村民自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日益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创新。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在现实中并没有完全贯彻落实,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进行更深入的实践,制约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从而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改革和发展。因此,本文通过个案研究法、文献法、比较法,力图利用治理理论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探讨,将治理理论切实运用到实践中来,客观、现实地提出完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对策、建议,较为创新地从治理的角度为人们认识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一个总体框架。
2 社会治理理论及其运用
2.1 社会治理的提出
治理(Governance),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自从世界银行在其1989年发表的报告《南撒哈拉非洲:从危机走向可持续增长》中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7]以来,“治理”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特别是被用来描述后殖民地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8]。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组织经历了重大变革。在发达国家中,政府组织面对着传统官僚体制效率低下、反馈能力差以及财政方面压力过大等等一系列治理绩效问题,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化、全球化、民众需求的多样化等一系列外部环境的挑战。为了顺应全球治理变革要求,提升国家的综合素质,政府及相关公共部门对自身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促成了大规模的政府治理变革运动。此次变革不仅是发达国家政府在管理形式、管理手段和管理内容上的变化,还是在整个社会层面的政府职能与角色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关系的根本性变革[9]。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以便实施某项计划[8]。而根据治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学者和非政府机构对于治理都有着不同的定义,每个定义可能都不是完美的,但其给出的治理概念无一例外地包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含以下几个关键词:民主、公民社会、以及责任与法治[1]。
2.2 社会治理理论的意义
全球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主要的趋势,而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跨国组织的影响越来越大,民族国家的主权及其政府的权力不断弱化。随着各民族国家的传统政府权威的减弱,善治日益体现出重要作用。因此,社会治理理论对于现代政治学研究的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它打破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传统两分法思维方式,即民族国家与国际社会、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市场与计划,将二者结合起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第二,它力图发展起一套管理公共事务的全新技术,强调有效的管理就是合作,对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出了新挑战,同时也成为现代政治的新机遇;第三,它认为政府不是唯一的合法权力,公民社会也同样是合法权力的来源,国家与公民社会形成一种更为有效的良性互动关系;第四,它把治理看作是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现实形式[8],大大促进了民主发展的进程。
2.3 近年来社会治理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体现
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国,同样面临着日益复杂化的社会事务和日益多样化的社会生活,社会治理模式应该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就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境遇而言,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推进务必以注重构建和谐社会为现实着力点[10]。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我国社会治理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社会治理模式的彻底转变,建立以人力资本为中心的、公正、全面、均衡的网络治理模式[11]。我国的社会治理首先是符合“治理”的一般要求,体现为政府连同多个社会组织共同组成的社会网络运用各种方式提供社会性公共服务,治理主体间相互依赖、更为普遍地以相互信任为基础进行谈判、协商和互相监督。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治理也必定具有本土特色,是一种以党委和政府为主导、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协作治理模式。政府在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和社会关系进行服务、规范、协调中仍处于主导地位,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处于协同配合的地位,我们认为,强制的秩序比自发的秩序更为普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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