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言之痛的沉沦论白先勇孽子中的同志生存困境书写

摘 要白先勇作为一名同志作家,对同志世界的描述是极具经验、感触颇深的。他的代表作《孽子》,让同性恋题材作品有了一个良好开端,白先勇以细致的笔触反映了台湾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同志群体的生存图景,以及他们在生存中面临的种种困境。本文将同志生存困境作为对《孽子》分析的一个切入点,通过分析不同年龄阶层的同性恋者在种种压迫下所面临的生存困境,来探究作者进行同志书写的原因和意义;通过白先勇对“孽子”生存困境的探索,分析作者自身因为同志身份所要表达的心理诉求,和努力为同志身份正名的意图;通过作家对同志题材小说的创作,表达出作家对同性恋群体深层的人性关怀,也为现实生活中的同性恋提供一种人文关照,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目 录
引 言 1
1《孽子》中的同志生存困境书写 2
1.1 青春少年—无家可归的放逐之痛 2
1.1.1 伦理道德的压迫 2
1.1.2 父权专制的压迫 3
1.1.3 赎罪精神的压迫 4
1.2 岁月老者—老无所依的虚无之痛 5
2 同志生存困境书写的原因 7
2.1 作者的心理诉求 7
2.2 为同志身份正名 8
3 同志生存困境书写的意义 10
3.1 对“孽子”生存困境的探索 10
3.2 对同志群体深层的人性关怀 11
结 语 13
参考文献 14
致 谢 15
引 言
同性恋现象自古有之,19世纪人们开始了对同性恋现象的研究,同性恋这一概念是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提出的,英文写作homosexuality,他从生理学的角度将同性恋解释为“对异性不能作出性反应,却被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人所吸引。”社会学家李银河认为“同性恋这一性取向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1]P12而同性恋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在中外的历史文献中多有记载,也有大量的关于同性恋的文学作品流传下来。在这其中,同性恋文学作品往往也折射出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以及同志群体的生存境遇。
中国对待同性恋现象,一直都处在一个整体上比较保守的状态,但是20世纪以来,同性恋处在一个比较窘迫的状态,世俗对同性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恋的看法是“异类”、 “道德败坏者”,他们的存在往往引起主流社会的厌恶和排挤。刘淑欣在她的著作《文学与人的生存困境》中,立足于人的生存状况与文学世界的关联性,从人的自然、社会、精神等三重属性出发,探讨了人的种种生存困境。 [2]P15而同性恋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主流社会和伦理道德的压迫下,难以摆脱悲观的宿命,他们的生存困境也不言而喻了。
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同性恋者都面临着各种生存困境,尤其是六七十年代的台湾社会,正处于戒严时期,无论是政治还是文艺,一切都处于被压迫中。白先勇生活在那个年代,因为拥有同志和作家双重身份,他认为应该把自己经历中的艰辛与挣扎书写出来,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同性恋的生存状态。1983年,白先勇长篇小说《孽子》的出版,打破了当时同性恋现象在文学创作中沉默状态,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同性恋的关注。白先勇在《孽子》中,对同性恋现象的描述是前所未有的,文本对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同性恋者做了一个全面的书写,在书写中完完全全展示了他们的生存状态,以及他们所面临的种种生存困境。
本文旨在从《孽子》中同志生存困境方面进行分析,近一步探究作者在创作时的精神世界,分析作者书写同志生存困境的原因和意义,表达出作者对现实生活中同性恋者的人文观照。 1 《孽子》中的同志生存困境书写
在《孽子》这部作品中,白先勇以细致的笔触反映了台湾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同志群体的生存图景,处在这个时代同性恋者,要面对世俗观念制约、伦理道德评判、自我身份认定等一系列的生存困境。作者用“孽子”这个词,把同性恋的情感归结为—— “孽”,不仅暗示了这群男同性恋者的情感是不被认可的,也暗示了作者笔下的同性恋者是叛逆、失序、边缘化的,他们背负着不可饶恕的“罪”。
《孽子》中的同志,有年轻人也有老者,他们的身世背景不同,社会地位也存在着差异,但都因为这份“孽情”而游走在被主流社会所排斥的边缘境地。那不被别人认可的同志情感让孽子们在痛苦中沉沦,在青春少年时期遭受着无家可归的放逐之痛,经过岁月的洗礼,那些迟暮老者,又经历着老无所依的虚无之痛。
1.1青春少年—无家可归的放逐之痛
白先勇对于同性恋的生存描写主要把他们放置在无家可归中,对于孩子而言,家庭是最为重要的,一旦遭到家庭的抛弃,他们就陷入了生存的困境。这群“青春鸟”之所以被放逐,是因为他们在情感中做出的错误选择,遭受到了来自伦理道德、父权专制、赎罪精神的压迫。文本通过描写李青、王夔龙、傅卫、小玉等人被家人放逐、被主流社会所排挤的曲折历程,来展现他们的生存困境。
1.1.1伦理道德的压迫
在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下,“同性恋”是不被允许的:从传统伦理道德的角度,同性之间不能提供最基本的社会功能,即繁衍下一代,这触犯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伦理要求。[3] P56在以异性恋为主要交往的社会环境中,同性恋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是不能被放到一个光明正大的情感交往中的,从社会道德角度来看,人们对此事是相当抵制的。六七十年代的台湾,正处于戒严时期,在这个充满“禁忌”的年代,一切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的行为,都会遭到严厉的打压。在情感取向中,一旦脱离了正常的异性恋交往必然会遭到抵制和压迫,一些执法部门滥用职权,剥夺同志的合法权益,剥夺他们工作和求生存的机会,严重侵犯着他们的人身自由。而拥有同性恋身份的“孽子”们,从此就被背负着的“孽”与“罪”,他们被社会传统道德观念所谴责和抨击,在压迫下饱受屈辱的游走在边缘境地。
在小说第一部分《放逐》中,主人公李青就被学校开除了 “李青品行不端恶性重大有碍校誉除记大过三次外并勒令退学以做效尤 特此公告”。 [4]P4因为他和实验室管理员赵武胜跨越了正常的师生交往,两个人产生了朦胧的感情,情不自禁下行为举止表现的过于亲密。在老师和同学们看来,这种同性交往行为不仅违反了传统伦理道德,在公众场合的亲密行为,更是让人嗤之以鼻不能容忍。育德中学一贯坚守传统伦理道德的教育观念,是无法接受学生这种行为的,因为李青性取向的不同便把他驱逐了出去。赤裸裸的处罚公告,也让李青恪守传统道德的军官父亲勃然大怒,毫不留情的将李青从家门放逐了出去。
被放逐的不只李青,还有小玉、老鼠、吴敏等人,在传统伦理道德的压迫下被排挤出学校、家庭和正统社会,无论是流落到新公园还是后来的安乐乡,这群“青春鸟”们自始至终都得不到一个安稳的庇护所。在新公园他们时刻警惕着警察的到来,同性交往行为一旦被发现,警察就会严厉谴责甚至暴打,无论白天或黑夜,这些孩子们都“异常警觉的聆听着”,“风吹草动,每一声都是警告”。 [4]P8安乐乡被曝光以后,记者们以“游妖窟”为题来进行报道,李青们也在世俗的眼光下被唤作“人妖”、“玻璃”。在社会道德的审视和打压中,他们有的漂泊异乡,有的为了生存不得不沦为男妓,小玉等人最终也以妖精自比,毫无反抗之心,在伦理道德前谦恭顺从的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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