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市姑苏区虚拟养老院为例
现阶段,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传统的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养老需求,通过一些地区的改革探索,政府购买居家养老这种创新型的养老模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我国养老发展的趋向。本文以苏州市姑苏区“虚拟养老院”为例,通过实地访谈,对“虚拟养老院”模式的基本情况、运作机制进行了解,同时发现其存在的性质模糊、政府购买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完善、政府职能没有充分履行等问题,最后以政府购买的视角探讨了相关解决路径,为今后政府购买虚拟养老服务提供经验研究,优化政府职能,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绪论1
(一)研究背景2
(二)研究意义 2
(三)研究方法2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2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规模2
1.服务结构规模2
2.团队规模4
3.业务规模4
(二)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模式4
1.服务管理与平台 4
(1)服务管理4
(2)服务模式5
(3)技术平台 5
2.服务对象及审批5
(1)服务对象5
(2)审批流程 6
3.服务流程 6
二、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的运作机制6
(一)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当地资源6
(二)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 7
(三)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7
三、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面临的困境8
(一)“虚拟养老院”性质模糊8
(二)服务对象范围狭窄,政府购买力不足 8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8
(四)政府职能没有充分履行9
四、优化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的路径9
(一)明确“虚拟养老院”性质,规范运行管理9
(二)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健全养老保障制度 10
(三)结合内外部监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督方,完善质量监督机制10
(四)政府应制定行业标准,促进该模式推广10
致谢10
参考文献10
附录1 访谈稿111
附录2 访谈稿212
附录3 访谈稿312
图1 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结构图3
图2 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规模4
图3 申请对象审批流程6
图4 服务工单处理流程6
图5 服务质量控制流程9
表1 服务对象分类标准5
表2 服务对象补贴标准5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苏州市姑苏区虚拟养老院为例
引言
绪论
(一)研究背景
据联合国相关组织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时,则该国家或地区就进入老龄化。据2014年统计年鉴资料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13161万人,占比9.7%,远超老龄化临界标准。说明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是整个国家关注的焦点。这就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来缓解这种日益紧张的矛盾。自2003年以来,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等地区开始了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改革探索,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研究。
政府购买实质上就是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体系的一种,具有鲜明的特色。它改变了原来对非营利社会组织的经济支持方式,从而通过竞标和契约,鼓励更多的不同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来达到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社会服务组织效率的目的[1]。以刘红芹、包国宪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与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之间就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问题签订一定的合同,作为契约双方,由政府出资,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运作,由其负责管理并提供服务,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对购买的服务进行评估并付费,从而保证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物质与精神生活需求的服务供给方式”[2]。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的网络平台尚未普遍建立,养老基本还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子女承担老年人生活照料的全部责任。随经济条件、医疗水平的发展,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并受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的影响,子女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
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区率先进行养老模式的改革探索,因地制宜,创造出了多种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其中,相比较而言,苏州市姑苏区提出的虚拟养老院的运作模式及运行手段,都极具创新意义和可借鉴性,引发了国内外许多学者的探讨,并认为,这种模式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适合推广应用。
(二)研究意义
本文就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以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服务为例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虚拟养老院”的养老模式的研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政府与虚拟养老院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经验积累,有利于优化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三)研究方法
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阅读可以发现,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绝大多数都是确定一个研究问题,然后结合个案进行问题式研究剖析,大部分是理论层次的研究,实地取证研究较少,且通过问卷的方式进行定量研究的也不多。因此,本文采用实地访谈取证的方法,到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实地取证,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从而得到第一手资料,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研究的可信性。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规模
“虚拟养老院”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是由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率先探索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于2007年10月在全国率先将信息化引入居家养老服务,提出“虚拟养老院”的概念。也是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会化运作,探索多元化、信息化模式的成功案例。居家乐以追求养老服务品质、打造社会化养老连锁服务品牌为目标,以“让居家老人舒心,替忙碌儿女尽孝”为宗旨,依托自主研发的“居家乐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平台,组建职业化、常态化的养老服务队伍,以老人实际需求为基础,不断研发居家商务配送、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居家托养、居家康复护理、健康科技服务等一体化、全方位的亲情养老服务,从而打造养老社会公益、产业经营、技术研发、职业培训、理论研究于一体的可持续养老运营模式。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绪论1
(一)研究背景2
(二)研究意义 2
(三)研究方法2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2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规模2
1.服务结构规模2
2.团队规模4
3.业务规模4
(二)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模式4
1.服务管理与平台 4
(1)服务管理4
(2)服务模式5
(3)技术平台 5
2.服务对象及审批5
(1)服务对象5
(2)审批流程 6
3.服务流程 6
二、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的运作机制6
(一)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当地资源6
(二)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 7
(三)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7
三、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面临的困境8
(一)“虚拟养老院”性质模糊8
(二)服务对象范围狭窄,政府购买力不足 8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8
(四)政府职能没有充分履行9
四、优化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院”养老服务的路径9
(一)明确“虚拟养老院”性质,规范运行管理9
(二)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健全养老保障制度 10
(三)结合内外部监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督方,完善质量监督机制10
(四)政府应制定行业标准,促进该模式推广10
致谢10
参考文献10
附录1 访谈稿111
附录2 访谈稿212
附录3 访谈稿312
图1 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结构图3
图2 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规模4
图3 申请对象审批流程6
图4 服务工单处理流程6
图5 服务质量控制流程9
表1 服务对象分类标准5
表2 服务对象补贴标准5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苏州市姑苏区虚拟养老院为例
引言
绪论
(一)研究背景
据联合国相关组织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时,则该国家或地区就进入老龄化。据2014年统计年鉴资料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13161万人,占比9.7%,远超老龄化临界标准。说明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是整个国家关注的焦点。这就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来缓解这种日益紧张的矛盾。自2003年以来,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等地区开始了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改革探索,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研究。
政府购买实质上就是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体系的一种,具有鲜明的特色。它改变了原来对非营利社会组织的经济支持方式,从而通过竞标和契约,鼓励更多的不同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来达到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社会服务组织效率的目的[1]。以刘红芹、包国宪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与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之间就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问题签订一定的合同,作为契约双方,由政府出资,加盟企业或非营利组织运作,由其负责管理并提供服务,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对购买的服务进行评估并付费,从而保证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物质与精神生活需求的服务供给方式”[2]。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的网络平台尚未普遍建立,养老基本还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子女承担老年人生活照料的全部责任。随经济条件、医疗水平的发展,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并受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的影响,子女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
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区率先进行养老模式的改革探索,因地制宜,创造出了多种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其中,相比较而言,苏州市姑苏区提出的虚拟养老院的运作模式及运行手段,都极具创新意义和可借鉴性,引发了国内外许多学者的探讨,并认为,这种模式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适合推广应用。
(二)研究意义
本文就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以苏州市姑苏区购买虚拟养老服务为例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虚拟养老院”的养老模式的研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政府与虚拟养老院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经验积累,有利于优化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三)研究方法
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阅读可以发现,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绝大多数都是确定一个研究问题,然后结合个案进行问题式研究剖析,大部分是理论层次的研究,实地取证研究较少,且通过问卷的方式进行定量研究的也不多。因此,本文采用实地访谈取证的方法,到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实地取证,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从而得到第一手资料,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研究的可信性。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市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规模
“虚拟养老院”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是由姑苏区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率先探索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于2007年10月在全国率先将信息化引入居家养老服务,提出“虚拟养老院”的概念。也是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会化运作,探索多元化、信息化模式的成功案例。居家乐以追求养老服务品质、打造社会化养老连锁服务品牌为目标,以“让居家老人舒心,替忙碌儿女尽孝”为宗旨,依托自主研发的“居家乐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平台,组建职业化、常态化的养老服务队伍,以老人实际需求为基础,不断研发居家商务配送、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居家托养、居家康复护理、健康科技服务等一体化、全方位的亲情养老服务,从而打造养老社会公益、产业经营、技术研发、职业培训、理论研究于一体的可持续养老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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