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专业(附件)

摘 要摘 要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中国电子商务开始发展至今,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倾注了明显的活力,尤其是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电子商务超越了传统的经济模式,快速发展,纯电子商务企业应运而生。但由于电子商务环境的过于复杂,使得我国对税收征管的程序和方法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脚步,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难,产生了税收流失问题。而且,税收征管理论研究并没有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能力较弱,对税收征管的监管存在系统缺陷。本文认为,依据我国国内税收现状分析,要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制,就要从总体上把握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来的问题,根据国外已出台的税收政策和先进的管理措施,结合我国现阶段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对策,完善监管,加强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管力度。关键词税收;征管;电子商务Improve th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Keywords: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electronic commerce; 目 录
0 引言 1
1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
1.1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 1
1.2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1
2 电子商务发展给我国税收征管带来的影响 3
2.1电子商务对我国税制要素确定的影响 3
2.2电子商务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的影响 4
3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5
3.1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 6
3.2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不健全 6
3.3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能力不足 7
4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策 7
4.1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7
4.2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9
4.3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 11
结 论 14
致 谢 15
参考文献 16
完善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
0 引言
电子商务交易与传统交易不同, < script async src = "https://pagead2.googlesyndication.com/pagead/js/adsbygoogle.js?client=ca-pub-6529562764548102" crossorigin = "anonymous" > < !--手机630 + 85-- > < ins class="adsbygoogle" style="display:inline-block;width:630px;height:85px" data-ad-client="ca-pub-6529562764548102" data-ad-slot="6284556726"> (adsbygoogle = window.adsbygoogle || []).pu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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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虚拟化、电子化、全球化的特点,并且出现了新型数字化产品,这就使得以纸质凭证作为载体进行监管的传统税收征管模式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也没有出台完善的电商税收法律系统,不能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致使税款大量流失。
1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增长,网民数量的持续、大幅度增加,电子商务行业在我国的蓬勃发展是有目共睹的。现在,电子商务行业已经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1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
互联网的发展为我国经济注入了巨大的活力,推动着经济发展的进步。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展开电子商务应用,相比于发达国家而言,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及水平都相对较低。但是我国政府迅速意识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建设工程,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保证和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直至二十一世纪,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在我国经济交易额中占比巨大,成为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2004年,《电子签名法》问世,此项法律是针对电子商务有别于传统商务的特性,赋予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1]。2007年,国家在制定基本规划的同时,对“十一五”期间的电子商务发展做出了明确的措施和规划。直至2016年,加快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的同时,也将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辅助解决电子商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完善税收征管模式,为电子商务提供了相对完善的法律环境。
1.2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1.2.1互联网普及率继续提升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5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互联网的普及正以超乎想像的速度发展,与2014相比,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在2015年呈现快速扩张的趋势,互联网用户规模约为六亿人。并且,随着移动4G网络的广泛应用,手机网络用户的数量也在迅速增长[2]。
互联网的发展情势,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网络基础,人力物力的节省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倾向于网络购物。

图 1 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1.2.2网购市场呈现全球化趋势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国民收入的提高,消费者对于海外产品的好感度也在逐年增长,与此同时,国外消费者对于我国产品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呈现全球化趋势。天猫国际、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等大型电商也逐步开通了跨境B2C业务,在阿里平台上进行商品交易的主体高达217个国家或地区。由此可见,网购全球化是顺应电商发展的产物。
1.2.3电子商务模式呈多元化发展
基于网络全球化趋势,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扶持互联网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在这其中,电子商务行业正以传统行业难以企及的速度发展。艾瑞咨询在2015年1月召开的二零一四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发布会上,公布了电子商务相关的和数据报告。在2014年发展期间,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为12.3万亿元,预测至二零一八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将得到快速平稳的发展。
B2B模式下的电子商务占比最大,高达百分之七十四,是我国电子商务的主体。其中网络购物占比百分之二十四,在线旅游占比百分之二,本地生活服务占比百分之一。

图2 2014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行业结构
来源: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
2 电子商务给我国税收带来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以想象的挑战。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电子化”特点,冲击着传统的征纳税方式。
2.1电子商务对我国税制要素确定的影响
2.1.1.虚拟化交易导致纳税主体模糊
电子商务交易具有虚拟化的特点,其经营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注册店铺进行营业活动,不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在点上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仅通过虚拟账户注册便可以完成全部交易,便于隐藏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给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带来了困难,使得纳税主体模糊。
2.1.2数字化产品适用税种不明导致课税对象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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