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壁垒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分析
目 录
1 引言1
2 知识产权壁垒的概述1
2.1 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 1
2.2 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 2
2.3 我国屡次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 3
3 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5
3.1 案例分析5
3.2 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7
4 我国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9
4.1 政府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10
4.2 行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11
4.3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11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1 引言
随着社会越来越快的发展,知识产权壁垒问题也越来越突显。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家凭借其自有的优势,向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国家吸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被应用在国际贸易领域,滥用知识产权的现象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对世界贸易的正常发展已经产生了严重影响。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一直是主要问题,并且国际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接连不断。作为经济相比发达国家更加落后,更加容易遭受知识产权壁垒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一直遭受知识产权问题的困扰,难以走出知识产权的困境。因此知识产权壁垒问题成为我国出口贸易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必须对该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来保护出口贸易的利益。
2 知识产权壁垒的概述
当今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重视,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来实现自身的贸易利益的行为越来越频繁。根据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出口企业遭遇国外知识产权的限制,大约有70%左右。研究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和特点,了解知识产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权壁垒的产生原因成为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2.1 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
知识产权壁垒又称为知识产权保护壁垒,或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它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拥有知识产权优势,超出知识产权法所授予的独占权或有限垄断权的范围,不公平或不合理地行使知识产权,实行“不公平贸易”[1],从而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创新、激励科技文化进步与垄断智力成果之间折衷调和的产物,本质上是授予了智力成果创造者一种限制竞争,对自己的技术、标识、作品等垄断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这种“法定垄断权”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关权利人的法定保护,鼓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从而促进整个人类的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当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相联系,把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应用到跨国生产经营中时,知识产权已不再单纯是一种保护智力成果、促进科技创新的世界通用法律制度,而成为各国一项重要的贸易政策。
世界各国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品牌营销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制定与适用水平存在差异,总体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的拥有量、运用能力、保护意识等诸多方面差距很大且难以在短期内缩小和消除。发达的知识产权强国正是利用了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特性和自身积累的知识产权优势向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弱国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以维护其核心竞争力,防止发展中国家赶超。知识产权壁垒将知识产权天生的垄断性超出了合理的使用范畴,扭曲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实质上是发达国家的一种新型的不平等、不公平单方强权措施。
2.2 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
(1)实施主体的多元性
一般贸易壁垒的实施主体为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在商品关税、配额、许可证、技术标准等方面制定要求,对某些商品、行为、国家、地区设置进出口障碍。这时贸易壁垒的设置主体具有唯一性。而知识产权壁垒的实施主体是多元的,国家和企业都是该壁垒的设置者和运用者,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壁垒是由市场主体或者非政府组织通过其知识产权战略布局自主完成的。例如拥有行业核心技术的一家企业或者多家企业联合制定产品标准,并在标准内容中捆绑专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内进行“知识产权圈地”和“专利休眠”数个国际企业之间为打压行业间新兴企业,采取的专利交叉许可行为等[2]。即便在企业层面上,设置知识产权壁垒的各个企业在产业链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多种多样。对一个企业来说,供货商、竞争者、自主知识产权人、分销商、消费者等都可以成为其知识产权壁垒的设置者。
(2)作用目标的广泛性
知识产权并不是高不可攀的智力成果,随着人类的科技进步,它广泛的存在于现有各类产品中。新技术运用于传统产业带来传统产业升级非常普遍。因此,知识产权壁垒也并非只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拦路虎,它的作用目标具有广泛性,不论是高科技产品还是传统产品都可能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难以进入国际市场。以2010年美国337调查为例,中国涉案产品包括人造橡胶、墨盒、数学系统、地下电缆及管道定位器及其部件、大型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显示设备等,几乎都是传统制造业的相关产品。
(3)打击手段的立体性
一般贸易壁垒以国家的形式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他国产品进行进口限制,其手段主要表现为护着提高关税,或者限制数量,或者直接禁止进口,而知识产对外国企业和产品的打击是多种多样的。337调查等国家立法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国际展会中因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而扣押企业参展人员;程序复杂、费用高昂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强强联合、内部化倾向的许可方式、海关的严格甚至严厉的执法等都是近年来常见的知识产权壁垒运用方式。这些方式单个或多个使用,除了将目标产品排除出一国市场外,还可以处以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影响企业的国际形象,甚至可以将该国的同类产品全部拒之门外。
(4)救济手段的困难性
应对知识产权壁垒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创新能力的提高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而且从企业层面上来说,知识产权的获得也需要成本。以专利为例,一件中国专利从申请到维持期间的费用至少需要几十万人民币。一个产品中的专利可达几百项,由核心技术和外围技术组成的数十项专利在多个国家申请并维持,费用不菲。而如果遭遇知识产权壁垒,能够采取的救济手段并不多,而且效果也不理想。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不论经济成本还是时间成本都很高,尤其对于日渐流行的“专利地痞”(Patent Troll)目前尚未找到有效的遏制方式[3]。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非常复杂,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打击力度存在很大差异,熟悉并掌握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并非易事,需要灵活运用这一制度更为困难。同时,知识产权本身的排他性是合法存在的,是否构成对知识产权的滥用是一个度的问题。国家虽然事先以立法形式规定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其实施是事后的,会对哪国进行贸易制裁也是不确定的。
2.3 我国屡次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
据统计,全世界科技创新90%以上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手中,我国花费巨额资金
建立的众多企业,都由于缺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得不向发达国家的企业缴纳巨额
知识产权费。发达国家利用其占优势的技术专利,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幌子,为我国的产品出口设置新的障碍,让我国出口企业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因此,分析我国屡次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尤为重要。
1 引言1
2 知识产权壁垒的概述1
2.1 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 1
2.2 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 2
2.3 我国屡次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 3
3 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5
3.1 案例分析5
3.2 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7
4 我国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9
4.1 政府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10
4.2 行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11
4.3 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策略11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16
1 引言
随着社会越来越快的发展,知识产权壁垒问题也越来越突显。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家凭借其自有的优势,向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国家吸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被应用在国际贸易领域,滥用知识产权的现象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对世界贸易的正常发展已经产生了严重影响。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一直是主要问题,并且国际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接连不断。作为经济相比发达国家更加落后,更加容易遭受知识产权壁垒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一直遭受知识产权问题的困扰,难以走出知识产权的困境。因此知识产权壁垒问题成为我国出口贸易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必须对该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来保护出口贸易的利益。
2 知识产权壁垒的概述
当今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重视,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来实现自身的贸易利益的行为越来越频繁。根据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出口企业遭遇国外知识产权的限制,大约有70%左右。研究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和特点,了解知识产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_5_1_9_1_6_0_7_2
权壁垒的产生原因成为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2.1 知识产权壁垒的含义
知识产权壁垒又称为知识产权保护壁垒,或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它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拥有知识产权优势,超出知识产权法所授予的独占权或有限垄断权的范围,不公平或不合理地行使知识产权,实行“不公平贸易”[1],从而阻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创新、激励科技文化进步与垄断智力成果之间折衷调和的产物,本质上是授予了智力成果创造者一种限制竞争,对自己的技术、标识、作品等垄断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这种“法定垄断权”的目的是通过对相关权利人的法定保护,鼓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从而促进整个人类的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当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相联系,把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应用到跨国生产经营中时,知识产权已不再单纯是一种保护智力成果、促进科技创新的世界通用法律制度,而成为各国一项重要的贸易政策。
世界各国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品牌营销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制定与适用水平存在差异,总体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的拥有量、运用能力、保护意识等诸多方面差距很大且难以在短期内缩小和消除。发达的知识产权强国正是利用了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特性和自身积累的知识产权优势向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弱国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以维护其核心竞争力,防止发展中国家赶超。知识产权壁垒将知识产权天生的垄断性超出了合理的使用范畴,扭曲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实质上是发达国家的一种新型的不平等、不公平单方强权措施。
2.2 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
(1)实施主体的多元性
一般贸易壁垒的实施主体为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对进出口贸易在商品关税、配额、许可证、技术标准等方面制定要求,对某些商品、行为、国家、地区设置进出口障碍。这时贸易壁垒的设置主体具有唯一性。而知识产权壁垒的实施主体是多元的,国家和企业都是该壁垒的设置者和运用者,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壁垒是由市场主体或者非政府组织通过其知识产权战略布局自主完成的。例如拥有行业核心技术的一家企业或者多家企业联合制定产品标准,并在标准内容中捆绑专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内进行“知识产权圈地”和“专利休眠”数个国际企业之间为打压行业间新兴企业,采取的专利交叉许可行为等[2]。即便在企业层面上,设置知识产权壁垒的各个企业在产业链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多种多样。对一个企业来说,供货商、竞争者、自主知识产权人、分销商、消费者等都可以成为其知识产权壁垒的设置者。
(2)作用目标的广泛性
知识产权并不是高不可攀的智力成果,随着人类的科技进步,它广泛的存在于现有各类产品中。新技术运用于传统产业带来传统产业升级非常普遍。因此,知识产权壁垒也并非只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拦路虎,它的作用目标具有广泛性,不论是高科技产品还是传统产品都可能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难以进入国际市场。以2010年美国337调查为例,中国涉案产品包括人造橡胶、墨盒、数学系统、地下电缆及管道定位器及其部件、大型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显示设备等,几乎都是传统制造业的相关产品。
(3)打击手段的立体性
一般贸易壁垒以国家的形式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他国产品进行进口限制,其手段主要表现为护着提高关税,或者限制数量,或者直接禁止进口,而知识产对外国企业和产品的打击是多种多样的。337调查等国家立法对知识产权加强保护;国际展会中因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而扣押企业参展人员;程序复杂、费用高昂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强强联合、内部化倾向的许可方式、海关的严格甚至严厉的执法等都是近年来常见的知识产权壁垒运用方式。这些方式单个或多个使用,除了将目标产品排除出一国市场外,还可以处以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影响企业的国际形象,甚至可以将该国的同类产品全部拒之门外。
(4)救济手段的困难性
应对知识产权壁垒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创新能力的提高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而且从企业层面上来说,知识产权的获得也需要成本。以专利为例,一件中国专利从申请到维持期间的费用至少需要几十万人民币。一个产品中的专利可达几百项,由核心技术和外围技术组成的数十项专利在多个国家申请并维持,费用不菲。而如果遭遇知识产权壁垒,能够采取的救济手段并不多,而且效果也不理想。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不论经济成本还是时间成本都很高,尤其对于日渐流行的“专利地痞”(Patent Troll)目前尚未找到有效的遏制方式[3]。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非常复杂,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打击力度存在很大差异,熟悉并掌握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并非易事,需要灵活运用这一制度更为困难。同时,知识产权本身的排他性是合法存在的,是否构成对知识产权的滥用是一个度的问题。国家虽然事先以立法形式规定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其实施是事后的,会对哪国进行贸易制裁也是不确定的。
2.3 我国屡次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
据统计,全世界科技创新90%以上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手中,我国花费巨额资金
建立的众多企业,都由于缺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得不向发达国家的企业缴纳巨额
知识产权费。发达国家利用其占优势的技术专利,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幌子,为我国的产品出口设置新的障碍,让我国出口企业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因此,分析我国屡次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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