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p2p监管模式分析研究(附件)【字数:11268】
摘 要近年来,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互联网金融的新发展模式在中国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与日俱增,对我国小额借贷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当前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缺乏规范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市场规则,目前我国对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仍处于理念状态,以机构监管为主,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信息传递中介,此类措施实行的同时也为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合规风险,大多数P2P平台并未遵守这一性质,不同程度地涉及金融等其他不相关业务,这也意味着我国当前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整治并未深入细节。而外国P2P网络借贷先行发展的国家在P2P网络借贷监管制度方面相对比较完善,以英美两国为代表,其P2P行业成熟的监管体系对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制度规范具有借鉴价值。本文根据我国P2P网络借贷监管制度的发展现状,结合当前国情,与美国、英国P2P网络借贷监管体系进行比较,总结我国当前P2P行业监管制度需要改进的地方,为我国P2P行业的监管制度建设作出一定贡献。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绪论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 文献综述 2
1.3论文框架结构 3
第二章 我国P2P行业发展现状 4
2.1 P2P平台主要运营模式 4
2.2 P2P平台发展现状 5
第三章 国内外P2P行业监管案例研究 10
3.1国外P2P监管案例研究 10
3.2我国P2P行业监管案例分析 11
3.3 我国P2P行业监管对比分析 13
第四章 优化我国P2P行业监管综合建议 14
4.1政府明确各部门职责 14
4.2地方监管主体要职责分明 14
4.3完善信息披露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 15
4.4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教育 15
结束语 16
致 谢 17
参考文献 18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1.1研究背景
随着当前互联网时代的普及应用,互联网金融因为其自身具有的成本低、效率高、传播快、覆盖广等特点逐渐走入大众视野,成为代表社会商业发展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而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融资模式,当前在中小微型企业对于银行贷款资金的需求逐渐减少的环境下,P2P网络借贷模式逐渐受到了投资者的热爱,在全球范围内飞速发展。
2006年自我国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成立起,我国P2P行业的发展规模逐渐壮大,P2P平台的融资模式开始走入大众投资人的视野,随后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开始飞速增长,据网贷之家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2月底,在我国可正常运行的P2P平台数量就达到了1931家,全年P2P平台的成交额高达28048.49亿元。然而据零壹数据统计,出现问题的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共有3902家,占P2P网络借贷平台总量的比例为66.9%,这些平台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公司停业和失联跑路为主,再加上社会舆情的负面报道,P2P网络借贷的隐患为社会大众吹响了警钟,也让投资者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热情受损。
在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制度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建立以安全性投资为标准市场规则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建立意义。明确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责任归属问题,不仅可以维护投资者的安全权益,保持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而且推进了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对于市场准入标准、P2P监管主体、市场推出机制等其他社会关注度较高、监管性质较重要的方面,如何完善这些制度因素对于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是一个当前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1.1.2研究意义
P2P行业发展较早、监管模式相对成熟的国家对于我国P2P行业的监管制度建设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美英两国是P2P行业里监管体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各有特色。美国当前P2P监管模式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监管主体,其他多部门协同监管;英国P2P监管采用行业自律与监管法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虽然与我国国情不同,但国外P2P平台长期发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具有重要的提炼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P2P平台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有用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国内外研究
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我国P2P模式的发展现状,总结和借鉴外国P2P业务监管方面的经验,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多年来学术界对于P2P这项新兴的金融模式颇有研究,很多学者对P2P监管方案进行了不同层度和角度的研究。相关文献资料总结为以下两个研究方面。
一是关于美国、英国P2P金融监管体系的实例研究。Huang Z, Deng J, Xiong M(2014)对基本阐述了英美两国的P2P金融监管体系,美国以SEC为主体监管主体,其他多部门分头协调监管。英国的P2P监管采取行业自律结合监管立法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上,文献结合我国国情和P2P行业发展现状提出了发展建议。
二是关于我国P2P行业监管体系研究。潘庄晨、邢博(2014)认为当前我国的P2P行业平台内存在不同的风险,有下行存在不足和经济周期而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有因为无监管和个人征信体系引发的信用风险,有当前政府监管的法律风险,有平台内部会发生的操作风险。王雅洁(2013)认为P2P业务面临的问题是源于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和公司运营的风险隐患,也导致了当前其行业信用风险评估系统不健全的现状。
1.2.2研究总结
由于国外P2P行业发展较早,其监管体系较为成熟,因此国外学术界对此领域研究较为深入和广泛。在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体制方面,国外学者多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式,以英美两国研究学术为代表,从P2P行业的监管现状、法律风险、基本制度等多角度阐述P2P行业监管制度的发展状况。整体上国外学术在论文规模数量、理论框架的合理性、研究主体的广泛性都比国内研究更加深刻。
而我国当前P2P行业仍处于初始阶段,相关研究理论存在缺陷不足,多采用案列分析的研究方式,多数学术以研究在我国P2P行业监管主体、基本国情为主,在监管体制建设意见方面研究较为匮乏。因此,关于国外P2P行业监管体制建设经验的学术理论对于我国来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第一章 绪论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2 文献综述 2
1.3论文框架结构 3
第二章 我国P2P行业发展现状 4
2.1 P2P平台主要运营模式 4
2.2 P2P平台发展现状 5
第三章 国内外P2P行业监管案例研究 10
3.1国外P2P监管案例研究 10
3.2我国P2P行业监管案例分析 11
3.3 我国P2P行业监管对比分析 13
第四章 优化我国P2P行业监管综合建议 14
4.1政府明确各部门职责 14
4.2地方监管主体要职责分明 14
4.3完善信息披露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 15
4.4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教育 15
结束语 16
致 谢 17
参考文献 18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1.1研究背景
随着当前互联网时代的普及应用,互联网金融因为其自身具有的成本低、效率高、传播快、覆盖广等特点逐渐走入大众视野,成为代表社会商业发展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而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融资模式,当前在中小微型企业对于银行贷款资金的需求逐渐减少的环境下,P2P网络借贷模式逐渐受到了投资者的热爱,在全球范围内飞速发展。
2006年自我国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成立起,我国P2P行业的发展规模逐渐壮大,P2P平台的融资模式开始走入大众投资人的视野,随后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开始飞速增长,据网贷之家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2月底,在我国可正常运行的P2P平台数量就达到了1931家,全年P2P平台的成交额高达28048.49亿元。然而据零壹数据统计,出现问题的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共有3902家,占P2P网络借贷平台总量的比例为66.9%,这些平台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公司停业和失联跑路为主,再加上社会舆情的负面报道,P2P网络借贷的隐患为社会大众吹响了警钟,也让投资者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热情受损。
在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制度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建立以安全性投资为标准市场规则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建立意义。明确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责任归属问题,不仅可以维护投资者的安全权益,保持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而且推进了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对于市场准入标准、P2P监管主体、市场推出机制等其他社会关注度较高、监管性质较重要的方面,如何完善这些制度因素对于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是一个当前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1.1.2研究意义
P2P行业发展较早、监管模式相对成熟的国家对于我国P2P行业的监管制度建设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美英两国是P2P行业里监管体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各有特色。美国当前P2P监管模式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监管主体,其他多部门协同监管;英国P2P监管采用行业自律与监管法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虽然与我国国情不同,但国外P2P平台长期发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具有重要的提炼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P2P平台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有用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国内外研究
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我国P2P模式的发展现状,总结和借鉴外国P2P业务监管方面的经验,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多年来学术界对于P2P这项新兴的金融模式颇有研究,很多学者对P2P监管方案进行了不同层度和角度的研究。相关文献资料总结为以下两个研究方面。
一是关于美国、英国P2P金融监管体系的实例研究。Huang Z, Deng J, Xiong M(2014)对基本阐述了英美两国的P2P金融监管体系,美国以SEC为主体监管主体,其他多部门分头协调监管。英国的P2P监管采取行业自律结合监管立法监管模式,。在此基础上,文献结合我国国情和P2P行业发展现状提出了发展建议。
二是关于我国P2P行业监管体系研究。潘庄晨、邢博(2014)认为当前我国的P2P行业平台内存在不同的风险,有下行存在不足和经济周期而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有因为无监管和个人征信体系引发的信用风险,有当前政府监管的法律风险,有平台内部会发生的操作风险。王雅洁(2013)认为P2P业务面临的问题是源于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和公司运营的风险隐患,也导致了当前其行业信用风险评估系统不健全的现状。
1.2.2研究总结
由于国外P2P行业发展较早,其监管体系较为成熟,因此国外学术界对此领域研究较为深入和广泛。在P2P网络借贷行业监管体制方面,国外学者多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式,以英美两国研究学术为代表,从P2P行业的监管现状、法律风险、基本制度等多角度阐述P2P行业监管制度的发展状况。整体上国外学术在论文规模数量、理论框架的合理性、研究主体的广泛性都比国内研究更加深刻。
而我国当前P2P行业仍处于初始阶段,相关研究理论存在缺陷不足,多采用案列分析的研究方式,多数学术以研究在我国P2P行业监管主体、基本国情为主,在监管体制建设意见方面研究较为匮乏。因此,关于国外P2P行业监管体制建设经验的学术理论对于我国来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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