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机制研究
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机制研究[20191212091820]
摘 要
科技金融作为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热点问题,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持, 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目前国内外对科技金融的研究大多处在具体的措施建议层面,对机制的研究较少。文章以常州市科技金融的发展为落脚点,不仅对科技金融的理论进行了充实,也为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政策和措施。
本文首先研究了科技金融体系中的五个主要的参与主体即企业、政府、银行、高校及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具备的特点,然后从科技企业的视角探寻科技金融体系在发展的四个阶段具有的不同特性,并结合常州科技企业的状况进行相应的分析,最后从科技基金的设立、项目的招标与立项、项目的监督与资金的审查、项目的评价与资金的回收四个流程叙述科技金融机制的构建所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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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科技金融;研发;融资;机制;
目 录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 研究概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意义 1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2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
2.1理论概念 2
2.2 政策措施 3
2.3 机制探索 4
第三章 科技金融体系主体分析 4
3.1科技型企业 5
3.2政府 5
3.3银行 6
3.4高校及科研机构 6
3.5中介机构 7
第四章 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分析 7
4.1初始期分析 8
4.2成长期分析 8
4.3扩张期分析 9
4.4成熟期分析 9
第五章 科技金融发展对策的机制建设 10
5.1 科技基金的设立 10
5.2 科技项目的招标与立项 11
5.3 科技项目的监督与资金的审查 11
5.4科技项目的评价与资金的回收 12
结束语 13
参考文献 14
第一章 研究概论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持。金融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的发展有助于经济繁荣与社会的稳定。两者的结合,能够将科技成果更好得向生产力转化,让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经济,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得发展。如何让两者密切配合,协调发展是当今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1.1研究背景
我国提出了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目标,努力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实力,积极构建科学化的发展模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化的步伐。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第28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中强调“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五章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中明确“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构建省级科技创业投融资联盟,积极引入创业投资,拓展科技金融服务范围”。
常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科技金融体系,拓展引资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支持科技创新,逐步形成以银行信贷为主体,以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企业债券等融资工具为支撑,以信用保险、融资担保、技术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为手段,以金融政策和地方政策支持为动力的科技金融体系,为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科技金融从国家级层面到市级的层面都受到很大的重视,在今后的发展中处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1.2研究意义
随着常州“十二五”的稳步推进,科技金融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常州具有巨大的金融资源,居民储蓄存款数量巨大和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贸易积累了大量盈余,常州市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且大多处于发展初期,自身综合实力较弱。可是这些金融资源并没有形成支持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途径。
科技投入渠道狭窄、效率低下,缺乏投资退出渠道等问题一直以来都限制着中小企业的成长与进步;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都存在这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导致新型的科技研究成果不能成功得转化成为市场中的商品,这既限制了企业自身的科技进步,也在总体上制约了社会的发展,使得很多新的项目不能有效得开发利用,不能快捷有效地服务于社会。
这些情况反映出常州科技金融的体制机制与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相脱节,两者不能很好得协调适应,科技金融机制中存在制度僵化、内容规定不够明确、不能够与时俱进的问题。进行科技金融政策与机制方面的对策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现有机制体制的完善,提升科技进步的速度,完善金融市场的体系,从而使科技金融协调发展,进而提升常州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综合实力。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文章首先介绍科技金融的研究概况并进行文献综述。明确科技金融的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与研究的需要,阐述研究的内容和研究的方法;回顾科技金融以前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以文献回顾的方式呈现研究的最新发展状况,并对已有取得的成果开展评价。
然后进行理论分析,一方面从参与主题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各主要主体在科技金融中所具备的特点和发挥的作用以及与其他主体的关联关系;另一方面从企业发展的视角探索发展不同阶段的政策需求以及各主体之间相互施加的影响,进而根据分析的结果对常州科技金融的发展提出政策措施调整的建议。最后,对文章进行总结。文章以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结合常州科技金融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政策措施的调整提出相应建议。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科技金融这一概念出现得并不早,且至今仍没有一个全面完整的定义,然而从其出现开始,学术界就一直在进行相应的研究与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国外在该领域发展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但由于国情与地域的差异,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学习借鉴,让其经验真正为我所用。
2.1 理论概念
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2009)给“科技金融”下了较为明确的定义,认为“科技金融”是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的组成,能够为科学技术的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新兴产业的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构建提供资源,它由科技企业、政府部门、市场和社会中介机构等主体构成,是国家金融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樊星(2011)提出科技金融存在理论和实践的悖论,其学科本身由实验活动所衍生,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依赖于实践活动的开展,实践活动是对理论活动的推演,实践成为动因,理论活动并不能对实践进行很好得控制,它只是实践活动的归纳和发展。
房汉廷(2010)认为科技金融的本质可归纳为四点:企业家把技术发明和科学知识转化为商业活动的总和,是创新性的融资活动;技术革命和金融的结合为新经济模式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金融资本对科学技术进行孵化,创造财富的过程;金融资本通过科技成果的转化进行优化配置,获得高附加值的过程。
2.2 政策措施
吴先满(2012)从促进科技银行、科技信贷的发展与创新,促进科技保险的发展与创新,促进科技证券的发展和创新三个角度,结合江苏省在科技金融方面的具体状况提出政策措施的建议。
卢金贵和陈振权(2010)分析了广东在科技金融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存在不足,提出了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建立多元化科技金融投入机制,设立科技金融试点市,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策体系等建议。
肖泽磊、韩顺法和易志高(2011)阐述了科技金融体系内各要素的功能,分析了体系的生命周期和运作机制与风险防范,提出设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落实财税优惠制度,投资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组建“光谷支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建立柜台交易,建设科技企业信用网络等。
汤汇浩(2012)论述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创新现状与政府担当的角色以及我国科技金融创新的风险形式。提出加强建设科技金融信息体系,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深化改革银行贷款制度,加快拓展科技保险业务,完善政府资金扶植运作体系,夯实科技金融发展基础六条对策。
2.3 机制探索
胡援成和吴江涛(2012)认为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和投融资通道的搭建是科技金融机制必须具备的两个因素,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依托产业集群理论,做好商业银行的集合保理融资服务和夹层融资服务以及科技专业支行的建立。
龙云安和李泽明(2012)对科技金融机制进行了细分,设立两者相结合的方差模型并结合5家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验,得出金融机构缺乏自身发展潜力、科研个体和机构中缺少经济型独立,机制存在系统环境问题这三个结合的结构关联问题。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机制结构,规范个体的金融行为,提高金融投资科技机制的运行效率以及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李悦(2012)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科技金融的理论体系,得出安徽存在科技与金融领域严重分离,没有科学系统的合理评价企业价值的标准,科技创新活动的波动性、金融风险性和企业的收益要求还有矛盾冲突三个问题,提出建立匹配的收益-风险机制,实现多方面发展。
陈坚(2012)探索了美国硅谷模式成功发展的相关经验,分析了其内部机制的特点,并与中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提出建立中国的风险投资机制的核心,就在于要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套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以中小企业为主角,建立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完善合理的风险投资治理结构三点建议。
科技金融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很大重视,其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与相关政策机制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时间并不长,有待探索的地方还有很多,与常州相关的文献数量更为稀少,相应的研究还有巨大的空间,需要我们从科技金融的理论与常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得开展。
第三章 科技金融体系主体分析
在科技金融体系内,影响力较大的主体主要分为科技型企业、政府、银行、高校及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五类。这些主体之间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彼此之间协调发展。各主体的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特性,科技金融发展的进程中需把握好其所具备的特点,从常州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得进行规划、调控。
3.1 科技型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主体,如何规划和促进科技型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关乎科技金融发展的全局,这要求我们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研究和探索。在企业的生命周期中,企业要经历从初创到成长再到成熟多个不同的生命阶段,其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也相应的呈现多样性(谢科范,2004)。
企业的风险管理应伴随着企业的成长做相应的调整,并根据自身的特点与不同主体进行相应的联系,因为企业在不同的生命阶段,具备不同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资本需求量和需求方式也不同,因此需要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政策和服务(Hogan and Hutson,2005)。科技型企业要利用好政府所构建的平台,积极应用相应的融资渠道,规划好设计好与自身相适应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做好与其他主体的交流,同时也要把资金运用,让其真正为科技为企业所用,这样才能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科技实力,或获取进一步的资金支持。
常州市科技型企业众多,规模各异,在科技金融方面发展的程度也各不相同,截至2009年,开展研发的企业有1558个,研发人员3.54万人,工业企业开工项目3767个,工业企业研究开发项目663个,工业产品完成新产品产值727.03亿,工业企业申请专利5151件。(资料来源于常州市统计局)可以说常州企业在科技金融的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后如何规划并进一步得发展对常州地方经济的实力有着巨大的影响。
3.2 政府
科技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在市场服务、方向引导、发展辅助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于科技型企业R&D投入高,而企业自身限制较多,难以筹集足够的资源,加上市场调节有时会失灵,市场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对其施加影响。政府应完善科技金融的支持政策,制定和补充财政与税收政策,如设立企业担保基金,技术创新基金等。
常州市在科技金融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扶植政策,如在2008年06月03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在2010年12月13日颁布《常州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2011年03月25日颁布《常州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等,在相关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上常州市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2012年7月18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正式成立。2013年1月21日,江苏省科技厅会同省金融办、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常州国家级高新区入选首批“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2012年4月5日,江苏省首个再担保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落户常州等。
但在运行过程中仍体现出很多不足:首先,常州市科技金融的发展导向不够明确,缺少长远的计划实施方案,而且政策的制定不够系统,缺乏完善的配套体系,政策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分散。其次,政府的政策鼓励与支持没有有效的发挥,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积极性没有有效的调动,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措施的运行规模仍然比较小。再次,科技金融的发展区域较为局限,大多停留在高新区和武进区,其他区县的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发展的不协调限制了科技金融整体实力的提升。
摘 要
科技金融作为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热点问题,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持, 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目前国内外对科技金融的研究大多处在具体的措施建议层面,对机制的研究较少。文章以常州市科技金融的发展为落脚点,不仅对科技金融的理论进行了充实,也为常州市科技金融政策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政策和措施。
本文首先研究了科技金融体系中的五个主要的参与主体即企业、政府、银行、高校及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具备的特点,然后从科技企业的视角探寻科技金融体系在发展的四个阶段具有的不同特性,并结合常州科技企业的状况进行相应的分析,最后从科技基金的设立、项目的招标与立项、项目的监督与资金的审查、项目的评价与资金的回收四个流程叙述科技金融机制的构建所应采取的措施。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科技金融;研发;融资;机制;
目 录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 研究概论 1
1.1研究背景 1
1.2研究意义 1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2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
2.1理论概念 2
2.2 政策措施 3
2.3 机制探索 4
第三章 科技金融体系主体分析 4
3.1科技型企业 5
3.2政府 5
3.3银行 6
3.4高校及科研机构 6
3.5中介机构 7
第四章 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分析 7
4.1初始期分析 8
4.2成长期分析 8
4.3扩张期分析 9
4.4成熟期分析 9
第五章 科技金融发展对策的机制建设 10
5.1 科技基金的设立 10
5.2 科技项目的招标与立项 11
5.3 科技项目的监督与资金的审查 11
5.4科技项目的评价与资金的回收 12
结束语 13
参考文献 14
第一章 研究概论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持。金融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的发展有助于经济繁荣与社会的稳定。两者的结合,能够将科技成果更好得向生产力转化,让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经济,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得发展。如何让两者密切配合,协调发展是当今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1.1研究背景
我国提出了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目标,努力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实力,积极构建科学化的发展模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化的步伐。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第28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中强调“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五章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中明确“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构建省级科技创业投融资联盟,积极引入创业投资,拓展科技金融服务范围”。
常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科技金融体系,拓展引资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支持科技创新,逐步形成以银行信贷为主体,以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企业债券等融资工具为支撑,以信用保险、融资担保、技术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为手段,以金融政策和地方政策支持为动力的科技金融体系,为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科技金融从国家级层面到市级的层面都受到很大的重视,在今后的发展中处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1.2研究意义
随着常州“十二五”的稳步推进,科技金融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常州具有巨大的金融资源,居民储蓄存款数量巨大和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贸易积累了大量盈余,常州市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且大多处于发展初期,自身综合实力较弱。可是这些金融资源并没有形成支持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途径。
科技投入渠道狭窄、效率低下,缺乏投资退出渠道等问题一直以来都限制着中小企业的成长与进步;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都存在这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导致新型的科技研究成果不能成功得转化成为市场中的商品,这既限制了企业自身的科技进步,也在总体上制约了社会的发展,使得很多新的项目不能有效得开发利用,不能快捷有效地服务于社会。
这些情况反映出常州科技金融的体制机制与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相脱节,两者不能很好得协调适应,科技金融机制中存在制度僵化、内容规定不够明确、不能够与时俱进的问题。进行科技金融政策与机制方面的对策与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现有机制体制的完善,提升科技进步的速度,完善金融市场的体系,从而使科技金融协调发展,进而提升常州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综合实力。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文章首先介绍科技金融的研究概况并进行文献综述。明确科技金融的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与研究的需要,阐述研究的内容和研究的方法;回顾科技金融以前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以文献回顾的方式呈现研究的最新发展状况,并对已有取得的成果开展评价。
然后进行理论分析,一方面从参与主题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各主要主体在科技金融中所具备的特点和发挥的作用以及与其他主体的关联关系;另一方面从企业发展的视角探索发展不同阶段的政策需求以及各主体之间相互施加的影响,进而根据分析的结果对常州科技金融的发展提出政策措施调整的建议。最后,对文章进行总结。文章以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结合常州科技金融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政策措施的调整提出相应建议。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科技金融这一概念出现得并不早,且至今仍没有一个全面完整的定义,然而从其出现开始,学术界就一直在进行相应的研究与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国外在该领域发展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但由于国情与地域的差异,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学习借鉴,让其经验真正为我所用。
2.1 理论概念
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2009)给“科技金融”下了较为明确的定义,认为“科技金融”是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的组成,能够为科学技术的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新兴产业的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构建提供资源,它由科技企业、政府部门、市场和社会中介机构等主体构成,是国家金融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樊星(2011)提出科技金融存在理论和实践的悖论,其学科本身由实验活动所衍生,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依赖于实践活动的开展,实践活动是对理论活动的推演,实践成为动因,理论活动并不能对实践进行很好得控制,它只是实践活动的归纳和发展。
房汉廷(2010)认为科技金融的本质可归纳为四点:企业家把技术发明和科学知识转化为商业活动的总和,是创新性的融资活动;技术革命和金融的结合为新经济模式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金融资本对科学技术进行孵化,创造财富的过程;金融资本通过科技成果的转化进行优化配置,获得高附加值的过程。
2.2 政策措施
吴先满(2012)从促进科技银行、科技信贷的发展与创新,促进科技保险的发展与创新,促进科技证券的发展和创新三个角度,结合江苏省在科技金融方面的具体状况提出政策措施的建议。
卢金贵和陈振权(2010)分析了广东在科技金融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存在不足,提出了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建立多元化科技金融投入机制,设立科技金融试点市,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策体系等建议。
肖泽磊、韩顺法和易志高(2011)阐述了科技金融体系内各要素的功能,分析了体系的生命周期和运作机制与风险防范,提出设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落实财税优惠制度,投资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组建“光谷支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建立柜台交易,建设科技企业信用网络等。
汤汇浩(2012)论述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创新现状与政府担当的角色以及我国科技金融创新的风险形式。提出加强建设科技金融信息体系,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深化改革银行贷款制度,加快拓展科技保险业务,完善政府资金扶植运作体系,夯实科技金融发展基础六条对策。
2.3 机制探索
胡援成和吴江涛(2012)认为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和投融资通道的搭建是科技金融机制必须具备的两个因素,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依托产业集群理论,做好商业银行的集合保理融资服务和夹层融资服务以及科技专业支行的建立。
龙云安和李泽明(2012)对科技金融机制进行了细分,设立两者相结合的方差模型并结合5家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验,得出金融机构缺乏自身发展潜力、科研个体和机构中缺少经济型独立,机制存在系统环境问题这三个结合的结构关联问题。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机制结构,规范个体的金融行为,提高金融投资科技机制的运行效率以及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李悦(2012)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科技金融的理论体系,得出安徽存在科技与金融领域严重分离,没有科学系统的合理评价企业价值的标准,科技创新活动的波动性、金融风险性和企业的收益要求还有矛盾冲突三个问题,提出建立匹配的收益-风险机制,实现多方面发展。
陈坚(2012)探索了美国硅谷模式成功发展的相关经验,分析了其内部机制的特点,并与中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提出建立中国的风险投资机制的核心,就在于要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套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以中小企业为主角,建立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完善合理的风险投资治理结构三点建议。
科技金融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很大重视,其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与相关政策机制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时间并不长,有待探索的地方还有很多,与常州相关的文献数量更为稀少,相应的研究还有巨大的空间,需要我们从科技金融的理论与常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得开展。
第三章 科技金融体系主体分析
在科技金融体系内,影响力较大的主体主要分为科技型企业、政府、银行、高校及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五类。这些主体之间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彼此之间协调发展。各主体的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特性,科技金融发展的进程中需把握好其所具备的特点,从常州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得进行规划、调控。
3.1 科技型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主体,如何规划和促进科技型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关乎科技金融发展的全局,这要求我们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研究和探索。在企业的生命周期中,企业要经历从初创到成长再到成熟多个不同的生命阶段,其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也相应的呈现多样性(谢科范,2004)。
企业的风险管理应伴随着企业的成长做相应的调整,并根据自身的特点与不同主体进行相应的联系,因为企业在不同的生命阶段,具备不同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资本需求量和需求方式也不同,因此需要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政策和服务(Hogan and Hutson,2005)。科技型企业要利用好政府所构建的平台,积极应用相应的融资渠道,规划好设计好与自身相适应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做好与其他主体的交流,同时也要把资金运用,让其真正为科技为企业所用,这样才能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科技实力,或获取进一步的资金支持。
常州市科技型企业众多,规模各异,在科技金融方面发展的程度也各不相同,截至2009年,开展研发的企业有1558个,研发人员3.54万人,工业企业开工项目3767个,工业企业研究开发项目663个,工业产品完成新产品产值727.03亿,工业企业申请专利5151件。(资料来源于常州市统计局)可以说常州企业在科技金融的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后如何规划并进一步得发展对常州地方经济的实力有着巨大的影响。
3.2 政府
科技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在市场服务、方向引导、发展辅助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于科技型企业R&D投入高,而企业自身限制较多,难以筹集足够的资源,加上市场调节有时会失灵,市场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对其施加影响。政府应完善科技金融的支持政策,制定和补充财政与税收政策,如设立企业担保基金,技术创新基金等。
常州市在科技金融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扶植政策,如在2008年06月03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在2010年12月13日颁布《常州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2011年03月25日颁布《常州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等,在相关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上常州市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2012年7月18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正式成立。2013年1月21日,江苏省科技厅会同省金融办、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常州国家级高新区入选首批“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2012年4月5日,江苏省首个再担保体系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落户常州等。
但在运行过程中仍体现出很多不足:首先,常州市科技金融的发展导向不够明确,缺少长远的计划实施方案,而且政策的制定不够系统,缺乏完善的配套体系,政策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分散。其次,政府的政策鼓励与支持没有有效的发挥,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积极性没有有效的调动,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措施的运行规模仍然比较小。再次,科技金融的发展区域较为局限,大多停留在高新区和武进区,其他区县的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发展的不协调限制了科技金融整体实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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