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识别量化及应对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先后经历了2009年的“财政部代发”到2011年的“自发代还”,再到2014年的“自发自还”三个阶段,逐步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由于决策主体责任不明确、相关制度存在缺陷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决策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的风险逐步增加。因此本文根据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实际情况,结合相关理论,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对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进行识别,采用因素分析法建立评分标准,对其进行定性的分析。最后,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提出几点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从而更好地满足江苏省政府债务决策的发展需要,降低债务决策风险。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决策风险,风险源
目 录
1引言1
2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概述1
2.1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及成因1
2.2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概念及影响2
2.3 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概念3
3 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的识别3
3.1内部环境的风险因素识别3
3.2外部环境的风险因素识别5
4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的量化6
4.1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定性分析6
4.2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评价8
5 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的应对措施8
5.1内部风险应对措施9
5.2外部风险应对措施10
结论12
致谢13
参考文献14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如何做好地区发展和城乡建设工作,成为新时期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议题。地方政府在进行地区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作为支持,地方政府通常采取债务融资的方式来满足这一资金需求。但随着政府性债务的不断增加,如何对财政金融风险进行防范,成为地方政府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内容。2014年5月22日,财政部印发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改革,中央财政今后不再包揽一切,开创了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新纪元[1];同年8月,新预算法的修订也为地方政府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债务的阳光化再度指出明确的方向。
目前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相关方面进行全面系统性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使人们不能从源头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控制;而且江苏省是“自发自还”模式的试点省份,已有的研究成果并不完全适用于此模式,因此亟需在“自发自还”的背景下对江苏省政府债务决策风险进行研究。本文从决策内部环境和决策外部环境两个风险源着手,采用定性的方法对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进行系统性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
2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概述
2.1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及成因
2.1.1 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地方政府服务公众的重要财政工具。政府性债务一般被定义为:由于过去发生的经济活动而对地方政府产生的现实义务,地方政府履行义务的方式导致其资源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的形式流出[2]。地方政府债务的含义没有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含义那么广泛,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范围,将地方政府性债务予以定义:狭义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以地方政府名义借入、承诺或担保的,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境内外借款,地方政府偿还责任多以合同和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广义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不仅包括法律或者合同所罗列的债务,而且包括最终可能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所有债务金额和担保责任等总和[3]。
2.1.2 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成因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有着密切的关联性,随着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政府自给能力有所下滑,地方政府为了发挥其职能,只能依靠于政府性债务进行公共服务。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事权不断向下转移,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支出的范围不停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政自给能力逐渐减弱。在这一过程中,造成了地方政府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缺口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公共职能的实现,需要依靠财政资金,但自身财政资金的不足要求地方政府需要“举债度日”。
第二,新形势下,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导致其债务不断增加。受到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依旧靠行政命令进行调节,市场发展机制并未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在进行服务领域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虽然在这一过程中,PPP模式应用其中,但是政府依旧起到了主导作用,市场调节机制未得到有效利用。
第三,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务管理过程中,管理能力存在一定的欠缺。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债务风险的防范意识比较薄弱、为了绩效大搞“面子工程”盲目举债,导致债务越积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给地方政府带来了较大的债务风险。同时,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产生,与政府决策有着较大的关联性。地方政府在举债的过程中,缺乏整体规划、多头举债现象较为普遍,这导致政府性债务大量增加,为政府性债务风险埋下了隐患。
2.2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概念及影响
由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定义可以推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含各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为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而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债务以及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债务,其规模超出了与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承载能力,无力按期偿还本息并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不断积累,会损害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社会动荡,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4]。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庞大,增速较快,使地方政府陷入无力清偿债务的危机,影响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转,阻碍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降低其风险迫在眉睫。
2.3 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概念
目 录
1引言1
2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概述1
2.1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及成因1
2.2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概念及影响2
2.3 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概念3
3 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的识别3
3.1内部环境的风险因素识别3
3.2外部环境的风险因素识别5
4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的量化6
4.1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定性分析6
4.2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评价8
5 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的应对措施8
5.1内部风险应对措施9
5.2外部风险应对措施10
结论12
致谢13
参考文献14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如何做好地区发展和城乡建设工作,成为新时期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议题。地方政府在进行地区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作为支持,地方政府通常采取债务融资的方式来满足这一资金需求。但随着政府性债务的不断增加,如何对财政金融风险进行防范,成为地方政府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内容。2014年5月22日,财政部印发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改革,中央财政今后不再包揽一切,开创了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新纪元[1];同年8月,新预算法的修订也为地方政府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债务的阳光化再度指出明确的方向。
目前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相关方面进行全面系统性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使人们不能从源头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控制;而且江苏省是“自发自还”模式的试点省份,已有的研究成果并不完全适用于此模式,因此亟需在“自发自还”的背景下对江苏省政府债务决策风险进行研究。本文从决策内部环境和决策外部环境两个风险源着手,采用定性的方法对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进行系统性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
2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概述
2.1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及成因
2.1.1 地方政府性债务概念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地方政府服务公众的重要财政工具。政府性债务一般被定义为:由于过去发生的经济活动而对地方政府产生的现实义务,地方政府履行义务的方式导致其资源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的形式流出[2]。地方政府债务的含义没有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含义那么广泛,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范围,将地方政府性债务予以定义:狭义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以地方政府名义借入、承诺或担保的,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境内外借款,地方政府偿还责任多以合同和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广义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不仅包括法律或者合同所罗列的债务,而且包括最终可能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所有债务金额和担保责任等总和[3]。
2.1.2 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成因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有着密切的关联性,随着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政府自给能力有所下滑,地方政府为了发挥其职能,只能依靠于政府性债务进行公共服务。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事权不断向下转移,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支出的范围不停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政自给能力逐渐减弱。在这一过程中,造成了地方政府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缺口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公共职能的实现,需要依靠财政资金,但自身财政资金的不足要求地方政府需要“举债度日”。
第二,新形势下,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导致其债务不断增加。受到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依旧靠行政命令进行调节,市场发展机制并未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在进行服务领域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虽然在这一过程中,PPP模式应用其中,但是政府依旧起到了主导作用,市场调节机制未得到有效利用。
第三,地方政府在进行债务管理过程中,管理能力存在一定的欠缺。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债务风险的防范意识比较薄弱、为了绩效大搞“面子工程”盲目举债,导致债务越积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给地方政府带来了较大的债务风险。同时,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产生,与政府决策有着较大的关联性。地方政府在举债的过程中,缺乏整体规划、多头举债现象较为普遍,这导致政府性债务大量增加,为政府性债务风险埋下了隐患。
2.2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概念及影响
由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定义可以推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含各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为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而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债务以及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债务,其规模超出了与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承载能力,无力按期偿还本息并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不断积累,会损害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社会动荡,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4]。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庞大,增速较快,使地方政府陷入无力清偿债务的危机,影响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转,阻碍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降低其风险迫在眉睫。
2.3 地方政府性债务决策风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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