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解读及应用展望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解读及应用展望[20200105133101]
(空1行) 随着企业合并、兼并的浪潮愈演愈烈, 进一步规范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愈显重要。我国财政部于2014年2月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在合并范围、合并程序等方面与2006年版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有所不同。本课题的研究重点是对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解读,并对其应用进行合理的展望。通过以上,以此来期望对实务中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的疑难问题及争议提供参考,并对为财会人员更好地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提供指引。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合并财务报表,旧准则,新准则,应用展望
目 录
1 引言 1
2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年代发展情况 1
3 2006年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内容 2
3.1 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由母公司理论转变为实体理论 2
3.2 合并财务报表在会计处理下合并范围会发生变化 3
3.3 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范围进行了规范 3
4 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变化 3
4.1 修改了母子公司相关方面的内容 4
4.2 修改了控制的定义 5
4.3 增加了实质性权利的概念 6
4.4 修订不足半数表决权的权利判断条件 6
4.5 增加了委托代理关系 6
4.6 增加了可变回报的解释 7
4.7 编制合并报表的主体不同 7
4.8 合并程序的编制不同 7
4.9 合并利润表中收益与费用抵消内容不同 8
4.10 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同 8
4.11 多个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权力关系界定的不同 8
4.12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不同 9
5 新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及应用展望 9
5.1 新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 9
5.2 新合并财务报表的应用展望 10
结 论 12
致 谢 13
参 考 文 献 14
1 引言
这几年,企业合并、兼并的现象与日俱增, 更深层次地规范企业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越来越重要。在2014年2月的时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被我国财政部发布。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2006年版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不同的地方,在于合并范围和合并程序等方面。本次写的课题,主要研究方向是对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一些解读,并对准则的应用进行合理的展望。
2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年代发展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在1992年11月的时候被我国的财政部颁布,它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企业的行为,如对外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企业占一半以上的资本或有控制权的投资公司,公司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条例》是在1995年的时候颁布,它对与合并会计报表方面相关的编制问题进行了规范罗列。而参照我国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它们实际上合并财务报表有些出入。参照IAS 27(200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被财政部在2006年2月的时候发布,以后就跟着发生转变,从侧重母公司理论到侧重实体理论,并相应确定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合并范围。
为了有效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信息编制成本得到降低,从而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2011年5月的时候,使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0的持续趋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2014年2月17日的时候被财政部印发修订,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等问题被重新规范。
3 2006年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内容
3.1 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由母公司理论转变为实体理论
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条例》中母公司理论的形成把法定控制当做基础,而企业的合并报表则是母公司报表的扩展和补充。
对整个企业集团来说,若要反映整个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状况,则需看合并财务报表。而对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来说,形成不同的整个企业集团认识,会产生不同的合并理论,此外,不同的合并理论和合并范围以及少数股东权益的界定也不一致,不能混为一谈。自从2006年会计准则发布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理论被我国重新界定,从而开始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我国拿实体理论来制成合并财务报表,而且不再依靠母公司理论。[1]
3.1.1 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概念界定上的不同之处,更加能反映少数股东的利益
母公司理论重点说明母公司或者整个控股公司的股东的利益,控股公司或是母公司能百分之百控制子公司的财务和营销决策,忽略少数股东利益,解决了母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对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料的要求,纵观整个企业公司,母公司理论以母公司的利益为重点,但是没有直面地揭露它的企业集团的财务资料。
3.1.2 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它们在反映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不同之处,会让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事实上,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要求被进行更多的限制,这是最有代表性的,是需要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会计信息需要的充分的可比性进行考量的,使用户容易理解的。母公司和实体理论比较理论,更将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母公司的利益思想的物理理论,但也与少数股东有关。未实现收益和对集团内部的角度来看损失,扎实的理论慢慢来抵消损失,而不是允许母公司持股比例抵销这样做,有允许使用内部企业集团关联交易薄利多销行为的操纵,当优势现象发生时,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其次,实体理论强调对象是母公司,子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必须通过公允价值计价,因为它可以在各方面显示,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理论是基于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和附属的历史成本少数股东权益,当这样计算公允价值时,它会创建测量双重标准,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第三,根据实体理论,我们需要在股东权益上市之时,来正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的股东权益。母公司理论如果出现在少数股东权益的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这将会使会计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了解所有的信息不方便。因此,旧准则强调实体理论,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易于理解。
3.2 合并财务报表在会计处理下合并范围会发生变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首先要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而合并范围是否科学,则会直接影响会计报表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对新会计准则来说,主要是根据子公司而言,会计准则是通过根据是否控制来判断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母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都一定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子公司拥有超过板书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者以下的表决权但是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也在范围内。
3.3 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范围进行了规范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在2006年被取消。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通过参照合并财务报表的实体理论,应该在母公司权益以及非控制权益之间进行分配,应当冲减未分配利润,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不用再单列。而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参照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和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项目来调整,未确认投资损失不再单独列出。除此之外,于少数股东权益而言,少数股东权益在会计准则规定下合并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权益类项目来显示,不用再列示在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从而更符合规范,显现了实体理论的范畴,着重说明实质性控制的重要性。
(空1行) 随着企业合并、兼并的浪潮愈演愈烈, 进一步规范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愈显重要。我国财政部于2014年2月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在合并范围、合并程序等方面与2006年版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有所不同。本课题的研究重点是对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解读,并对其应用进行合理的展望。通过以上,以此来期望对实务中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的疑难问题及争议提供参考,并对为财会人员更好地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提供指引。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合并财务报表,旧准则,新准则,应用展望
目 录
1 引言 1
2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年代发展情况 1
3 2006年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内容 2
3.1 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由母公司理论转变为实体理论 2
3.2 合并财务报表在会计处理下合并范围会发生变化 3
3.3 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范围进行了规范 3
4 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变化 3
4.1 修改了母子公司相关方面的内容 4
4.2 修改了控制的定义 5
4.3 增加了实质性权利的概念 6
4.4 修订不足半数表决权的权利判断条件 6
4.5 增加了委托代理关系 6
4.6 增加了可变回报的解释 7
4.7 编制合并报表的主体不同 7
4.8 合并程序的编制不同 7
4.9 合并利润表中收益与费用抵消内容不同 8
4.10 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同 8
4.11 多个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权力关系界定的不同 8
4.12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不同 9
5 新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及应用展望 9
5.1 新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 9
5.2 新合并财务报表的应用展望 10
结 论 12
致 谢 13
参 考 文 献 14
1 引言
这几年,企业合并、兼并的现象与日俱增, 更深层次地规范企业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越来越重要。在2014年2月的时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被我国财政部发布。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2006年版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不同的地方,在于合并范围和合并程序等方面。本次写的课题,主要研究方向是对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一些解读,并对准则的应用进行合理的展望。
2 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年代发展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在1992年11月的时候被我国的财政部颁布,它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企业的行为,如对外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企业占一半以上的资本或有控制权的投资公司,公司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条例》是在1995年的时候颁布,它对与合并会计报表方面相关的编制问题进行了规范罗列。而参照我国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它们实际上合并财务报表有些出入。参照IAS 27(200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被财政部在2006年2月的时候发布,以后就跟着发生转变,从侧重母公司理论到侧重实体理论,并相应确定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合并范围。
为了有效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信息编制成本得到降低,从而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2011年5月的时候,使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0的持续趋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2014年2月17日的时候被财政部印发修订,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等问题被重新规范。
3 2006年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内容
3.1 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由母公司理论转变为实体理论
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条例》中母公司理论的形成把法定控制当做基础,而企业的合并报表则是母公司报表的扩展和补充。
对整个企业集团来说,若要反映整个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状况,则需看合并财务报表。而对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来说,形成不同的整个企业集团认识,会产生不同的合并理论,此外,不同的合并理论和合并范围以及少数股东权益的界定也不一致,不能混为一谈。自从2006年会计准则发布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理论被我国重新界定,从而开始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我国拿实体理论来制成合并财务报表,而且不再依靠母公司理论。[1]
3.1.1 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概念界定上的不同之处,更加能反映少数股东的利益
母公司理论重点说明母公司或者整个控股公司的股东的利益,控股公司或是母公司能百分之百控制子公司的财务和营销决策,忽略少数股东利益,解决了母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对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料的要求,纵观整个企业公司,母公司理论以母公司的利益为重点,但是没有直面地揭露它的企业集团的财务资料。
3.1.2 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它们在反映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不同之处,会让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事实上,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要求被进行更多的限制,这是最有代表性的,是需要对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会计信息需要的充分的可比性进行考量的,使用户容易理解的。母公司和实体理论比较理论,更将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母公司的利益思想的物理理论,但也与少数股东有关。未实现收益和对集团内部的角度来看损失,扎实的理论慢慢来抵消损失,而不是允许母公司持股比例抵销这样做,有允许使用内部企业集团关联交易薄利多销行为的操纵,当优势现象发生时,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其次,实体理论强调对象是母公司,子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必须通过公允价值计价,因为它可以在各方面显示,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理论是基于母公司的资产,负债和附属的历史成本少数股东权益,当这样计算公允价值时,它会创建测量双重标准,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第三,根据实体理论,我们需要在股东权益上市之时,来正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的股东权益。母公司理论如果出现在少数股东权益的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这将会使会计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了解所有的信息不方便。因此,旧准则强调实体理论,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易于理解。
3.2 合并财务报表在会计处理下合并范围会发生变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首先要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而合并范围是否科学,则会直接影响会计报表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对新会计准则来说,主要是根据子公司而言,会计准则是通过根据是否控制来判断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母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都一定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子公司拥有超过板书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者以下的表决权但是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也在范围内。
3.3 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范围进行了规范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在2006年被取消。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通过参照合并财务报表的实体理论,应该在母公司权益以及非控制权益之间进行分配,应当冲减未分配利润,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不用再单列。而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参照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和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项目来调整,未确认投资损失不再单独列出。除此之外,于少数股东权益而言,少数股东权益在会计准则规定下合并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权益类项目来显示,不用再列示在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从而更符合规范,显现了实体理论的范畴,着重说明实质性控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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