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分析
重要性原则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则之一,它的运用对会计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经济业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会计信息量大大增加,一份突出重点而又无需花费过高成本的财务信息就显得极为重要,这就需要会计人员能够灵活运用重要性原则。那么重要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如何呢?本文将先陈述国内外重要性原则的定义并揭示其现实意义,再客观地通过案例描述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进而指出问题所在,随后根据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现状的建议。关键词:会计信息;重要性;专业判断能力目录
0引言 1
1 重要性定义的概述 1
1.1 我国对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1
1.2 国际及其他国家对重要性的定义 2
1.3 本文对重要性定义所持观点 2
1.3.1 我国定义中“重要性”的含义存在不确定性 2
1.3.2 我国定义的现状与国际趋同的推进趋势和程度严重不符 3
1.3.3 本文采纳国际及其他国家关于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3
2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及问题 3
2.1 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感受不到重要性原则的存在 3
2.2对重要性原则运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4
2.2.1 常见的两种用于解读重要性原则的现象 4
2.2.2 上述现象中所涉及的判断与重要性判断的差别 5
2.3会计人员盲目规避错报漏报风险 5
2.4 重要性原则的实际缺位增加了生成会计信息的成本 7
3会计重要性原则得不到有效运用的原因分析 7
3.1 企业会计准则对“重要”一词缺乏明确的界定 7
3.2 重要性原则在专业教育中普遍被忽视 9
3.3 会计人员未真正理解重要性原则的意义 10
3.4 缺乏遵循重要性原则的条件 11
4 关于促进重要性原则有效运用的建议 12
4.1 修改《基本准则》中的相关条文 12
4.2 组织力量撰写并发表有益于普及相关知识的文章 12
4.3 对教材中涉及重要性的部分作彻底修订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性原则在专业教育中普遍被忽视 9
3.3 会计人员未真正理解重要性原则的意义 10
3.4 缺乏遵循重要性原则的条件 11
4 关于促进重要性原则有效运用的建议 12
4.1 修改《基本准则》中的相关条文 12
4.2 组织力量撰写并发表有益于普及相关知识的文章 12
4.3 对教材中涉及重要性的部分作彻底修订 12
4.4 提高会计师资水平 13
4.5 对实务人员进行再培训 13
4.6 加强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互动 13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分析
0引言
重要性原则是会计核算原则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成本效益原则这一普适原则在会计核算领域中的体现,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美国审计总署(GAO)、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等机构都对重要性原则提出过自己的定义并不断修正,显而易见重要性对会计行业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重要性也有所提及:“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会计行业发展迅速,积累下不少的经验,大多数的会计人员也都认为自己已真正理解重要性原则,同时也将重要性原则融入其日常账务处理工作中,那么重要性原则真的已经贯彻落实了吗?笔者认为并非如此。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会计环境日益复杂多变,会计信息资料、事项的不确定性也大大增加,我国会计准则也在逐步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新的环境下,我国会计人员以现有的经验及理解还能跟上国际化进程的步伐吗?本文将对重要性原则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一些亟待解决但是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问题,希望能引起会计工作人员对重要性原则运用的重视,改善现有状况。
1 重要性定义的概述
1.1 我国对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2014年重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中的重要性原则,给出了更为详细的定义和解读:“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1.2 国际及其他国家对重要性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重要性的定义如下:“如果会计信息的错报、漏报会影响财务信息使用者根据报表做出的决策判断,该会计信息就具有重要性。在发生遗错报、漏报的特定情况下所判断的事项或错误的大小决定了重要性的程度。”
重要性原则在FASB成立之初就是其日程上的七个最原始问题之一,在其1980年发表二号声明中重要性的定义如下:在具体环境下,如果财务报告中某一交易或事项的漏报错报的更正,可能影响理性的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该交易或事项的漏报错报就是重要的。并达成如下共识,特殊情况下需运用到个人判断,对一致性要求高的企业需自行制定合适的指南。
国际和其他国家重要性原则的设立是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结果,企业为节约成本会产生一些错报漏报,而这些错报漏报若不影响使用者的决策(即效益是几乎相同的)就可以不用更正,反之节约了成本而效益也大幅下降则差错一定要更正。
1.3 本文对重要性定义所持观点
1.3.1 我国定义中“重要性”的含义存在不确定性
我国定义中“重要性”的含义存在不确定性,仅仅提到要将重要的事项进行列示,与国际和其他国家的“错报漏报是否影响使用者决策”的定义相比,研究的对象不同,且并未指出何为重要何为不重要。
1.3.2 我国定义的现状与国际趋同的推进趋势和程度严重不符
我国强调已与国际高度趋同,从准则内容看,也几乎趋同,而且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所提到的重要性的含义已与国际及其他国家一致。然而,在基本准则中却没有与国际趋同的表达,解释过于简单且研究对象也有所差异。
1.3.3 本文采纳国际及其他国家关于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不难看出,国际和其他国家对重要性的具体描述虽有差别,但含意大体都一致,对重要性有较为明确的定义,这就意味着重要性原则的含义也是一致的。重要性原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的确存在一些对经济决策判断影响微乎其微的经济业务,如果不运用重要性,将各种会计信息不分主次、详详细细地载入会计报告,一则耗费人力物
0引言 1
1 重要性定义的概述 1
1.1 我国对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1
1.2 国际及其他国家对重要性的定义 2
1.3 本文对重要性定义所持观点 2
1.3.1 我国定义中“重要性”的含义存在不确定性 2
1.3.2 我国定义的现状与国际趋同的推进趋势和程度严重不符 3
1.3.3 本文采纳国际及其他国家关于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3
2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及问题 3
2.1 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感受不到重要性原则的存在 3
2.2对重要性原则运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4
2.2.1 常见的两种用于解读重要性原则的现象 4
2.2.2 上述现象中所涉及的判断与重要性判断的差别 5
2.3会计人员盲目规避错报漏报风险 5
2.4 重要性原则的实际缺位增加了生成会计信息的成本 7
3会计重要性原则得不到有效运用的原因分析 7
3.1 企业会计准则对“重要”一词缺乏明确的界定 7
3.2 重要性原则在专业教育中普遍被忽视 9
3.3 会计人员未真正理解重要性原则的意义 10
3.4 缺乏遵循重要性原则的条件 11
4 关于促进重要性原则有效运用的建议 12
4.1 修改《基本准则》中的相关条文 12
4.2 组织力量撰写并发表有益于普及相关知识的文章 12
4.3 对教材中涉及重要性的部分作彻底修订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性原则在专业教育中普遍被忽视 9
3.3 会计人员未真正理解重要性原则的意义 10
3.4 缺乏遵循重要性原则的条件 11
4 关于促进重要性原则有效运用的建议 12
4.1 修改《基本准则》中的相关条文 12
4.2 组织力量撰写并发表有益于普及相关知识的文章 12
4.3 对教材中涉及重要性的部分作彻底修订 12
4.4 提高会计师资水平 13
4.5 对实务人员进行再培训 13
4.6 加强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互动 13
结论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分析
0引言
重要性原则是会计核算原则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成本效益原则这一普适原则在会计核算领域中的体现,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美国审计总署(GAO)、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等机构都对重要性原则提出过自己的定义并不断修正,显而易见重要性对会计行业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重要性也有所提及:“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会计行业发展迅速,积累下不少的经验,大多数的会计人员也都认为自己已真正理解重要性原则,同时也将重要性原则融入其日常账务处理工作中,那么重要性原则真的已经贯彻落实了吗?笔者认为并非如此。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会计环境日益复杂多变,会计信息资料、事项的不确定性也大大增加,我国会计准则也在逐步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新的环境下,我国会计人员以现有的经验及理解还能跟上国际化进程的步伐吗?本文将对重要性原则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一些亟待解决但是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问题,希望能引起会计工作人员对重要性原则运用的重视,改善现有状况。
1 重要性定义的概述
1.1 我国对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2014年重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中的重要性原则,给出了更为详细的定义和解读:“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1.2 国际及其他国家对重要性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重要性的定义如下:“如果会计信息的错报、漏报会影响财务信息使用者根据报表做出的决策判断,该会计信息就具有重要性。在发生遗错报、漏报的特定情况下所判断的事项或错误的大小决定了重要性的程度。”
重要性原则在FASB成立之初就是其日程上的七个最原始问题之一,在其1980年发表二号声明中重要性的定义如下:在具体环境下,如果财务报告中某一交易或事项的漏报错报的更正,可能影响理性的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该交易或事项的漏报错报就是重要的。并达成如下共识,特殊情况下需运用到个人判断,对一致性要求高的企业需自行制定合适的指南。
国际和其他国家重要性原则的设立是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结果,企业为节约成本会产生一些错报漏报,而这些错报漏报若不影响使用者的决策(即效益是几乎相同的)就可以不用更正,反之节约了成本而效益也大幅下降则差错一定要更正。
1.3 本文对重要性定义所持观点
1.3.1 我国定义中“重要性”的含义存在不确定性
我国定义中“重要性”的含义存在不确定性,仅仅提到要将重要的事项进行列示,与国际和其他国家的“错报漏报是否影响使用者决策”的定义相比,研究的对象不同,且并未指出何为重要何为不重要。
1.3.2 我国定义的现状与国际趋同的推进趋势和程度严重不符
我国强调已与国际高度趋同,从准则内容看,也几乎趋同,而且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所提到的重要性的含义已与国际及其他国家一致。然而,在基本准则中却没有与国际趋同的表达,解释过于简单且研究对象也有所差异。
1.3.3 本文采纳国际及其他国家关于重要性原则的定义
不难看出,国际和其他国家对重要性的具体描述虽有差别,但含意大体都一致,对重要性有较为明确的定义,这就意味着重要性原则的含义也是一致的。重要性原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的确存在一些对经济决策判断影响微乎其微的经济业务,如果不运用重要性,将各种会计信息不分主次、详详细细地载入会计报告,一则耗费人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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