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模式的市场发展潜力研究_以江苏射阳为例

农超对接模式的市场发展潜力研究_以江苏射阳为例[20200428222039]
摘要:“农超对接”作为一种新型的流通方式,它可以解决流通成本高、菜价贵等问题,实现生产者、消费者、超市的三方共赢。本文以江苏射阳为例,从农户、超市、中间层组织等相关主体角度出发,对该模式的参与情况及需求进行分析,阐释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的市场潜力。得出的主要结论:目前农超对接方式主要在一些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农村分散的菜农参与率比较低;农超对接模式在农村的发展遇到一些障碍,但它仍具有潜在的发展市场;影响农户参与意愿的因素包括种植面积、种植类型、与对模式的认知度等。据此,提出有效的、针对性的建议,消除障碍,挖掘潜在市场,让农超对接的发展更有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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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农超对接;超市;农户;市场潜力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2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2
(一)文献综述 2
1.“农超对接”合作博弈利益分配研究 2
2.“农超对接”与农户的研究 2
3.“农超对接”的实证研究 3
4.相关评述 3
(二)研究方法 3
三、相关概念界定 4
(一)市场发展潜力 4
(二)农超对接 4
1.“农超对接”的基本内涵 4
2.“农超对接”模式的分类 5
3.“农超对接”模式涉及的相关主体 5
四、数据来源与描述性分析 6
(一)数据来源 6
1.调研地点的选择 6
2.问卷设计 7
3.问卷实施 7
(二)对相关主体的研究分析 7
1.农户 7
2.超市 12
3.中间层 12
4.其他 13
五、菜农“农超对接”参与意愿因素模型分析 13
(一)模型构建 13
(二)计量方法选择 13
(三)计量变量的划分与选择 13
(四)模型结果分析 14
六、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15
(一)主要结论 15
(二)政策建议 16
致谢 17
参考文献 18
附录1:调研问卷 18
农超对接模式的市场发展潜力研究
——以江苏射阳为例
引言
农业关乎国民生计,民以食为天,农产品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们是老百姓生活的基本消费品,因此“菜贵伤民”。而农民不仅仅是农产品的消费者,他们还是农产品的生产者。他们依靠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获得收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菜贱伤农”。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过山车”式的市场行情反复出现,把生产者和消费者引入一种尴尬局面:流通起点则是蔬菜批发价格持续下滑,农民种菜无利可图;终点则是蔬菜零售价格居高不下,消费者无力购买。2011年底,多地蔬菜批发价格连续多周下跌,山东大白菜尤其突出,0.1元/公斤的田头收购价让农户每亩亏损上千元,“白菜伤农”曾一度成为种植户之痛;而仅仅在半年后,大白菜的价格波动超过两倍,价格直逼肉价。从“白菜伤农”到“菜价直逼肉价”的价格极度不稳定造成了“两头哭,中间笑”的困境。为此,社会舆论纷纷将矛头指向了传统的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在这种传统的营销模式下,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如存储保鲜设施、运输条件差,农产品种类少,价格信息不对称等,造成了农民得不到收益,消费者也无法满足自身需求。
此时,“农超对接”模式纷纷在各地推出,以期有效解决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高昂的流通成本,农产品供需不平衡等问题,从而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农民增收。目前据统计,全国实行“农超对接”的超市连锁零售企业 已超过800家,70个大中城市 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近18%,直接受益农民超过100万人。
因此,本文基于此研究背景进行农户蔬菜产销的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农超对接模式在农村开展实施的实际情况,旨在挖掘农超对接的市场发展潜力,让更多的农户与超市实现双赢的目标,同时能够给予消费者更多的实惠。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一)文献综述
1.“农超对接”合作博弈利益分配研究
农超对接模式中涉及了农户(合作社)、超市、消费者三个相关主体,三者之间都在寻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经济理性人的假设下,农民与超市都会追求利润最大化。超市以销定产,农户按单生产,一是打通了生鲜农产品销售难、运输难、储存难的瓶颈,规避了农产品滞销和贱卖的风险;二是对净菜、半成品、小包装等多种规格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带动了农产品初级加工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超对接与传统的流通方式相比,它去掉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通过超市的物流管理体系挖掘第三利润源泉。(沈墨,2010)。第三利润的获取与增加使超市愿意直接与农户对接,给予农户合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而获得高品质的生鲜农产品。这样节省中间流通环节而获得利润在超市与农户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双方获利的同时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超市的农产品质量不高以及农户农产品销售价格低、销售成本高等问题。而在流通过程中,因中间环节减少而挖掘到的第三利润在农户与超市之间该如何重新分配以期得到双方长期有效、稳定的合作共赢。所以在“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与超市的双赢是需要基于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否则,农户与超市不能达成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从而两者的利益都会有大幅度的受损。
席其鲁等(2012)基于“农户+超市”模式,运用博弈方法,对农户与超市的博弈合作利益进行分析。他们研究认为农户在农超对接过程中不会考虑最终的市场销售价格以及整个供应链的利益,他们更关心与超市之间的农产品交易价格和自己能够获得的收益。
2.“农超对接”与农户的研究
“农超对接”模式不但能够稳定农产品的价格,使得农户获得增产增收,而且使得农产品的生产销售都有稳定的渠道,不需要农户自己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兼顾寻找批发商等中间商以及进行相应的价格商讨等交易成本。在农产品流通模式的研究中,更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交易成本对农民选择农产品的流通方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农户销售农产品所需要的花费的交易费用占据了农户投入成本的较大比例。而且尽管现如今的信息传递、交通的发展比较快速发达,但在农村,由于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市场信息缺乏一定的接受程度与敏感度,农村交通的不完善以及农户生产规模小且分散等原因,农户在销售农产品时通常都是渠道、价格的接受者,也是受害者。他们在信息、谈判等交易成本上处于劣势。所以,农户对农超对接模式的接受与参与意愿,很大程度上与交易成本有着直接的关联。如果在农超对接模式下,确实可以减少农户的交易成本,那么农户会比较偏好与这种新型的流通模式。刘晓峰(2011)研究发现农户期望自己在农超对接模式下能够解决传统流通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农户农产品流通的交易成本直接影响农户农产品销售行为的选择。农户交易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农户的农产品的成本与收入,进而影响农民的收益。
3.“农超对接”的实证研究
4.相关评述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该模式涉及的相关主体农户、超市、中间层组织等的参与和需求分析,发现目前存在于各主体参与农超对接模式的问题与障碍,找到该模式的市场发展潜力点。通过对问题的解决与相关建议,让这些市场发展潜力点转变为实际的市场实力,让农超对接模式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研究方法
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采用了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问卷调研为基础,运用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等研究方法,具体包括:
(1)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农超对接实施中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并且分析出存在的问题与摩擦点。
(2)基于对样本地区的调研数据,分析对农户参与农超对接的影响因素并构建计量模型,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出显著的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各个因素的影响方向。
三、相关概念界定
(一)市场发展潜力
市场潜力调查是指产品在目标市场上的销售前景。通过调查查明直接影响产品在目标市场上销售的各种因素,明确地分析在目标市场上组织销售的可行性及其发展前景,以便更好地选择产品的目标市场。
因此,对“农超对接”流通模式的市场发展潜力的调查将重点围绕该模式涉及的相关主体农户、超市、中间层组织等的参与情况与需求分析,发现该模式的实施情况及存和影响他们参与需求的各种因素,找出该模式的市场发展阻碍和潜力点,以便该模式有更好的发展实力。
(二)农超对接
1.“农超对接”的基本内涵
“农超对接”就是指农产品不经过中间供应分销商环节直接从生产者手中流通进入超市进行零售。它是由市场需求推动超市需求,直接促成农业生产者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地实现零售终端—超市与农业生产者的无缝链接。
“农超对接”模式的理解核心要点在“农”字。“超”,很显然,处于供应链系统的终端,是有统一物流配送体系经营规模的零售终端与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大型超市。而“农”,我们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位于供应链系统的始端,生产农产品的行为主体,我们称之为是农业生产者。而农业生产者,它可以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是涉及农业生产的组织,也可以是能够从源头提供农产品的个人或组织构成的合作团体。更深层次地来说,农超对接模式实现的是田头农产品直接进入销售市场,中间省去了各个层面的再次加工与处理。这意味着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就要能够保证农产品的质量与标准化,因此,这也是对超市、中间层组织在各个方面的管理监督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标准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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