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相似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淘宝洞庭碧螺春交易数据的分析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是近年来的一个热门问题,在当前农产品市场中,存在着大量以与地理标志产品相近似的名称命名的同类产品,这些具有较高的品牌相似性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产生了冲击,可能导致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下降,从而影响其经济效益,不利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与推广。本研究基于淘宝“洞庭碧螺春”交易数据,建立特征价格模型,分析了品牌相似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研究表明,近似品牌的泛滥对于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存在负向影响,并就此问题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探讨。
目录
摘要1
关键词1
Abstract1
Key words1
引言(或绪论)1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2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2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3
二、数据获取与理论模型4
(一)数据获取4
1.研究对象选择4
2.数据收集5
(二)理论模型5
三、变量选择与实证分析6
(一)变量说明6
(二)回归分析6
四、结论与建议9
(一)全文总结9
(二)政策建议9
致谢10
参考文献10
品牌相似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的影响
——基于淘宝“洞庭碧螺春”交易数据的分析
引言
引言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借鉴国外类似制度与应对入世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自1999年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到2005年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日益规范化、科学化,目前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已到达1192个,相关各类标准有600多个,已有6000家以上企业获得地理标志认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在收购价格方面普遍上升,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地理标志产品的出现,有效地衡量了产品品质并将信息相对准确地传递给消费者,弥补了传统产品在这一方面的不足,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高质多样的购买选择,为生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产者带来了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市场,地理标志产品所能带来的潜在效益巨大。
但是由于保护制度不完善、市场规范性较差、监管存在漏洞等原因,当前市场中存在着大量以与地理标志产品相似度较高的名称命名的同类产品。这些产品并没有地理标志产品的标识,也并非以次充好,冒用地理标志产品名号,而是在宣传中使用了极易与地理标志产品混淆的高相似度品牌名称,极易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信誉产品的一种,其价值也正是其成本的体现。反观这些相似品牌的产品,在品质上未经国家标准检验,只需要较低的成本投入就可以获得与地理标志产品等价的受益,更遑论低价竞争。此类品牌在市场中的泛滥,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扰乱了产品市场秩序的同时,还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与效益造成了影响,打击了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不能小觑其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破坏力,从某种角度上看是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最终可能导致“柠檬市场”。又因为这类产品在品名包装上并没有涉及严重侵权,仅仅是对消费者的信息误导,这就更加大了整治监管的难度。
考虑到农产品在地理标志产品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本研究主要关注农产品领域中,相似性高的品牌泛滥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在此类方面,前人学者虽然早已有相关研究,但是基于监管制度相对完善的情况考虑,大多集中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对于普通同类农产品的竞争优势角度。而诸如此类钻制度漏洞的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仍存在研究的空间,本研究正是在前人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证研究数据,尝试补充与创新,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提出相应的建议。这对于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有重要意义,将有利于我国农产品竞争力与附加值的提升,为我国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助力。
一、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国外对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研究起步较早,不过受到各国不同国情的影响,地理标志产品在各国的具体称谓、概念、外延等均有所不同,本文中的地理标志产品概念以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定义为准,即指一种产品在一缔约国的领土内或者在上述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个地方所生产的标记,而该产品的某种质量特性或声誉归因于其生产的地域,并且其生产或加工或配制在该特殊地域内发生。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内对于区域品牌保护与地理标志产品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在早期的研究中,地理标志产品问题一般都是作为品牌保护问题进行探讨的,独立的研究相对较少。韦福祥(2001)基于品牌的构成的复杂性,较早提出应当区分品牌保护与商标保护,同时,对于品牌范围应当如何界定,品牌竞争应该如何合理进行等问题也提出了初步的探讨[5]。夏曾玉,谢健(2003)以温州的特色鞋业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区域产业聚集协同在区域品牌形成过程之中的作用,但是由于这样的区域品牌仅是区域中小生产者的自发性产物,竞争力较为薄弱而且缺乏持久发展方式[6]。可以看出,区域品牌缺乏一个完善的保护体系,保护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再举例如“金华火腿”品牌危机这一事件,基于此事件,童兵兵,王水嫩(2005)再一次强调了传统区域品牌的保护问题,指出像金华火腿这样的传统区域品牌在产权界定方面模糊不清,在当地的生产者也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金华火腿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也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7]。对于这类传统区域品牌,应当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和原产地域标志,为保护工作奠定产权基础,这是一切品牌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础。在发现区域品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之后,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研究更多地被从品牌保护中提取出来单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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