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文的专用语研究

目 录
1 引言1
2 党政公文专用语的分类1
2.1 表意用语2
2.2 结构用语3
3 党政公文专用语产生的原因及其作用4
3.1 党政公文专用语产生的原因4
3.2 党政公文专用语的作用5
4 党政公文专用语的特点6
4.1 简洁性6
4.2 准确性7
4.3 浓厚的文言性7
4.4 程式性8
5 党政公文专用语的规范应用9
结束语11
致谢12
注释13
参考文献14
1 引言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我国最早的公文是甲骨文书。秦汉时期确定了公文种类,有了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区分。魏晋南北朝时期,通过《典论论文》,曹丕对各种文体进行了概括分类,他提出了“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其中属于公文的是“奏”、“议”、“书”和“论”,而“铭”和“诔”为私人文书,“诗”和“赋”为文学作品。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写道“章表奏议,经国之枢纽”,直接指明了公文“章”、“表”、“奏”和“议”是国家管理的关键和纽带,并指出了公文的特殊作用和本质。清代之后,有关公文定义的论述逐渐增多。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务院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公文法规文件,都论述了公文的定义。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公文是指“具有直接效力的公务文” [1]。狭义的公文专指党政机关公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颁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提出:“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 5 1 9 1 6 0 7 2 
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2]对于党政公文的写作而言,规范用语无疑是重中之重。党政公文用语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因行文关系和处理程序的要求,渐渐形成了形式相对固定、含义相对确定而功能相对稳定的专用语,这就是党政公文的专用语。
专用是指专供某种需要或某个人使用。党政公文的专用语,顾名思义,即特指在党政公文中使用,也就是只适用于党政公文,在其他应用文中不使用或者极少使用。在对党政公文的专用语进行界定时,首先,它并不是党政公文中所使用的全部词语。其次,它也不是指公文的一般用语,因为党政公文中有些一般用语,在其他应用文中也可以使用。最后,这些专用语是在党政公文经历了自然选择与主动规范形成的,由党政公文中相对固定的短语或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构成的,在公文语言表达上追求言简而意丰。
2 党政公文专用语的分类
党政公文专用语的分类一直是一个问题。我国古代大多根据行文关系或者文种的特点使用相应的公文专用语。“表是封建时代臣子给君主的奏章、表章”[3],一般以规范的首称“臣某言”作为开头,如李密在《陈情表》开头是“臣密言”。表以“臣某常诚惶诚恐”[3]之类的话作为结尾,如诸葛亮在《出师表》以“臣不胜受恩感激”作为结尾。民国时期公文专用语,按用途可分为起首语、称谓语、引叙语、关界语、承转语、达到语、经办语、祈请语、除外语、结束语和补助语11类。张文忠《最新机关应用文写作模式(块)指要》中将其分为专用事务性词汇和专用公文术语2类。专用事务性词汇表示行文关系和工作程序,如“按照”,而专用公文术语包括通用术语和专业术语。
总结多种分类方式,根据基本逻辑分类的方法,现将党政公文的专用语分为表意用语和结构用语。前者侧重于党政公文的意义,后者主要侧重于党政公文的结构。再根据用途将表意用语分为征询用语、表态用语、称谓用语、期请用语和批转用语5类;将结构用语分为开头用语、过渡用语和结尾用语3类。
2.1 表意用语
表意用语可以分为征询用语、表态用语、称谓用语、期请用语和批转用语。
征询用语是党政公文中表示征请、询问对相关问题的意见的词语。主要有“妥否”、“如有不当”、“是否妥当”、“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可否”、“如果不行”、“当否”、“如无不当”和“意见如何”等。征询用语主要用于党政公文上行文和平行文的结尾处。
表态用语是根据请示和问函,表示作者意见态度并依此提出明确意见的词语,又可称为回复用语。表态用语按轻重程度可进一步分为明确表态用语和模糊表态用语。明确表态用语有“应”、“应当”、“同意”、“不同意”、“特此批准”、“请即执行”、“暂缓通过”、“可行”和“贯彻落实”、“请予速办”、“准予”等。常用的模糊表态用语主要有“原则同意”、“按(参)照执行”、“原则批准”、“供参考”、“可借鉴”、“拟同意”和“酌情处理”等。
称谓用语在党政公文中一般使用全称、规范化的简称或统称。称谓用语在表述指代关系时,一般有以下专用语:
指代第一人称:“我”、“本”,随之加上所代表的单位简称。如“我部”、“我局”、“本厅”等。
指代第二人称:“贵”、“你”,表示尊重。如“贵厅”、“你局”、“你部”等。
指代第三人称:“该”,如“该同志”、“该部门”等。“该”字在党政公文中正确使用,可以使公文表达更为简练,语气更为庄重。
期请用语是党政公文中表示发文者的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上行文中常使用“请”、“恳请”、“拟请”、“报请”;平行文中使用“切盼”、“务请”;下行文中使用“希”、“望”、“希望”、“切勿”、“尚望”等。
批转用语用于党政公文中表明对下级来文提供批示意见或者向下级批转、转发公文。批转用语主要有“批示”、“印发”、“阅批”、“发布”、“阅示”、“核阅”、“下达”“颁发”、“批转”、“转发”、“公布”、“下发”等。
2.2 结构用语
结构用语可以分为开头用语、过渡用语和结尾用语。
开头用语一般写出了行文的背景、依据、目的、态度等,可以分为主动办文用语和引用来文用语。
主动办文用语主要有“据报(据了解、据核实)”、“关于”、“根据”、“查”、“为了”、“兹有(兹因、兹为、兹悉、兹定于)”、“最近”、“按照”、“遵照”、“奉”、“由于”、“随着”、“目前”、“经××(单位)批准(下面接叙××问题)”等固定用语。
引用来文用语是党政公文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常用的引用来文用语有:“悉”、 “欣悉”、“现收”、“近接”、“惊悉”、“惊闻”、“收”、“近闻”、“前收”和“喜闻”等,主要用于“批复”、“决定”等文种。在上行文中的引用来文用语主要有“×月×日×字×号关于××的指示收悉(或敬悉)”等固定短语。在平行文中有“×月×日×字×号函(或通知)悉”等。在下行文中主要有“据××旅游局×月×日关于××问题的报告(或请示)”。
过渡用语是党政公文中用来承接上文并在转入下文时所使用的关联的词,常用于通知、决定和报告等文种,用来陈述理由及事实后提出的意见和方案措施等。一般结构是用介词结构和固定的结构形式来分别承接上文、引起下文,如“为了提出如下意见”、“根据特作如下决定”。或是直接用短语承接下文,如“综上所述”、“总而言之”、“故此”和“据此”等。
参 考 文 献
1 徐军.党政公文比较研究.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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