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__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
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__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20200101173125]
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结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现状,并通过实地调查,对我国养老保障的发展困境进行了探讨。首先在家庭养老的弱化、社会养老的不健全、土地养老的衰退、集体养老的衰弱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困境的表现;其次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包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政府责任的缺失、农村家庭养老文化的弱化、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等;最后,结合分析得出的表现和原因,提出巩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完善社区集体养老机制、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等对策建议。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对策
目 录
1 引言1
2 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理论概述2
2.1 家庭养老2
2.2 土地养老2
2.3 社会养老3
2.4 集体养老3
3 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3
3.1 淮安市和平镇概况3
3.2 家庭养老弱化4
3.3 社会养老功能不健全4
3.4 集体养老功能衰弱6
3.5 土地养老难以为继7
4 农村养老保障滞后的原因分析——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7
4.1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7
4.2 政府责任的缺失8
4.3 农村家庭养老文化的弱化9
4.4 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9
5 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对策建10
5.1 政府主体地位的发挥10
5.2 完善社区集体养老机制11
5.3 巩固家庭养老12
5.4 加大农村养老基金的筹集力度13
结论 14
致谢 15
注释 16
参考文献17
附录A:正式问卷18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所共同面临的人口发展趋势。步入现代社会后,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现象也随之出现。伴随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全球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作为人类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自然规律,老龄化的出现虽代表着社会进步,但它同样也带来一些问题,诸如给养老保障带来的压力,如何妥善应对老龄化危机已成为困扰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难题。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完全保证在人年老之后都能享受到这种救助的福利待遇。甚至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长期得不到相关制度的保障,但是城镇居民和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保障上与农民的境遇大不相同。城镇居民的养老金由国家出一部分,自己缴纳一部分,而体制内人员的养老由国家全部负责,他们都能得到国家财政的有效支持,而农民的养老除了靠自身,就只有指望儿女。身份不同,保障就不同,这对于农民是十分不公平的,更是有违于宪法的初衷。
由于历史条件限制,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发展较为滞后,1992年民政部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这是我国对现代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次进行积极探索,旨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其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主要运行方式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在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指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由于自身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再加上1997年遭遇亚洲金融风波。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整顿规范,并停止开展一切新业务。2006年颁布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它是对形成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五保”供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但是由于覆盖人群狭窄,对于解决整个农村保障的作用十分有限。
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从参保农民和领取养老金农民的数量来看,地区差异均较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基本处于低保障或无保障状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向心力;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缩小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的冲击,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2 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理论概述
所谓养老保障或者养老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者因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概念包括三层含义①养老保障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是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②养老保障的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③养老保障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1]。针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障模式问题,目前主要存在着一下四种理论。
2.1 家庭养老
所谓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它包括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时期,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不可或缺的模式,仍将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居于基础的地位[2]。
2.2 土地养老
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是在特定的土地产权分配形式下,劳动者通过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家庭单位内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实现养老需要的自我供给[2]。
自古以来,农民养老主要依靠土地,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生产经营的重要资料,而且更是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的重要依托。即使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土地都将是农民养老的主要选择。
2.3 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包括社会救济和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救济是指政府向无收人、无生活来源、也无家庭依靠并失去工作能力者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个人或家庭,向遭受自然灾害和不幸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实施的一种基本的救援和接济[3]。
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是指以国家作为主体,运用立法手段对劳动者在年老缺乏劳动力或者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运用社会力量,给予这些老年劳动者一定程度的收人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享有基本生活水平。
2.4 集体养老
一般人认为在不发达地区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一般是由乡村政权引导组织的[3]。在一般情况下,集体合作养老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它能够灵活的兼顾地区差异,不仅能够保证地方的参与程度,而且能够让农村老年人分享地区经济发展的成果。但是集体合作养老模式也存在着缺陷,它对地方财政的投人依赖性高并且缺乏可行性和稳定性。在目前条件下,集体养老只能当作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作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对经济不是太发达的农村地区来说不具有普遍意义。
3 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
3.1淮安市和平镇概况
淮安市清浦区 和平镇位于苏北灌溉总渠 北侧,宁连高速贯穿中部,亦有205国道并行,西与区隔二河相望,东与盐河镇交界,北与武墩镇 交界,南邻苏北灌溉总渠。这里物产丰富,盛产稻麦和蔬菜,家禽养殖基地有多个。共有村落15个。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和平镇全镇总人口3.2万人,全镇户数7483户,65岁以上老年人总人数为2079人。笔者通过淮安市清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和平镇80%以上的农村居民都参加了新农保,从总体来说,和平镇的新农保推广工作开展的很好,但是就剩余部分来说,和平镇的新农保事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本次调查以问卷、集体访谈、个体访谈和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共发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0份,有效率95%,利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
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结合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现状,并通过实地调查,对我国养老保障的发展困境进行了探讨。首先在家庭养老的弱化、社会养老的不健全、土地养老的衰退、集体养老的衰弱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困境的表现;其次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包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政府责任的缺失、农村家庭养老文化的弱化、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等;最后,结合分析得出的表现和原因,提出巩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完善社区集体养老机制、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等对策建议。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对策
目 录
1 引言1
2 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理论概述2
2.1 家庭养老2
2.2 土地养老2
2.3 社会养老3
2.4 集体养老3
3 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3
3.1 淮安市和平镇概况3
3.2 家庭养老弱化4
3.3 社会养老功能不健全4
3.4 集体养老功能衰弱6
3.5 土地养老难以为继7
4 农村养老保障滞后的原因分析——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7
4.1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7
4.2 政府责任的缺失8
4.3 农村家庭养老文化的弱化9
4.4 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9
5 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对策建10
5.1 政府主体地位的发挥10
5.2 完善社区集体养老机制11
5.3 巩固家庭养老12
5.4 加大农村养老基金的筹集力度13
结论 14
致谢 15
注释 16
参考文献17
附录A:正式问卷18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所共同面临的人口发展趋势。步入现代社会后,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现象也随之出现。伴随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全球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作为人类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自然规律,老龄化的出现虽代表着社会进步,但它同样也带来一些问题,诸如给养老保障带来的压力,如何妥善应对老龄化危机已成为困扰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一项难题。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完全保证在人年老之后都能享受到这种救助的福利待遇。甚至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长期得不到相关制度的保障,但是城镇居民和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保障上与农民的境遇大不相同。城镇居民的养老金由国家出一部分,自己缴纳一部分,而体制内人员的养老由国家全部负责,他们都能得到国家财政的有效支持,而农民的养老除了靠自身,就只有指望儿女。身份不同,保障就不同,这对于农民是十分不公平的,更是有违于宪法的初衷。
由于历史条件限制,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发展较为滞后,1992年民政部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这是我国对现代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次进行积极探索,旨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其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主要运行方式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在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指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由于自身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再加上1997年遭遇亚洲金融风波。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整顿规范,并停止开展一切新业务。2006年颁布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它是对形成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五保”供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但是由于覆盖人群狭窄,对于解决整个农村保障的作用十分有限。
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从参保农民和领取养老金农民的数量来看,地区差异均较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基本处于低保障或无保障状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向心力;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缩小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的冲击,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2 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理论概述
所谓养老保障或者养老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者因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概念包括三层含义①养老保障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是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②养老保障的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③养老保障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1]。针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障模式问题,目前主要存在着一下四种理论。
2.1 家庭养老
所谓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它包括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时期,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不可或缺的模式,仍将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居于基础的地位[2]。
2.2 土地养老
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是在特定的土地产权分配形式下,劳动者通过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家庭单位内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实现养老需要的自我供给[2]。
自古以来,农民养老主要依靠土地,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生产经营的重要资料,而且更是养老保障和就业保障的重要依托。即使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土地都将是农民养老的主要选择。
2.3 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包括社会救济和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救济是指政府向无收人、无生活来源、也无家庭依靠并失去工作能力者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个人或家庭,向遭受自然灾害和不幸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实施的一种基本的救援和接济[3]。
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是指以国家作为主体,运用立法手段对劳动者在年老缺乏劳动力或者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运用社会力量,给予这些老年劳动者一定程度的收人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享有基本生活水平。
2.4 集体养老
一般人认为在不发达地区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一般是由乡村政权引导组织的[3]。在一般情况下,集体合作养老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它能够灵活的兼顾地区差异,不仅能够保证地方的参与程度,而且能够让农村老年人分享地区经济发展的成果。但是集体合作养老模式也存在着缺陷,它对地方财政的投人依赖性高并且缺乏可行性和稳定性。在目前条件下,集体养老只能当作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作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对经济不是太发达的农村地区来说不具有普遍意义。
3 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以淮安市和平镇为例
3.1淮安市和平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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