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问题分析以浪莎集团为例(附件)
摘 要激烈的市场竞争将许多企业推入了财务困境之中,而债务重组无疑成为了众多企业翻身的“救命稻草”,一场重组之风随之席卷而来。债务重组不仅是解决企业财务危机的有效方式,更能帮助企业盘活资产,改善财务状况,重新走上正轨,因此企业应把握机会,正确应用债务重组。本文主要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简单介绍债务重组方式,并以浪莎集团为例,对该企业债务重组具体方案、重组效果及选择的正确性进行阐述与分析。另外对我国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阐述。最后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公司应如何正确根据自身情况,正确的进行债务重组给出了相应的建议。目 录
1 绪论 1
1.1 背景 1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2
1.3.1 国外研究综述 2
1.3.2 国内研究综述 2
1.4 研究方法 3
2 债务重组的基本概念 4
2.1债务重组概念 4
2.2债务重组的方式及其优缺点 4
2.2.1以资产清偿债务 4
2.2.2将债务转为资本 4
2.2.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 5
2.2.4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 5
3 浪莎集团债务重组问题分析 6
3.1 ST浪莎基本情况 6
3.2浪莎债务重组的原因及具体方案 6
3.2.1浪莎债务重组原因 6
3.2.2 ST浪莎债务重组的具体方案 7
3.3 ST浪莎债务重组产生的效果 8
3.4 浪莎选择的正确性 9
4 我国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0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1 绪论
1.1 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面对众多同行的竞争,我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由于市场劳动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外部原因以及企业制度缺陷、经营管理不善等内部原因导致一些企业陷入财务危机,难以继续经营及偿还债务[1]。此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法强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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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1 绪论
1.1 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面对众多同行的竞争,我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由于市场劳动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外部原因以及企业制度缺陷、经营管理不善等内部原因导致一些企业陷入财务危机,难以继续经营及偿还债务[1]。此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法强制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但破产清算工作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债权人很可能因耗时过长而无法收回全部债权,且当双方均同意和解时,破产程序应当终止[1]。于是,另一种债务解决方式—债务重组应运而生,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和竞争的加剧,这种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所接受。对于债权人而言,债务重组可以使其损失降到最低,对于债务人而言,这是一个“东山再起”的好机会,不仅能很好的缩减企业的债务,也能很好的避免破产带来的一系列“后遗症”。但是,有很多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债务重组的作用,也就不能正确使用这个工具。某些企业认为债务重组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摆脱债务负担,获得收益,就没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分析,盲目进行债务重组,最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分析并选择合适的债务重组方式,解决企业的财务危机,使企业逐渐走向平稳的经营状况?是本文想要解决的问题。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本文立足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浪莎集团债务重组为例,研究其债务重组过程及实施效果,并对我国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给出解决方案。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对债务重组基本理论的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更深入地了解债务重组方式的优缺点及其影响。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清楚地了解正确选择和应用债务重组方式的重要性,从而使企业更全面和正确的认识债务重组。
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点:(1)展现浪莎集团债务重组具体方案,简要分析其对企业生产经营及价值带来的影响。(2)阐述我国企业债务重组活动的不足并给出相应解决方案。(3)结合理论与现实状况,给出相应的意见。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 国外研究综述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意见书第26号—《债务的提前清偿》,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债务重组的规范性文件,该准则仅对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日前清偿债务的处理方式做了规定[2]。但当时许多重组都是发生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后,因此,为了更好的规范此类业务,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向外界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出了第15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债务人和债权人关于困境中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在重组方式上,我国将现金与非现金方式清偿债务合并在了一起,而美国会计准则则分开进行表述。
Thomas H. Noe and Jun Wang(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00)认为:债务人陷入财务危机时,债权人可以利用债务重组方式来获取收益。
Mann(Michigan Law Review,1997)对部分发生财务困难的金融机构进行了研究,其中只有1/4采用了债务减免方式,大部分采用了其它方式。
1.3.2 国内研究综述
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使得企业步履维艰,难以正常发展,债务重组行为也因此愈发频繁,急切需要有相关法规加以规范。因此,1995年,我国组织了专业人员制定相关法规,1998年颁布实施了我国首个债务重组准则,该准则主要参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为计量标准,并规定将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实行一段时间后却发现了问题,公允价值的引入导致一些企业利用其作为幌子进行利润操纵,于是在2001年对准则进行了修改,改用了账面价值计量,但部分专家认为,修改后的准则脱离了国际准则,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在2006年再次对准则进行了修改,使其与国际准则更协调,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将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同,我国债务重组与国外相比也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公允价值难以运用。由于我国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尚未健全,公允价值难以运用,将会对企业资产或损益的计量带来一定的影响,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真实性。其次,我国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债务重组。在应对企业财务危机方面,我国《破产法》主要对破产清算进行了规范,对债务重组缺少关注,没有专门的法律来治理债务危机,对企业债务重组缺少保护。而我国学者对修改后的债务重组持有不同的观点。
刘全军,张政伟(2006)认为新版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是正本清源,在新环境、新形势下,相关因素能够制约对该准则的滥用[3]。
张丽
1 绪论 1
1.1 背景 1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2
1.3.1 国外研究综述 2
1.3.2 国内研究综述 2
1.4 研究方法 3
2 债务重组的基本概念 4
2.1债务重组概念 4
2.2债务重组的方式及其优缺点 4
2.2.1以资产清偿债务 4
2.2.2将债务转为资本 4
2.2.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 5
2.2.4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 5
3 浪莎集团债务重组问题分析 6
3.1 ST浪莎基本情况 6
3.2浪莎债务重组的原因及具体方案 6
3.2.1浪莎债务重组原因 6
3.2.2 ST浪莎债务重组的具体方案 7
3.3 ST浪莎债务重组产生的效果 8
3.4 浪莎选择的正确性 9
4 我国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0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1 绪论
1.1 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面对众多同行的竞争,我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由于市场劳动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外部原因以及企业制度缺陷、经营管理不善等内部原因导致一些企业陷入财务危机,难以继续经营及偿还债务[1]。此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法强制债务
*好棒文|www.hbsrm.com +Q: ¥3^5`1^9`1^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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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1 绪论
1.1 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面对众多同行的竞争,我国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由于市场劳动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外部原因以及企业制度缺陷、经营管理不善等内部原因导致一些企业陷入财务危机,难以继续经营及偿还债务[1]。此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法强制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但破产清算工作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债权人很可能因耗时过长而无法收回全部债权,且当双方均同意和解时,破产程序应当终止[1]。于是,另一种债务解决方式—债务重组应运而生,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和竞争的加剧,这种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所接受。对于债权人而言,债务重组可以使其损失降到最低,对于债务人而言,这是一个“东山再起”的好机会,不仅能很好的缩减企业的债务,也能很好的避免破产带来的一系列“后遗症”。但是,有很多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债务重组的作用,也就不能正确使用这个工具。某些企业认为债务重组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摆脱债务负担,获得收益,就没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分析,盲目进行债务重组,最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分析并选择合适的债务重组方式,解决企业的财务危机,使企业逐渐走向平稳的经营状况?是本文想要解决的问题。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本文立足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浪莎集团债务重组为例,研究其债务重组过程及实施效果,并对我国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给出解决方案。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对债务重组基本理论的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更深入地了解债务重组方式的优缺点及其影响。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清楚地了解正确选择和应用债务重组方式的重要性,从而使企业更全面和正确的认识债务重组。
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以下三点:(1)展现浪莎集团债务重组具体方案,简要分析其对企业生产经营及价值带来的影响。(2)阐述我国企业债务重组活动的不足并给出相应解决方案。(3)结合理论与现实状况,给出相应的意见。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 国外研究综述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意见书第26号—《债务的提前清偿》,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债务重组的规范性文件,该准则仅对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日前清偿债务的处理方式做了规定[2]。但当时许多重组都是发生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后,因此,为了更好的规范此类业务,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向外界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出了第15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债务人和债权人关于困境中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在重组方式上,我国将现金与非现金方式清偿债务合并在了一起,而美国会计准则则分开进行表述。
Thomas H. Noe and Jun Wang(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00)认为:债务人陷入财务危机时,债权人可以利用债务重组方式来获取收益。
Mann(Michigan Law Review,1997)对部分发生财务困难的金融机构进行了研究,其中只有1/4采用了债务减免方式,大部分采用了其它方式。
1.3.2 国内研究综述
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使得企业步履维艰,难以正常发展,债务重组行为也因此愈发频繁,急切需要有相关法规加以规范。因此,1995年,我国组织了专业人员制定相关法规,1998年颁布实施了我国首个债务重组准则,该准则主要参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为计量标准,并规定将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实行一段时间后却发现了问题,公允价值的引入导致一些企业利用其作为幌子进行利润操纵,于是在2001年对准则进行了修改,改用了账面价值计量,但部分专家认为,修改后的准则脱离了国际准则,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在2006年再次对准则进行了修改,使其与国际准则更协调,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将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同,我国债务重组与国外相比也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公允价值难以运用。由于我国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尚未健全,公允价值难以运用,将会对企业资产或损益的计量带来一定的影响,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真实性。其次,我国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债务重组。在应对企业财务危机方面,我国《破产法》主要对破产清算进行了规范,对债务重组缺少关注,没有专门的法律来治理债务危机,对企业债务重组缺少保护。而我国学者对修改后的债务重组持有不同的观点。
刘全军,张政伟(2006)认为新版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是正本清源,在新环境、新形势下,相关因素能够制约对该准则的滥用[3]。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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