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灰色收入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目录
引言 1
一、灰色收入的定义 1
二、 产生“灰色收入”的原因 1
(一)法律法规方面 1
1.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1
2. 相关旅游接待单位主动提供回扣 2
(二)业务管理方面 2
1.旅行社向导游员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2
2.旅行社恶意降价之争 2
(三)从业人员方面 3
1.导游员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3
2. 导游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3
三、导游“灰色收入”产生的不利影响 3
(一)不利于旅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3
1.旅游的形象受损 3
2.旅行社之间恶意竞争 3
(二)损害导游人员的职业形象 4
(三)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 4
四、解决导游人员“灰色收入”问题的对策 4
(一)法律法规方面 4
1. 制定符合旅游市场的相关法规 4
2. 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 4
(二)业务管理方面 5
1. 旅行社应推行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 5
2. 丰富旅游产品内涵,走创新之路 5
(三)从业人员方面 5
1.导游人员应摆正对职业的理解和认识 5
2.旅游行政部门应强化对导游人员的管理 5
总结 6
致谢 7
参考文献 8
引言
旅游业已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但是导游“灰色收入”是影响其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图书馆等地方查找相关信息,搜集了大量关于导游“灰色收入”的资料,解释了导游“灰色收入”的主要内容。经过调查,了解导游员“灰色收入”的形成原因和对旅行社,导游员及消费者的影响或危害,通过归纳,比较,分析,最后总结,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难题,通过国家政策的约束,旅行社的辅助,尤其是导游员自身的努力,共同努力,实现旅游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灰色收入的定义
灰色收入是介于“黑色收入”和“白色收入”之间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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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的资料,解释了导游“灰色收入”的主要内容。经过调查,了解导游员“灰色收入”的形成原因和对旅行社,导游员及消费者的影响或危害,通过归纳,比较,分析,最后总结,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难题,通过国家政策的约束,旅行社的辅助,尤其是导游员自身的努力,共同努力,实现旅游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灰色收入的定义
灰色收入是介于“黑色收入”和“白色收入”之间的一种收入,具有模糊性、不透明性、不公开性,属于未纳税所得,不合理的收入。导游“灰色收入”是指导游在带团活动中获取的不用上税的回扣收入。在我国,导游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游客支付的小费,出团补贴和佣金或回扣组成,但我国的多数人都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小费仍属于“灰色收入”,导游员的灰色收入主要景区门票返点、自费项目返点、购物返点和停车费等等形式。导游的“灰色收入”是业内已经公开的秘密,并且旅游消费者也是熟知的。
在导游员带团的过程中,导游员增加自费项目,在导游员指定的店铺里购物,不论游客是否购物,店主都要支付一笔“人头费”“停车费”给导游员和司机,住的酒店,坐的车子,导游员都可以从中得到回扣。导游员在这些项目中得到的收入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灰色收入”,不合理的收入。
产生“灰色收入”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方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旅游行业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是一个非常有发展潜力和商机的产业。但从整体上看,产业却依旧处于起步阶段,正在发展中的产业。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依然还未完善,其中,导游的回扣问题就是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
1.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渐的走向法制化,但我们不得不认识到:由于旅游行业的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旅行社的数量大幅度的增长。行业的竞争愈加激烈,导致旅行打起了价格战,大幅度的降低团费,这样的话,旅行社的利润就会减少甚至亏本,只能从其他方面来增加利润,收取所谓的“人头费”,与导游员分享回扣利润,进入到新的一轮价格战争中去,这也让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更加激烈,形成恶性循环。
相关旅游接待单位主动提供回扣
目前,不仅仅是旅游行业内部的竞争,其他相关的旅游接待单位,如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商店,旅游消费点等。对于这些相关的企业而已,客人越多,赚的钱就会越多,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消费,他们主动与导游员联系,提供回扣,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在这样的环境下,旅行社与导游员为了赚钱更多的钱,也就会在带团过程中,将旅游者们带到他们的商铺里进行消费。忽视了好的质量与服务。在导游员将游客带到店铺里消费,无论是否游客是否购买商品,店主都要付给导游员员和司机一部分钱,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头费”、“停车费”,如果客人在店铺里购买商品,店主还需要给导游员钱,既“回扣”,如果店主不给的话,导游员就不会带团来购物,生意会更加的不好,在这样的情况下,店主会主动与导游员合作,争取更多的利益。
(二)业务管理方面
1.旅行社向导游员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由于导游员的“灰色收入”占主要收入来源,旅行社认为即使不发工作给导游员也可以,觉得导游员可以在带团的过程中得到高额的回扣收入。有的旅行社甚至要求导游员交一定的费用给旅行社来增加旅行社的利润空间。由于这些不平等的条件,导致了导游员的收入不稳定,导游员与旅行社之间的雇佣关系转变为买卖关系,导游员承担经营的压力。旅行社数量的增多,导致其客源的减少,为了吸引客源,旅行社纷纷推出低价游,许多线路的报价都低于成本,为了赚取利润,旅行社向导游员收取“人头费”,导游员从游客身上获取,一环接着一环,最终损害的是游客的利益。
2.旅行社恶意降价之争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进入旅游业的门槛也较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导致我国旅游产业的迅速扩张。竞争愈加激烈,旅行社的盈利空间也愈加的小。在竞争压力大,盈利少的情况下,各旅行社只能通过价格的不断压低来吸引游客,使得利润几乎没有。为了能够赚取微薄的利润,开始时是降低标准,减少浏览景点的数量等来弥补损失,但效果不明显,大量的游客开始投诉,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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